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房改前,房子并不是投资品的,甚至都不是商品!

【本文来自《农村是几层楼房,想不出为啥一定要去城市买房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那是你没看透,或者故意挑一定条件之上的、区别不大可轻易克服的来说道。(比如:自己有车——农村人可不是家家户户都有车,就算有车也年轻人开离家了,老人自己可不会开没得开;离城市近——开车20公里去到县城到达主要的教育和医疗结构,这样的“出发点”情况放大城市都不是郊区而是市区了,而现实是大部分农村人去较好的三甲医院得跑几百公里——一般来说县城只有二甲医院)。

农村,也没有两块钱的公交(你要出行得自己有车,没车就得顾私人车辆——哪怕是通常得走个5公里,价格也是城市公交的十倍);农村更不如北京的“高考五六百分能上清华等名校”;中西部农村的“老人钱”,一年的数额只等于北京的一个月的,也只等于东部的发达地区农村的一到三个月的。

说白了,城市化、房产经济背后的“刚需”,是:

1、“户口本(户籍制度)背后的利益问题。教育、医疗、失业保险、低保、就业机会、工资和最低工资等公共福利全方位与户口本绑定,同时必需生活消费品和服务的价格又全国相近乃至反向向城市倾斜(比如北京的公交地铁费比很多二三四线城市都要低,而现在农村的很多产品和服务价格还反而比城市还高)。

这方面的背后,有历史、市场经济方面,但也有不小的部分是人为的原因。比如,为何产业特别是高端产业的布局都集中少数的一二线城市,为何好教育特别是大学都集中主要城市还招生倾斜照顾本地,为何教育、医疗等拨款做不到先”人均“再照顾落后,为何失业、最低工资、退休金、社保等做不到全国相近和无限制通领。

2、房产产业化、投资化方面背后资产增值获益的问题。要知道,房改前,房子并不是投资品的,甚至都不是商品!房改,让这条产业链上的”人“(从政府大批企业到产业工人)首先都收获了利益,然后为了保持并扩大这种利益,又运用其他社会利益去赋予购房者也使得他们也获利——包括上述的“1”,也包括房产增值方面归属购房者的获益(比如房产方面的低资产税、低增值税、低个人所得税)。而假如考究最近20年社会民间的普通家庭与群众的财富的最大来源,就是城市房产的增值——“每早十年买房,就少奋斗20年”(即十年的房产增值带来的“财富”,即等于纯靠工作收入和普通经营的20年的收入——这就是中国很多城市阶层实现“财富自由”的最大途径,而越早买房、买得越多房的人,财富越“自由”,甚至持有三四套房都赚得比开中小型工厂的老板/企业家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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