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少年把爷爷奶奶金器卖给古玩店,老板:法律没说不能做小孩生意

来源:潇湘晨报

2022-08-13 13:35

记者 | 满延坤

近日,市民邱女士通过今日头条郴州频道“头条帮忙”入口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反映,她家住宜章的13岁小孩小吴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爷爷奶奶的共计六件金首饰卖了出去,除了爷爷的金手链卖给了另一人之外,其余五件都卖给了当地一家名叫福顺阁古玩店的店老板邝先生。

7月26日,邱女士发现公婆家中多件金首饰丢失后报了警。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小吴向父亲说出了实情。次日,双方来到派出所,邝先生退掉了一部分熔掉的金器。“对方说答应帮我们把剩下的东西找回来,过了这么久了,还是没有音信。”邱女士说。

8月12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邝先生,对方表示自己是合法经营、正常回收,也问过小吴。“没有法律规定未成年不能买卖,小孩子的生意就不做吗?”他表示,金手链没有经他手,也不知道小吴卖给了谁。“我已经退掉了一部分,卖出去的男士戒指也要等找到买家后再询问对方的意见。”邝先生称,对方家人已经来自己这边闹了好几次,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意。

律师表示,年仅13岁的小吴为法律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向古玩店兜售贵重物品的行为应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否则该行为无效。古玩店在收到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通知后,应当返还相应物品,如拒不归还的涉嫌违法,家长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古玩店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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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吴拿奶奶的手机与古玩店老板的对话记录。

遭遇:

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爷爷奶奶的多件首饰卖出

郴州宜章邱女士的儿子小吴今年13岁,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爷爷奶奶单独住,与一家人隔得不远。“儿子休息的话,就会在白天去爷爷奶奶家玩,等到我们晚上下班,他再回来。”邱女士告诉记者,从6月份中考到7月20日这段时间,她隐隐约约觉得儿子花钱比之前厉害了。“我们一天只给他10元零花钱,但他那段时间经常出去吃饭,我一问,他说钱是爷爷奶奶给的,但爷爷奶奶也只是几块几块给,并没有给很多。”

觉得不对劲的邱女士留了个心眼,7月26日,她来到了公婆家。“我记得小孩奶奶有一个黄金貔貅珠,放在柜子的抽屉里,我之前是锁着的,我一打开看,发现不见了。”之后邱女士问儿子“是不是你拿的,“儿子一开始没承认,后面我们报了警,他爸爸带他去派出所的路上承认是他拿去卖给了一名古玩店老板,一共卖了7000多元。”

当天,邱女士与公婆经过清点,发现丢失的除了黄金貔貅珠外,还有奶奶的一对耳环、两个戒指,以及爷爷的一个戒指、一条手链,“一共六样东西,总价值有2万多元。”邱女士出示了孩子爷爷的首饰购买记录,记者注意到,爷爷的足金戒指重量为20.30克,价格6200元;足金手链重量为36.69克,价格15409.8元。

“之前的那些首饰是我儿子卖给了这个店老板,手链的话一开始找到店老板,检验了真假后,对方说出4000,我儿子就没肯卖,之后见有人在外面等,我儿子就在一个角落里跟另外一个人交易的,手链卖了5000块钱。”邱女士说,与儿子交易的这个人一开始是坐在老板店里喝茶的,小吴进去之后,该人就出了门,一直在外面转悠。

邱女士说,报警后,警方已将一部分熔掉的金器追回。“古玩店的老板说,剩下的东西已经卖给了别人,答应帮我们找回来,但现在过去了半个多月,还是没有找回来。”邱女士称,7月28日他们曾经找到店老板要求调监控,但对方以内存坏了为由称“调不了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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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吴爷爷的金戒指、金手链的相关票据。

回应:

合法经营正常回收,卖出去的男士戒指要问询买家意见

8月12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该古玩店老板邝先生。邝先生表示,自己是开门做生意,也是合法经营、正常回收的。“没有哪条法律规定未成年不能买卖,没有哪条法律说不允许收小孩子的东西。小孩子的生意就不做吗?”邝先生称,自己是问过小吴的,价钱也是小吴开口说的,自己也没有去威胁对方,“他肯定是说从家里拿的呀,愿意拿给他来卖的呀。”

“小孩并不是把全部的金器都卖给我了,只卖了一部分,那个金手链没有卖给我,也没经过我手。”邝先生说,小吴在他那里卖的五件金器,一共卖出2000多元,其中这枚男士戒指卖了1000多元。之后,邝先生又把这枚男士戒指卖给了别的买家,赚了1000多元。不过,之后他把除戒指之外的部分都还给了小吴一家人,“这样算下来,我只赚了200多元。”

对于小吴将金手链卖给了谁,邝先生表示不知情。“7月20号的时候,对方确实在社交平台上联系我,说有金手链要卖,不过来到店里后,他出价8000元,我觉得太贵了,就没要,就叫他出去了。他后边卖给别人,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也不知道他把手链卖给谁了。”

邝先生认为,自己已经把一部分的金器退还了,手链也不是卖给自己的,邱女士还一直找他,这让他觉得不合理。“小孩的家人来我家、来我店里来闹,闹了三四次,还打电话给我老婆。”邝先生说,对方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意,他也会考虑向法院起诉。

对于卖掉的那枚男士戒指,邝先生表示,自己很难找到买家,即使找到了也不知道对方愿不愿意退,“要看买家的意见。”

律师:

小吴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兜售贵重物品的行为这样做才有效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本案中,小吴年仅13岁,系上述法律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向古玩店兜售贵重物品的行为应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否则该行为无效。古玩店在收到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通知后,应当返还相应物品,如拒不归还的涉嫌违法,家长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古玩店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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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男子故意把孩子丢在检票口 还殴打工作人员

来源:北方新报

2022-08-13 09:14

最近,在包头火车站,工作人员发现一名大约六七岁的男孩在检票口与父母走失,于是赶紧报了警。包头车站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当民警问到男孩的家人情况时,男孩突然哭了起来。

民警和车站工作人员一边照顾孩子,一边寻找孩子的父母。最后发现男孩的父母已经到了站台正准备登车。但奇怪的是,对于孩子独自滞留候车室的情况,孩子父亲樊某并不感到惊讶,反而对工作人员横加指责。

回到候车室的樊某,突然动手扇了车站工作人员一个耳光,见到另一名车站工作人员上前劝阻,又挥拳将另一人打倒。

就在樊某试图继续殴打第三人时,被铁路民警及时控制,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民警经询问了解到,原来樊某当天要和家人乘列车去往北京,因为孩子在进站前刚做完核酸检测,结果还无法查询,眼见列车即将发车,樊某就故意将孩子单独留在检票口,想等车站工作人员把孩子给自己送过来。发现无法如愿,竟殴打车站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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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樊某因殴打他人被包头铁路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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