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周围的男性朋友,对子女跟谁姓的问题,甚至是要不要子女的问题,都看得很开

【本文来自《老家那边有对夫妻,闪婚,婚后女方不让碰,第二天男方气得离了婚,这是谁的责任?》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坚强才能胜利
  • 有多少男的愿意子女随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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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现代社会有些新的小家庭远离双方父母,那就扩展一下,新的小家庭距离男方父母家对比距离女方父母家哪边更近?或者照顾男方父母对比照顾女方父母便利性哪边更强?亦或照顾男方父母对比照顾女方父母时间哪边更长?相信上述几点,目前我们国家大部分还是更“偏向”男方父母,除非是男方做上门女婿。
    如果再继续扩展下去,一般而言,子女随(父母)哪方的姓,会更倾向于照顾哪方(父母)的长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所以一般传统男方给女方彩礼,还可以扩展到“孙辈难以在外公外婆身边照顾”的补偿。

不知道你是哪个年代的人,没有冒犯你的意思,据我自己的观察,本人男性,我和我周围的男性朋友,和我一个年纪的,对子女跟谁姓的问题,甚至是要不要子女的问题,都看得很开,并没有固定的执念,所以说男女拳开拳的“冠姓权”之争,我认为夫妻两沟通好就行,本来也是夫妻两的私事,现在变成男女拳开打的抓手,其实没有必要。

其次,对于新家庭与男女方父母距离远近的问题,我认为这也没有定论,或者即使有,也不构成对“尽孝道”这个行为的决定性阻碍,扪心自问,男女方婚后都会工作,本身也很忙,即使是与父母在同一个城市,难道真的会常常回家?而且现在通讯,交通都很发达,男女方家里有急事,都可以随时回去,距离的远近只是借口,真有尽孝道的心,距离的远近就不会是阻碍。而且问题的重点是,不论男女方,都有随时回家的权力。

第三点,旧社会女人回娘家是有特定日子的,平时并不能随时回去,这就是新社会与旧社会的不同,如果把彩礼当作此种补偿,那么是否意味着女性也只能在大年初二回娘家?我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因而以此作为索要彩礼的理由,我认为是不合理,是不尊重女性的。

我认为彩礼在现代社会没有生存的土壤,新时代应该有新时代的婚礼规范,但我们迟迟没有找到。礼仪,其本意应该是一种秩序,调节和规定各方面的利益所得,使其合理并规范,我们今天的婚礼,还处在变化之中,我认为是一种没有完全适应新时代的过渡阶段。

最后,我说说我对彩礼给与不给的看法:我认为给彩礼没有问题,只要在自己能承受的范围之内,毕竟婚后生活也需要物质基础,总不能负债结婚,再者,决定我给不给彩礼的,一定是这份彩礼的意义,它究竟代表什么?如果是某种补偿,那我不会给,因为我认为这损害了我的人格,同样是平等的人,为什么和我结婚,我需要给某种补偿?除此之外,其他合理的理由,我欢迎任何人和我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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