蹊跷的“北溪”连环被毁案后, 三大跨国财团浮出水面 | 文化纵横(上)

富景筠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

✪ 钟飞腾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

【导读】近期,“北溪”天然气3条管道接连被破坏,迅速引发高度关注。纵观各种讨论,美国当前战略、俄德能源合作、俄波天然气竞争、美德工业产业竞争等角度,都已有相关解析。本文提供了另一个分析视角:天然气背后的跨国财团合作模式。“北溪”管道就是跨国财团合作的典型代表。本文揭示了天然气领域能源合作的跨国财团模式及其主要风险和问题,以及天然气搅动地缘政治的重要作用。

文章指出:天然气的管道运输往往涉及多国利益,俄欧之间由于天然的地缘关系复杂性,则更为典型。当今世界,由于贸易和金融的全球化削弱了国家推进项目的能力,政府越来越依赖私人资本来完成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天然气领域的合作往往通过大型能源企业结成跨国财团来运营。例如北溪财团,就是由俄气联合德国意昂集团和温特沙尔公司组成的,背后当然也少不了俄罗斯和德国双方的推动。北溪项目当年刚一提出,就成为美国和欧洲许多国家攻击的对象,而俄罗斯则指责美国干预企业行为。为顺利建成管道,北溪财团准确避开爱沙尼亚等国,简化地缘政治复杂度,为得到芬兰、瑞典的支持还多次调整股权结构、聘用两国政府高层为顾问,在不断调整的过程中,又始终保持俄、德两方的领头控制地位。对比南溪管道财团和纳布科管道财团的失败,北溪的事例证明:财团需要强市场权力和紧密联盟股权结构,才能应对地缘政治上的各种问题,而联盟中生产性大企业的存在也非常重要。

随着天然气在能源方面的占比不断增长,其无疑将成为俄欧、美欧、中俄,包括作为第三国的中亚东欧各国之间地缘政治博弈的重心。作者建议,我们应深入分析三大财团的成败得失,重点关注中国跨国油气企业的战略联盟能力。

本文原载《欧洲研究》2021年第2期,原题《对冲地缘政治风险:跨国公司战略联盟与俄欧天然气政治》,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诸君参考。

对冲地缘政治风险:

跨国公司战略联盟与俄欧天然气政治

能源政治一直是国际关系研究的重点领域,也是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得以发展的重要问题来源。传统能源研究主要集中在石油领域,对天然气的考察相对较少。目前,全球能源正处于从“石油时代”向多元化和清洁低碳转型的重要阶段。根据国际能源署(IEA)预测,至2030年,天然气将取代煤炭成为仅次于石油的全球第二大能源来源。随着天然气在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的稳步上升,与天然气贸易相关的争端和纠纷开始频繁引发国家间关系的波动。乌克兰危机以来,围绕俄欧天然气政治的讨论一度占据国际政治博弈的热点。随着亚马尔液化气项目深度推进、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的开通,天然气关系亦成为中俄能源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页岩气革命后,美国从能源净进口国转为净出口国,其能源新现实主义外交正在成为世界天然气市场的新地缘政治风险来源。

因此,我们有必要形成对天然气政治的系统性认识,尤其要着重分析天然气在成长为全球主导能源过程中带来的市场与地缘政治效应。鉴于此,本文对俄欧天然气政治演变的逻辑脉络的考察,不仅有助于厘清俄欧双边关系中的主导性力量,同时对于深入认识中国未来可能面临的天然气地缘政治风险并做好积极应对,具有一定的警示和借鉴意义。与传统文献不同的是,本文将延续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的跨国公司能源政治分析模式,构建一个“公司—国家”的新分析框架,以理解俄罗斯与欧洲跨国公司的机制性合作在应对当前地缘政治风险中的作用。

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问题的提出及既有研究述评;第二部分构建战略联盟影响地缘政治的理论分析框架;第三部分以北溪管道(Nord Stream)财团、南溪管道(South Stream)财团和纳布科管道(Nabucco Pipeline)财团为典型案例对理论假设进行检验;第四部分是主要结论。

