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丽霞:五位安徽出嫁女,改变世界

来源|   她刊

  这里是她刊推出的全新对话栏目「Gentlewomen,向前一步」。

  每期将聚焦一位或一组职场女性,记录她们如何一步步从暗处走到聚光灯下,也记录她在每一个十字路口的摇摆。她如何迈出了“向前的一步”,又迎来了怎样的蜕变,直至走到你我面前。

  希望这些女性的故事、思考和表达,能丰富我们的思考维度,给予千万万万女性向前一步的勇气。

  「Gentlewomen向前一步」,从这里出发,从此刻开始。

  今天是第3期。

  这次我们邀请到了关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议题的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的项目主管,林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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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丽霞

  监制 - 她姐

  作者 - 黄瓜酸啤

  电影《隐入尘烟》的最终票房达到了1.1亿,这简直是国内艺术电影的票房神话。

  事实证明,人类可以共情一个更大的世界、更远的远方。

  不过这部电影关注的依然是以男性为主体的人与土地的关系,女人仍旧遮蔽在尘烟之下。

  在广大农村地区,女人失去土地、房屋甚至失去家园的历史是更普遍的,但也更不被看见。

  今年一席做过一期关于「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演讲,讲述者是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千千所)项目主管林丽霞,演讲非常出圈,各大平台加起来有超过百万的播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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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一席演讲   

  她姐也因此意识到,女性在土地、房屋等利益上失权的议题,我们关注得还远远不够,但这分明是更深层、更核心的不公平。

  于是,我联系到了千千所项目主管林丽霞,想要聊聊这些问题——

  为什么2022年了,女性土地权益依然得不到保障?

  这件事和在城市工作与生活的女性有什么关系?

  我们又能改变什么?

  林丽霞和同事关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议题十八年了,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立的思考。

  她略带西南口音的普通话透着热情和感染力,讲起这些年亲历的事滔滔不绝,林丽霞说得最多的词便是“公平”,尤其提到具体的外嫁女维权过程。

  林丽霞决定向前一步,她说“这是合理合法的诉求,我们决定帮助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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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头空的外嫁女

  维权路尽是死胡同

  “外嫁女”,又称“出嫁女”或“农嫁女”,是指家里有兄或弟且跟外村或外组男性结婚的女性,不管她们婚后户口是否还在娘家,不管之后她们是否仍在村里生活且尽了一切村民义务,一律都被视为“外嫁女”。

  关于“外嫁女”的问题,似乎是这两年才开始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的。

  之前两张照片在互联网上疯传,佛山某村挂出刺眼的横幅——“坚决反对外嫁女的孤魂野鬼抢夺分红”“分红的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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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微博   

  热搜上关于外嫁女的新闻,无一不令人感到窒息。

  #女子因出嫁被村里扣40余万土地补偿款#

  #失地出嫁女维权38年未果#

  #出嫁女自建房被指违建遭强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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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微博   

  但其实关于“外嫁女”的争议,是个老问题。

  林丽霞所在的千千所是一家专职公益法律援助的律所,从2004年左右开始,他们接到农村妇女关于土地失权方面的求助便越来越多。至今相关求助超过3000起,涉及人数超10万多人。

  一切还要从林丽霞所在的律所代理的2004年安徽五名出嫁女的案子说起。

  韩春、朱秀丽、朱小红、朱雪梅、朱红梅这5个女性没有得到自己应得的征地补偿款。

  她们的土地在婚后并没有收回,甚至她们每年都按规定缴纳各种税费,但到了国家征地,有了利益,村里讨论征地补偿的分配方案时,她们却被排除在外。

  她们被剥夺了因土地带来的集体利益分配权,只因是外嫁女。

  于是她们去找有关部门,从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市妇联、再到省农委找了一圈,数次调解未果,无奈之下才寻求了法律援助。

  这当然不是外嫁女失权的唯一情况,笼统来说,外嫁女权益纠纷主要涉及:

  失去土地,失去房屋,失去村集体成员身份、股份以及其他集体收益的分配。也就是“地无一垄、房无一间、钱无一分”的三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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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一席演讲   

  譬如内蒙古的杨志军,她今年68岁,为土地奔走维权了38年,她被剥夺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县政府的文件,包括她在内的68位出嫁女及子女,她们第一轮承包时分到的土地被收回,第二轮承包时又没有分到地。

  浙江的任雪萍,她因为弟弟到了适婚年龄而被家里人赶了出去,于是决定自己申请宅基地盖房子。村集体却以她是外嫁女为由不予批准,她被剥夺了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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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丽霞走访杨志军家的合影   

  除此之外,还有房屋所有权、村集体股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有人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为什么还要回来争,把户口迁到夫家去不就好了?

