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公里的交通需求满足,不一定非要共享单车才能满足

【本文来自《6.5元/小时!共享单车这个新“刺客”》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说实话,今天回头看,尤其是共享经济所涉及的大量的案例,那些满足较为单一消费品类需求的互联网企业的,既有烧钱拓展的模式,需要重新检视其经济合理性,以及对粗放烧钱模式进行警惕反省。

核心原因,就是单一需求(这里区别于淘宝、京东等满足综合性实物消费品类,也区别于腾讯侧重通讯、娱乐等综合性虚拟消费领域),类似于打车、单车、教培等等相关,单一服务和消费品类的网络市场拓展,其最终成熟状态所产生的收益水平是有限的.

之前二十年,大量综合类消费互联官网公司的市场成功,来源于其综合性品类的利润多元性。比如你在淘宝京东能买到的商品,在腾讯能消费的娱乐方式,能满足绝大部分个体大部分的需求。

但是对满足单品需求的互联网,它最终的利润来源非常有效,比如共享单车,租车费,最多加个广告赞助费是个极限。因此严格上而言,投资人是可以通过预测业态成熟时期的收益状态来倒推这个产业转化为互联网模式时的成本投入,因此可以很明确其在拓展市场时的投资总量绝对要大大少于综合类互联网的投资量。

但是我们看到事实情况绝非如此,比如滴滴持续7年的大量投资后的继续亏损,以及共享单车开始涨价企图去摊平之前的投资成本。

对这些单品互联网公司而言,就是通过开拓期烧钱拉低产业平均成本来获得市场,但是当他们获得市场后,过度烧钱的结果就面临,必须兑现利润来实现。而兑现利润,不外乎消除自身开支,以及提高售价两种方式。必然造成最终成本的反弹。

对特定消费需求而言,相关市场措施是否能实现利润,是存疑的。

比如共享单车,过度提高成本必然是消费群体的下滑。最后一公里的交通需求满足,不一定非要共享单车才能满足。

由于在源头就过度投放成本,最终能够产生利润的平衡点不一定能够产生。

对于这类前期过度烧钱的企业,或许倒闭逃债,重头再来才是他们最终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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