问题的提出及既有研究述评

欧洲国家的工业生产和民生采暖与天然气供给息息相关,天然气为欧洲能源结构的低碳转型提供了稳定且相对廉价的能源供给。但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自身开采能力降低,欧洲天然气自给率不断下降,进口依存度持续上升。根据国际能源署预测,2009-2035年间,欧盟天然气产量将从1960亿立方米降至890亿立方米,但天然气需求量将从5080亿立方米增至6290亿立方米,进口依存度将达到81%。欧洲一直寻求能源进口来源多元化,并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尽管一些国家宣称到2035年将全部取消化石能源,但由于新能源供给量与需求量的差距不断扩大,未来一段时间天然气在欧洲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仍将稳步上升。天然气管道作为基础设施的市场价值及在权力政治中的战略重要性不断凸显。

(一)俄欧天然气政治的复杂性

2014年的乌克兰危机将欧洲与俄罗斯推至“能源冷战”的边缘。俄罗斯持续威胁中断向欧洲的天然气供给,显示其仍掌控着遏制欧洲能源安全的“天然气王牌”。为了降低对俄罗斯“钢铁脐带”的依赖,欧盟提出对俄罗斯能源部门实施全面制裁,通过进口路线和供给的多元化、加速向低碳能源转型等措施形成“集体性购买权力”。2018年北约峰会期间,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称德国在能源上是“俄罗斯的俘虏”,其选择与俄罗斯达成管道协议、向俄支付数十亿美元非常“不合适”。美国还指责俄罗斯利用北溪-2号管道项目分裂欧洲,并警告将考虑对参与该项目的欧洲企业进行惩罚。面对欧盟和美国的强烈指责,俄罗斯总统普京强调,俄罗斯与欧洲联合实施的天然气项目并无政治背景,属于经济上可行的商业性项目。他表示,特朗普反对北溪-2号管道项目的真实目的是推进美国对欧天然气出口的商业利益。

欧洲天然气争端并非新现象,但北溪-2号管道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导致欧洲内部、欧美之间对俄天然气的分歧全面爆发。在北溪-2号管道项目筹建伊始,2016年,捷克、匈牙利、波兰、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立陶宛、爱沙尼亚、罗马尼亚和克罗地亚九个欧盟成员国联名致函欧盟委员会,认为该项目使俄罗斯可以不再顾及传统过境国利益,随心所欲地“讹诈”欧洲。时任波兰总统杜达将北溪-2号管道项目视为“一个巨大威胁”。时任爱沙尼亚外长米克赛尔(Sven Mikser)称,该管道违背了欧盟能源政策,将使俄罗斯掌握干涉欧洲政治的杠杆。面对欧盟成员国的反对压力,德国总理默克尔则表示,北溪-2号管道项目是经济项目,不会对欧洲能源进口渠道多样化构成威胁。她还试图打消乌克兰的顾虑,称该项目建成后乌克兰作为天然气过境国的角色不应改变。

2019年底,美国国会将《保护欧洲能源安全法》纳入2020财年国防预算案,这意味着美国对北溪-2号管道项目的制裁方案正式成为法律。根据2021财年国防预算案,美国将扩大对北溪-2号管道项目的制裁,制裁对象范围将延伸至为该项目提供测试、检查或认证服务的机构。随后,欧洲议会通过决议要求欧盟立即停止北溪-2号管道项目的建设。德国总理默克尔表示继续支持该项目,并强烈谴责美国干涉欧盟内务和德国主权。

