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法出台,我们都会做大量的宣传,但经营户就是不听不落实,甚至会觉得我们烦

【本文来自《作为基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想说,店主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就是罚款5-10万的》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半杯咖啡
  • 再说一个大家也提过的,我发现目前报道的案件处理就到处罚商户为止了,理由就是商户未保存进货凭证。

    这里抬个杠,一个蔬菜有毒超标,能够危险人们身心健康的案件,因为商户的原因,就结案了。至少新闻报道和其他的消息没有看到榆林市市监局或者其他部门做过点追查整顿工作。我寻思这个案件都成为陕西省的典型了,如果做了这个工作,没有理由藏着掖着吧?

    说老实话,如果我在小区前面的菜市场买到这样的超标蔬菜,一个月后有人告诉我,你吃的菜有毒,我们已经对商户处罚了6万6,放心吃吧。你觉得我能因此而放心大吉吗?换做是你,还敢去那家摊上买芹菜吗?我不觉得你有这个勇气。

      新闻报道中没有报道并不等于没有做呀,而且此次新闻报道重点报道的是榆阳市场监管局“过罚不当”。在实际工作中,肯定会向上追溯问题食品从何而来,去向如何,我们也经常发出相关的案件线索,也收到并查处相关的移送来的不合格食品安全线索。

      当事人不落实进货查验义务,也由于检测结果的滞后,特别是对生鲜类食品特别是蔬菜类,导致无法追溯也是本案中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原因之一。

      说实在的,一个新法出台之后,我们都会做大量的宣传工作,召集经营户开会,发宣传手册,在市场拉横幅开广播等等,就这样,经营户还是不听不落实,甚至觉得我们烦,等到被处罚之后就开始哭惨,你能怎么办?举个实际工作的例子吧,我们当地比较喜欢吃花生油,有不少小油坊,而黄曲霉素超标是花生油很容易出的问题,我们的工作人员就上门宣传,请作坊主在生产加工中增加一个黄曲霉素降解机,大部分作坊主很配合,但就有个别作坊主就是不装,结果在某次组织的对辖区所有小油坊花生油的抽检中,其生产加工的花生油黄曲霉素超标,接到处罚决定书之后就来哭了。这种情况不止一次地出现过。

      至于检测时间滞后的问题,我在另一贴回复你了,在这就不重复了。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