  事实上户口迁到夫家同样会落空。土地、房屋、收益分配都需要赶上恰当的分配时间,女性因为婚姻而流动,很大可能错过分房分地的时间节点。

  更何况很多村的分配方案,对嫁进来的媳妇同样不友好。

  林丽霞说,在河南滑县某村规定“嫁入的媳妇不予分配征地补偿款”;云南玉溪有些村要求女性结婚后三个月内必须把户口迁入,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入则享有的权利递减。

  因婚嫁把户口迁进婆家的女性,并不必然能享有和男性同等的权利。

  为了确保婚姻稳定,嫁进来的媳妇第一年股份只能分到别人的10%,第二年20%,7年至10年后才享有全部的份额,这是“婚龄股”。

  因为一纸婚书,出嫁女在娘家成了外人,在婆家同样不受待见,其权益两头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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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妇联曾对30个省的202县1212个村做过抽样调查,发现没有土地的群体中,女性占70%,其中26.3%的女性从来没有分到过土地,有43.8%的女性因为结婚而失去土地。

  明明《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一系列法律,均赋予了男性和女性在土地权利方面的平等地位,为什么落实在具体的案例中,女性失去土地的比例如此之高?

  问题的关键症结在于,村庄遵循“村民自治”,而村民自治的结果就是,村庄各有不同的村规民约,而这成为侵害女性土地权益的罪魁祸首。

  任雪萍所在村的村书记放话:

  “《妇女权益保障法》我们不管的,我们就是土政策、土办法,村规民约不受法律管,我们也不是针对她一个,如果哪家女儿都来要批房子的话,岂不是乱套了?”

  林丽霞她们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有意识地收集了上百份村规民约,“一村一策”的现象十分普遍。不变的是,它们都以性别为由剥夺妇女土地权益。

  有的强制要求出嫁女户口必须迁出娘家村,且规定出嫁女不得享受村民待遇;

  有的把离婚妇女、再婚女性所带子女、上门女婿排除在外;

  有的甚至不允许28周岁以上的未婚女性参与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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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公平的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真的是法外之地吗?其实不是。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从1988年就规定,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冲突。1998年增加,村规民约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民主权、合法财产权利。2010年又增加,乡镇政府有对村规民约纠错的职责。

  于是,勇敢的外嫁女们从头开始学习知识,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争取合法权利。

  但结果呢?

  外嫁女们把村集体、妇联、各级政府、信访办农业部跑个遍,结果一般是:组织协调,区政府派给乡镇,乡镇下沉村里,村召开村民会议投票,少数服从多数。

  任雪萍根据千千律所律师的指导,对当地土地管理办法提出合法性审查申请,上级政府给出了“这一条违法”的答复。

  解决方案却不是明确女儿和儿子享有同等权利,而只是去掉了违法的那条。兜兜转转,决定权又回到了村委会,任雪萍还是没拿到地。

  信访途径走不通,不少走投无路的外嫁女选择走诉讼这条路。

  维权的38个年头里,内蒙古的杨志军多次打过官司。

  她告区政府没有履行职责,纠正村小组违法行为。法院说区政府多次进行协调,不存在不作为,驳回了诉讼请求。

  她又告村小组违法收回土地。法院说,分地属于村民自治范畴,不予受理。

  还有外嫁女告乡镇政府剥夺成员资格。法院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乡镇政府有确认成员资格的职权,这是法律空白,同样不予受理。即便受理了,执行层面同样难以落实。

  18年来,林丽霞所在律所代理的221起案例中,法院不受理占一半,剩下的败诉占四成,最后胜诉的比例只有约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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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嫁女的每条维权之路似乎走进了“死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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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矛盾

  直击父权制的心脏

  到底为什么变成了这样的僵局?