在公司层面,俄罗斯和欧洲能源跨国公司众口一词指责美国干预。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Gazprom)(以下简称“俄气”)总裁米勒(Alexey Miller)曾发表声明称,美国对俄制裁不会限制俄气的海外借贷,该公司有能力保持其作为欧洲主要天然气供应商的地位。法国燃气苏伊士集团(Engie)首席执行官高珊(Isabelle Kocher)严厉批评美国对该项目的制裁,称其真实目的是向欧洲“兜售”天然气。德国温特沙尔公司(Wintershall)总裁梅伦(Mario Mehren)、德国尤尼佩尔公司(Uniper)董事会主席舍费尔(Klaus Schäfer)和奥地利油气集团(OMV)首席执行官席勒(Rainer Seele)发表联合声明,称北溪-2号管道项目旨在保证并提升欧洲的能源安全,俄气作为合作伙伴在欧洲能源项目中的重要性只会增加。他们强调,欧洲能源供给不应成为美国能源、经济、安全和地缘政治的“玩物”。

与此同时,一些欧洲公司却已被迫退出北溪-2号管道项目。在2020年初美国对该项目发起制裁之前,负责管道铺设的瑞士全海公司(Allsea)已经暂停了工程的铺设。2021年美国宣称扩大制裁以来,德国工程和建筑业巨头贝尔芬格集团(Bilfinger)是首家退出北溪-2号管道项目的德国公司。瑞士苏黎世保险集团(ZurichInsurance Group)也已宣布终止与该项目有关的保险合约。挪威船级社(DetNorske Veritas)和丹麦工程公司安博集团(Ramboll)暂停了对北溪财团的认证服务。

由上可见,俄欧天然气政治并非单一层面的问题,影响这一进程的力量是多元而复杂的。以德国为代表的欧盟老牌成员国与美国在欧洲天然气贸易上的看法严重对立,欧盟新老成员国在对俄天然气依赖上存在明显的利益分歧,德国和法国等欧盟老牌成员国之间也较难统一意见。同时,由于能源领域中国家利益与公司利益之间的高度重叠性,跨国公司在天然气政治演变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为了更好地理解天然气政治的多层次性,我们需要超越传统能源政治理论关于国家间关系与地缘政治的互动分析,构建加入跨国公司因素的多元分析框架,从而为俄欧天然气政治的演变逻辑提供一个相对丰富和完整的阐释。

(二)传统分析视角的贡献与不足

天然气管网结构决定着贸易相关国之间的战略关系,并由此产生与天然气贸易相关的地缘政治效应。这使得天然气政治得到国际关系学者越来越多的重视。学界关于俄欧天然气政治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两个视角展开。一个视角关注俄罗斯对欧盟能源政策的“武器化”(weaponization)倾向。作为战略性资源,能源通常被用于提升一国的权力、影响力和地缘政治优势,这导致能源成为国家间冲突的来源和大国博弈平衡的关键。美国乔治城大学欧亚、俄罗斯与东欧研究中心的安吉拉·斯坦特(Angela Stent)认为,俄罗斯寻求用油气替代冷战中的核武器,从而实现对邻国和欧洲的政治影响,而欧洲也越来越将俄罗斯对能源武器的使用看成是“硬实力”。按照这一逻辑,欧洲与俄罗斯陷入能源困境的原因在于,任何一方试图增加自身安全的行为,将导致另一方采取降低前者安全程度的行动。

另一个视角关注相互依赖对俄罗斯能源权力的限制如何影响俄欧天然气政治的演变。这意味着生产国不得不考虑使用能源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成本,并在获取能源收入与利用能源杠杆之间保持平衡。德国汉堡大学和平与安全政策研究所的伊琳娜·克罗帕切娃(ElenaKropatcheva)强调,俄罗斯作为生产国的能源权力同时受制于管道运输、经济增长对能源出口高度依赖等诸多因素,因此,俄罗斯、欧盟和乌克兰在能源链条中的利益交织使得地缘政治博弈并不存在真正的赢家。

