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毕业生做家政阿姨”为杜撰虚构,涉事家政公司被行政处罚20万元

源:央视网-2022-09/2714:49

央视网消息: “上海网络辟谣”微信公众号9月27日消息,曾引发公众关注的“清华-保姆阿姨【35k】管家”服务信息其实是家政公司为了吸引眼球而编造的。近期,上海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称,该家政公司上海佑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以“清华-保姆阿姨【35k】管家”为标题撰写的商业宣传为虚假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第二十条第一款处罚20万元。

去年,佑杰公司在小红书上发布帖子称,90后家政服务人员李某本科毕业清华大学,曾在汤臣一品四口之家带一岁多宝宝早教辅食,并配有一张女性的头像照片。此后,“清华毕业生做家政阿姨”的消息引发热议。但经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家政公司在发布上述商业宣传时,并没有收到清华毕业生正式求职简历和应聘申请。该商业宣传“人员基本信息”内容中,李静为其虚构的人名,其对应的性别、籍贯等信息也为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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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更多细节。例如:

该商业宣传“工作经历”内容中,所谓的“2016年~2018年汤臣一品四口之家【助理】附带一岁多宝宝早教辅食”系出自该家政公司2021年3月11日签订的家政服务的案例,但该家政服务并非由李静提供;

“2019~2021,上海九间堂三口之家【管家】统筹安排阿姨工作”的工作经历是涉事家政公司虚构;

该商业宣传“公司评价”内容也无实际人物对应,是该家政公司根据其经验编写,并无客观事实依据;

相关商业宣传内容中所配的女性“头像照片”也是该家政公司通过互联网委托他人利用电脑软件修改虚构,现实中并无实际人员与之对应。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家政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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