  跟林丽霞聊完,她姐发现其实底层矛盾在于不变的土地和流动的妇女。

  准确来说是我们实行的“长期不变的土地政策”和农村落后的“从夫居”婚居习俗之间的冲突,这是非常深层的问题。

  我国施行的土地政策是家庭承包责任制,而且保持土地长期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不变,而人口在不断流动,不公平便出现了。

  《婚姻法》其实有“婚居自由”的性别平等规定,但现实里的农村地区多是沿袭强制性“从夫居”的习俗。

  女人因为婚姻而流动,也因为婚姻而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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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深圳卫视  

  因为土地是“包干到户”,即土地分配到家庭而不是个人。但户主绝大部分是男性,至于家庭内部怎么分、分多少、女性能不能分,都要打个问号。

  这样的土地政策看似“有户就有地”,其实存在极大的不公,因为男性天然享有权利,女性则要依附于家庭,成为家庭的一员才能分享。

  发现了吗?

  问题其实触到了父权制的本质。家庭父权制的规则是:随父姓、从夫居、儿子继承财产,而这些恶果一一体现在女性失地上。

  包括村民自治也在小心呵护男尊女卑的传统。

  林丽霞团队走访的许多村里,村干部绝大多数是男性,即便把村妇联主任算进村两委,女性的参政比例和话语权依然很小,也有少数村书记是女性的情况,但往往都是不发达的、男性不屑于去的地方。

  于是就造成了村民所谓的民主沦为父权的民主,而想要抗争的外嫁女,往往会成为一个家族,甚至整个村庄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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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今日说法》   

  而女性失地的罪孽会卷入代代相传的恶性循环里。

  男女之间的利益差别过大,加剧了农村生男偏好,导致出生性别比失衡,随之还有农村光棍现象、人口买卖黑产……事实证明,外嫁女权益越得不到保障的地方,性别之间的不平等会越来越扩大。

  在讨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会上,林丽霞遇到过一些“超然”的男性教授,他们跟村集体没有任何利益瓜葛,但在外嫁女问题上却完全无法共情和理解:

  “说到底,外嫁女户口留在娘家就是图娘家村富裕,她们婚姻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益。”

  林丽霞想不明白为什么身为教授也会这么说,“可是趋利避害又有什么错呢?”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什么到了女性这里就不行了?她们不是一群占便宜的人,而是在为尊严和平等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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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网络  

  其实外嫁女并不总是失败,也有成功的案例。

  林丽霞说,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2006年内蒙28名出嫁女集体收益分配案。

  28位出嫁女被排除在两套房还有1.5亩地的集体收益之外,逼得要去集体跳楼。

  当年,在现行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法院判定28名出嫁女胜诉,认为她们除性别之外,其他条件与男性村民相同,应当享有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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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丽霞说“这是非常了不起的判决,法院愿意超越法律条文的局限,从公正平等的法律原则和精神出发,做出了通向正义的努力。

  也有通过政府、法院出台文件解决问题的情况。

  千千所代理的第一个案子——安徽5名出嫁女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最终因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出台的文件而得到解决。文件明确规定女性有权参与分配,有了白纸黑字,外嫁女维权就会容易很多。

  2015年,四川省农业厅出台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指导意见,以户口为基础确保了外嫁女的权益。

  事实证明,一般积极解决问题、出台过文件的地区,矛盾冲突便会逐渐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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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法院出台的文件   

  但问题的关键,还是要修改侵害女性土地权益的村规民约。

  林丽霞所在的律所在很多地区都做过推动修订村规民约的试点工作。

  但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村集体修订村规民约也会缺乏动力。云南华宁县城关社区书记何永辉下定决心修订村规民约,但一提出就遭到全体村民反对。

  整个过程中,何永辉经历过无数的阻挠,他只能慢慢做工作:

  “如果我们把处理上访的精力都用来提高集体收入,把集体的蛋糕做大,每个人分到的不就多了吗?”