就考察俄欧天然气政治的演变逻辑而言,上述研究均颇具启示意义,但我们认为,仍有必要从新的视角出发对这一问题做出考察,以使研究进一步深入。究其原因,一是既有研究大多以国家为分析对象,较少考虑到跨国公司对地缘政治结果产生独立影响的可能性;二是由于石油长期占据世界能源结构的主体,多数研究集中在石油领域,对天然气的关注相对欠缺;三是这些研究尽管讨论了地缘政治的影响因素,但未以跨国公司应对地缘政治风险作为主要理论和经验分析的出发点。

实际上,天然气政治并非国家层面利益博弈的单一结果。贸易和金融的全球化削弱了国家推进天然气管道项目的能力,却提升了企业直接投资的可行性。政府越来越依赖私人部门来完成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其结果是跨国公司行为的国际化成为天然气政治的主要特征。能源企业的利益偏好具有引导政府行为的路径依赖作用,而跨境合作则使得天然气政治内生于能源企业的游说活动和战略决策。因此,尽管天然气管道本身是政治博弈结果,但促成这一结果的更多是大型能源企业的商业战略,而不仅仅是政府政策。我们有必要突破国家中心主义的传统研究范式,关注天然气政治中跨国公司影响地缘政治结果的商业利益逻辑。

天然气实现长距离运输加深了地缘政治因素对天然气贸易和市场的影响程度,天然气行业表现出越来越强的战略联盟趋势。上述两个变化显示了重塑相关理论研究的必要性。本文将以跨国公司战略联盟为视角考察商业利益影响地缘政治的机制与逻辑,认为跨国公司通过战略联盟可以对冲由国家间关系引发的地缘政治风险或冲突。本文构建的“战略联盟—地缘政治”二元分析框架,力求解释俄欧天然气政治中最为核心的三个问题。一是为什么天然气贸易水平与地缘政治风险程度之间会呈现负相关关系?二是跨国公司利用战略联盟对冲地缘政治风险的实现机制是什么?决定有些联盟胜出、有些被淘汰的核心因素有哪些,彼此之间如何相互作用?三是跨国公司与地缘政治互动下的俄欧天然气政治将如何演变?

一个分析框架:跨国公司战略联盟

本文认为,在天然气政治的演变中,始终存在着跨国公司与地缘政治二者的互动关系。管道行业寻求战略联盟已经构成当代欧洲天然气政治的核心问题。国家间关系变动引发的不确定性促使跨国公司采取“战略先行”的集体行动。它们通过构建管道财团这一战略联盟规避地缘政治风险。在新的商业和地缘政治环境下,战略联盟不仅成为跨国公司管理天然气贸易关系的新型制度架构,而且是其寻求商业利益、应对外部风险的战略手段。

目前,地缘政治风险已成为跨国公司海外经营面临的普遍挑战。地缘政治风险概念由地缘政治一词延伸而来并呈现出阶段性变化特征。国际政治的传统观念将地缘政治界定为一国为保证其权力和安全所进行的竞争性零和博弈。二战后新兴国家的独立推动了发展中国家实施国有化战略,20世纪60年代中期欧佩克的兴起以及1979年伊朗人质事件后上台的反美政权,均对美国能源跨国公司的全球经营构成重大挑战,由此也促进了跨国投资中政治风险研究的蓬勃兴起。跨国公司在公司制度架构中新设国家风险部,不仅进行更深入的尽职调查,也广泛研究国际政治风险,特别是由国家间关系变化引发的地缘政治风险。本文主要讨论由东道国和母国的制度环境、第三国或超国家行为体的外交和战略行为所引发的地缘政治风险,其他非国家行为体造成的相关风险暂时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一) 战略联盟与跨国公司的战略行为