  “男女平等是迟早的事,今天不改明天也得改。”

  “谁能保证自己家永远只生儿子呢?男女平等,家家户户都受益。”

  ……

  历时14个月,经历了40多次村民会议后,2019年才终于制定了平等的村规民约,年底分红时一切按新规办,那次分配一切风平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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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永辉   

  这是了不起的一步。

  但每向前迈出的一小步,背后都有无数外嫁女付出巨大的牺牲,而且争取来的胜利绝非一劳永逸,成功永远是局部的、阶段性的。

  譬如杨志军,2009年5月9日这天她意外争取到自己的权益,这是她维权的第25年,但因为外嫁女的身份,她子女的问题依然没有着落,于是杨志军又踏上为子女维权的上山路。

  还有林丽霞接到的四川的案子。村集体没有不配合,但也没有很主动,“就像癞疙宝,夺一下跳一下”,每次1000、2000元一点点地分给村民,外嫁女不得不一次次地打官司……

  外嫁女的抗争,好比西西弗斯推石头上山,还需要下一次鼓起勇气往上爬,下下次,无数次……

  但正义尚存的世界,绝不该是前功尽弃、周而复始、永无止境、滚下山去的石头。

  到底有没有打破死循环的可能呢?有的。

  林丽霞说,其实有一个简单又行之有效的办法——用统一立法的方式,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

  任何村民有了法定的成员资格权就应该享有平等的承包地、宅基地、股权等各项权益的分配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权是一种身份权,属于民事基本制度的内容,应由国家法律法规来规定,而不该交给地方政府、法院来决定,也绝不应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

  如果由村集体决定,就会出现村干部、村民代表既当裁判又是竞争对手,出现明显的偏袒。

  只有女性的村集体成员资格权由立法的方式确认,女性的权利有法可依,很多不公平的村规民约才能动摇瓦解。


  久病成医的任雪萍根据自己切身体会,也提出了非常具体的立法建议:土地权益、集体收益应该落实在个人头上,而不是家庭或者户内。落实在个人头上才能自主处分,才能避免“包干到户”的土地政策对女性的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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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人欣喜的是全国人大正在起草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不久就会像之前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一样,进入一审二审,并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到时一定记得把“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标准”和“土地权益落实到个人”写入参考建议。

  当然了,外嫁女困境是一个结构性的问题,那么出路也应该是结构性的,立法只是完成了第一步。

  除此之外,各级政府、人民法院、村集体,每个环节都要落实相应的责任。

  四管齐下,解决女性土地权益问题才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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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远方的哭声

  她们是率先行动起来的人

  和林丽霞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过程中,我发现世界对农村女性有诸多误解。

  这些年女性意识觉醒,能够在网络上发声的人,主要还是受过高等教育、拥有发声途径的女性,她们大多在城市生活、有着相对较好的工作。

  我们总是想当然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认为底层女性是一群抱着“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思想、默默忍耐承受、不懂反抗的群体,是着火的房间里熟睡的人。

  事实其实相反。

  林丽霞说,这18年接触了无数的外嫁女,她们骨子里透露出对平等的渴望,还有极强的尊严感,这股劲儿就像沉寂了很久的火山,激发出勇敢、顽强的力量。

  她们遭遇到的是直击父权制度本身的不平等,这是更深层更核心的性别歧视。她们一直在抗争,甚至真的改写了政策。

  杨志军从80年代就开始维权了,外嫁女们也许没听过女性主义这些新鲜词汇,但肉身早已参与到反抗父权的战斗里。

  杨志军说:“出嫁女这个词深深刺痛了我,为什么要给我们取这个名字,男性怎么不叫出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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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志军说   

  为了应得的土地,杨志军找村委会、找妇联、找乡镇、区政府、市政府……区政府的答复是,村集体已经没有土地了。

  杨志军不信没地了,那年秋天她用双脚一步一步丈量出村里还有140多亩地,报告给村小组,结果多出来的地还得村民大会表决。

  一次次上访一次次起诉,一审二审都败了,杨志军又向最高院提出申诉,最终通过绝食才争取来自己的土地权利。

  只有初中文凭的任雪萍靠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推动了地方政策的改变,但依然没有拿回自己应得的宅基地。2018年她从家里搬出来,在邻村租了间最便宜的老房子,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生为女性是原罪吗?”任雪萍在自述的维权材料上,用粗体字写下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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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雪萍说   

  湖北的李继红在维权过程中质问村书记:

  “为什么儿子有这权利,为什么我们女儿就没有呢?”