在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20世纪70年代的学者均强调跨国公司能够挑战民族国家政策和国际经济体系的稳定性。20随着发展中国家开始大量吸收外国直接投资,跨国公司对东道国制度环境的影响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关注点。蒂芬·贝尔(Stephen Bell)发现,商业利益团体因控制关键性经济资源和重要投资进程而具有影响政府政策的能力,而且这一趋向因跨国资本流动和竞争加剧而越发明显。20世纪90年代初,国际商务学者约翰·斯托普福德(John M. Stopford)和国际政治经济学者苏珊·斯特兰奇(Susan Strange)在一份合作研究中首先将战略联盟概念引入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他们认为,各类战略联盟促成企业间新的全球竞争模式,由此影响政府对财富的争夺。战略联盟通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共同战略利益的企业通过产权或合约安排达成的一种企业间合作关系。促使企业组建战略联盟的动机和目标主要包括进入新市场,提升市场权力,获取和交换知识、技术和资源,分担风险与成本以及实现规模经济等。本文发现,作为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战略联盟不仅可以被跨国公司用于应对市场风险,还可以对冲由国家政治行为引发的地缘政治风险。

近几年,天然气政治中的跨国公司战略行为是国际关系学界的新议题。哈佛大学戴维斯欧亚研究中心主任拉维·阿布德拉(Raw iAbdelal)强调,作为内生的政治行为体,跨国公司通过结构和过程构建权力,进而影响地缘政治结果。他认为,跨国公司通过相互联系形成了独特的私人部门国际体系,这一体系既被嵌入同时也外生于地缘政治和国际市场。由于天然气管道一旦建成便构成一种新的地缘政治现实,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不仅重塑器物层面的管道格局,它们在应对外部风险的同时也成为地缘政治结果的又一直接来源。亚当·斯图尔伯格(Adam Stulberg)认为,跨国公司正在利用社会网络关系重塑欧洲天然气关系层面的权力、影响力和杠杆。拉斐尔·费尔南德斯(Rafael Fernandez)发现,战略联盟是俄欧大型能源企业解决乌克兰过境危机、确立由企业主导的商业和管道政治模式的一种有效机制。帕维尔·巴耶夫(Pavel K. Baev)和因德拉·欧维兰德(Indra Overland)指出,作为大型垂直一体化的寡头垄断集团,能源企业的决策和跨境合作往往具有安全外部性和政治外溢性,由能源巨头形成利益共同体的逐利行为很大程度上促成天然气贸易和管道政治的实际结果。最近一份经典文献是由佩珀·卡尔佩珀(Pepper D. Culpepper)和拉斐尔·瑞克(Raphael Reinke)撰写的。他们将跨国公司的市场权力分为两类:一类是结构性权力,意指公司凭借在经济体中的战略地位获得的影响政治进程的议价资源;另一类是工具性权力,即跨国公司利用东道国或母国的制度环境向结构性权力施加影响,具体手段包括提供竞选现金、游说活动与旋转门机制等。

尽管上述研究分析了跨国公司应对地缘政治风险的战略行为,但并未明确提出跨国公司对冲风险的具体机制,也未能对这一机制进行案例检验。本文试图将战略联盟作为独立分析单位引入跨国公司与地缘政治的互动分析之中,找到并度量决定战略联盟对冲风险结果的核心因素,通过考察这些因素的作用机制建构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解释框架。与卡尔佩珀等人的结构性权力和工具性权力不同,我们构建的分析框架认为,战略联盟具有很强的自主性,既能防御风险,又能主动进攻。如果东道国或母国具备对商业利益施加影响的制度环境,那么,跨国公司可以通过传统利益集团进行政治影响或改变政府政策,进而管控地缘政治风险。如果地缘政治风险超越东道国或母国的制度范畴,特别是由第三国外交和战略行为引发时,跨国公司则通过组建战略联盟、借助集体行动进行防范与应对。

就应对地缘政治风险而言,市场权力和联盟结构是决定战略联盟绩效表现的两个核心要素。市场权力主要指商业在政治过程中所施加的权力,这一权力通常被跨国公司变现为影响政府决策的游说权力。联盟伙伴的地位和能力是战略联盟市场权力的主要构成。本文采用以下两个指标进行度量:一是公司规模,该指标衡量跨国公司在整个行业内的战略地位。由较大规模跨国公司组成的战略联盟在应对地缘政治风险时拥有更大的市场权力。二是市场占有率,它是决定战略联盟市场权力的核心指标。市场占有率包括国内市场占有率、区域市场占有率和国际市场占有率。国内市场占有率衡量跨国公司影响政府政策的能力,区域市场占有率反映跨国公司在区域市场内的竞争地位,而国际市场占有率则反映跨国公司的全球影响力。由于本文讨论的是欧洲天然气市场的博弈行为,所以笔者将主要以国内和区域市场占有率进行度量。

联盟结构是影响跨国公司战略行为结果的另一核心因素。本文采用以下两个指标进行度量:一是联盟的股权结构。股权结构决定伙伴之间在联盟管理上的权力划分,并由此形成联盟的具体决策模式。根据不同的股权结构,战略联盟的决策模式主要包括单方垄断、双头联合主导以及平均股权结构下的共同管理。战略联盟通过改变股权结构能够调配利益、分散地缘政治风险。二是联盟伙伴的合伙意向和能力。其中,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是否包括联盟伙伴,直接决定后者对前者的决策是否具有发言权。此外,联盟伙伴之间的交叉持股或成功合伙经历,也是决定其合伙意向和能力的重要方面。

(二) 市场权力与联盟结构的四种互动模式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将市场权力和联盟结构作为核心变量纳入“战略联盟—地缘政治”的二元分析框架。依据市场权力的强与弱、联盟结构的紧密与松散,可得到四种不同模式的战略联盟架构和风险应对结果(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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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式1: 强市场权力与紧密型联盟结构

当市场占有率和公司规模均处于较高水平时,战略联盟具有强市场权力。同时,若股权结构为双头联合主导型、联盟伙伴合伙意向和能力较强,那么联盟结构属于紧密型。这种情境最有利于战略联盟成功对冲地缘政治风险。一旦进入这个状态,联盟内部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偏离均衡的动机,联盟伙伴获益最大。

(2)模式2: 强市场权力与松散型联盟结构

当市场占有率和公司规模均处于较高水平时,战略联盟具有强市场权力。同时,若满足股权结构由单方垄断或呈多元化,以及联盟伙伴合伙意向和能力较弱中的任何一项,均会导致联盟结构松散。此类战略联盟对冲地缘政治风险的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模式3: 弱市场权力与紧密型联盟结构

当市场占有率和公司规模处于较低水平时,战略联盟的市场权力较弱。然而,若股权结构为双头联合主导型、联盟伙伴合伙意向和能力较强,那么,联盟结构属于紧密型。紧密型联盟结构有助于联盟内部实现有效决策机制、形成战略共识和合作意愿,但弱市场权力会导致联盟对冲地缘政治风险的能力不足。此类战略联盟的对冲结果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模式4: 弱市场权力与松散型联盟结构

当市场占有率和公司规模处于较低水平时,战略联盟的市场权力较弱。同时,若满足股权结构由单方垄断或呈多元化,以及联盟伙伴合伙意向和能力较弱中的任何一项,均会导致联盟结构松散。此类战略联盟面对地缘政治风险时最有可能被淘汰。

(三) 市场权力与联盟结构的互动机制

就对冲风险结果而言,模式1(强市场权力与紧密型联盟结构)最优,模式4(弱市场权力与松散型联盟结构)最差,而模式2(强市场权力与松散型联盟结构)和模式3(弱市场权力与紧密型联盟结构)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模式2中,联盟主导性伙伴推进合作的能力与意愿对于风险对冲结果具有决定意义。如果地缘政治风险属于东道国或母国的制度范畴,那么联盟主导性伙伴通过强市场权力应对这一风险的成功率较高;如果地缘政治风险来自第三国或超国家行为体的外交和战略行为,由于主导性伙伴难以通过调整联盟结构来增强市场权力,战略联盟对冲风险结果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强。在模式3中,战略联盟的市场权力对于风险对冲结果具有决定意义。由于战略联盟的市场权力较弱,能否通过调整股权结构加强市场权力,同时保持联盟结构的紧密程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战略联盟对冲风险的结果也是不确定的。