  “为什么明明是我的权利,却要通过其他人来表决决定我个人的权益呢?”

  这些振聋发聩的质问,问得村书记哑口无言。

  林丽霞说:“她们也许没有一个明确的性别意识,但已经在从自身的经验出发向现在的法律政策提出深刻的拷问,就像鱼儿感知水温一样,她们身在其中,感知很深的。”

  她们并不是一群等待我们去启蒙、去拯救的群体。她们早已开始战斗,而我们是在加入她们。

  林丽霞加入帮助外嫁女维权的事业,其实出自偶然。

  她曾当了6年的中学老师,因为不满足于一眼就望到头的生活,她决定放弃老师这个铁饭碗,独自到北京闯荡。当年父亲、弟弟坚决不同意她这个决定,但妈妈和妹妹却很支持。

  那个年代林丽霞其实不知道妇女权益、女性主义这些东西,可能天生有正义感的性格使然,或者是遗传,她的外婆就曾经是村里的妇女主任,思想解放又明事理。

  只是想换一个活法的林丽霞1995年来到北京,1997年加入到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也就是后来的千千律师事务所。

  也是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那是联合国历史上范围空前的一次盛会,出席者达1.76万人,讨论着中国在妇女解放和性别平等领域的工作。

  和林丽霞聊天之前,她姐想要回答的其中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我们要关心远方的哭声”,现在我感到惭愧。

  鲁迅说,“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原来这不是知识分子的胸襟,而是世界的真相。

  往小了说,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城镇户籍人口占45.4%,也就是说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农村户口,但很多人在城市工作生活,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在被损害。

  更重要的是,农村土地权益问题,不仅仅是农村女性的问题,也不仅仅是权益,而关乎尊严。关乎有没有把女性当作平等的人对待,这直接与生男偏好和出生性别比挂钩,撬动的是父权制的支点。

  这不再是远方,它与我们如此迫近。

  我们是彼此的镜子,也是因为女性的身体性而成为命运共同体。

  这不只是外嫁女的问题,这是我们身为女性要共同面对的生活。

  同时女性之间又有巨大的复杂与差异,于是并不存在唯一正确的觉醒之路。

  可以是外嫁女这种,生发自内心深处对不平等的厌恶;可以像林丽霞那样看见别人,映照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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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妇女流浪者去寻找自由的大陆。我要怎么才能到那里?

  理性的答案:有一个方法,下去努力的海岸,穿过苦难的汪洋……

  那妇女抛弃她以前依恋的一切,哭了出来,我为什么要到这个遥远的从没有人到过的大陆,我一个人,完全是孤独的。

  而理性对她说:安静,你听到了什么?

  我听到脚步声朝我走来,一千次、上万次和百万次。

  ——电影《妇女参政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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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从不孤独,也许我们需要各自面对具体的处境,但这休戚相关的命运连结超越了国族和阶级。

  你不是一个人踏过这荒原。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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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她姐想聊聊再聊一下「GentleWomen,向前一步」这个栏目。

  过去,女性总是陷入“花木兰式境遇”里,要么“超越男性”,要么“成为男性”。但那样的叙事里没有女性的声音、语言、思考和情感。

  当我们开始把目光投向女性,那注定是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我们需要把视线真正投向女性,让女性用自己的语言思考和表达。

  当然,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每一期职场女性嘉宾的表达,还有每一个「你」的表达。

  她姐开辟了这样的一处空间,这里聚集了来自各行各业的职场女性,在这里你可以畅所欲言,关于自我、关于职场、关于成长……

  我们希望在这样一处空间里,“girls help girls”不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一个切实的行动,守望相助,彼此成就;优秀的职场女性不再仅仅是彼此远方的灯塔,而是汇在一起的新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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