市场权力是战略联盟对冲地缘政治风险的关键因素。公司规模是决定战略联盟市场权力的重要指标。从理论构想上讲,由标普全球普氏(S&P Global Platts)的全球250强能源公司排行榜中第一梯队(排名前100名)跨国公司组成的战略联盟,其市场权力最强。当兼有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排名100名至200名之间)的跨国公司时,战略联盟的市场权力次之。完全由第二梯队或第三梯队(排名200名之外)跨国公司组成的战略联盟,其市场权力最弱。

就市场占有率而言,国内市场占有率是决定跨国公司与母国政府是否存在共生关系的核心指标。通常而言,跨国公司在母国的行业垄断程度决定其获取本国政府支持的力度和游说政府的能力。国内市场占有率越高,公司影响政府政策决策的能力越强,相应地,公司为实现其战略行为获取国内政治和资本支持的力度也越大。由于能源行业的自然垄断程度较高,参与战略联盟的跨国公司通常在国内市场占据垄断地位。跨国公司的国内垄断程度越高,公司利益与政府利益之间的融合度就越高。在区域市场占有率上,占有较大区域市场份额的跨国公司在地区性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强,影响力也较大。

如果说跨国公司的规模决定其在联盟结构中的地位,那么联盟结构特征则决定联盟的稳固程度。两个公司规模接近的跨国公司通常会形成双头联合主导型联盟结构。公司规模相差越悬殊,跨国公司之间就越可能形成单方垄断型联盟结构。若干公司规模较小的跨国公司易于形成平均股权下的共同管理模式。通常而言,由于两个规模接近的公司彼此相互制衡,双头联合主导型联盟结构最为稳固,由规模相差悬殊的公司组成的单方垄断型联盟结构次之,而由规模较小且接近的诸多公司组成的平均股权结构则最为松散。

此外,我们也注意到,当联盟结构与公司规模出现不对称,特别是公司之间对地缘政治风险的判断存在较大差异时,联盟结构模式之间会出现相互转变。具体而言,如果规模相差悬殊的跨国公司形成双头联合主导型联盟结构,较大规模一方有动机通过引入新伙伴稀释对方股权比重或者收购对方股份使自己占据主导地位,由此使双头联合主导转变为单方垄断。如果单方垄断型联盟结构由较小规模公司主导,较大规模一方有收购股份改变股权结构的潜在动机,由此使单方垄断转变为双头联合主导。在平均股权结构中,如果某个公司在规模上远远超过其他公司,较大规模一方有动机收购其他公司股份使自己占据主导地位,由此使平均股权转变为单方垄断。

在市场权力与联盟结构的互动关系方面,市场占有率和公司规模不仅影响跨国公司的市场权力,而且决定其主导联盟伙伴关系的能力。联盟结构的不同类型反过来也会影响战略联盟利用市场权力对冲风险的结果。单方垄断型联盟结构的优势在于降低联盟伙伴之间的协商成本与冲突可能,其劣势则是垄断性公司存在为实现自身战略目标而退出联盟的机会主义行为。联盟结构的多元化则通常导致联盟决策机制分散、在关键时刻延误决策时机。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即使具有较强市场权力,战略联盟也可能因联盟结构的不稳定而无法成功对冲地缘政治风险。通常而言,双头联合主导型联盟结构利用市场权力对冲风险的成功率最高。双头联合主导意味着跨国公司之间存在相互的权力制衡,这会降低任何一方退出联盟的可能性,同时,其协商成本与决策效率也优于多元化联盟结构。然而,双头联合主导型股权结构并非形成紧密型联盟结构的充要条件。联盟伙伴合伙意向与能力亦是影响联盟结构紧密或松散的关键指标。即使股权结构为双头联合主导型,如果联盟中任何一方的合伙意向与结盟能力较弱,联盟结构也会因潜在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变得松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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