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的是没备案的问题

500 2019年第一起罗生门案,现在经过多方消息拼图基本上还原事实真相了。
可能让吃瓜群众比较失望的事,这事并没有什么明显的黑恶势力,也没有什么明显的警察职能问题。有的只是一个小小的多米洛骨牌。
以下案情是我根据网上消息拼凑而成,并不一定符合事实真相。
事发当晚,施暴者李某和受害女子碰面,李某想艳遇,女子想要业绩,于是就去了女子工作的酒吧喝酒。
因为喝了几杯酒,再加上分不清女子在酒桌上的职业温情与现实中的关系。李某想乘热打铁当晚就和那名女子发生关系。在被拒后恼羞成怒想强来。
女子呼救被退役军人赵某听见,并救下。同时女子的室友报了警,但因为她们两职业关系并不愿意将事情闹大,所以报警的时候并未提及强奸。
警察赶到后大致了解了一下情况就把李某和两女子一起带回派出所做笔录。注意,这时候警察并未带走赵某。这已经表明了警察的立场和态度。
可以猜测的是,因为两女子职业的关系,她们并不希望将事情闹大。所以在做笔录的时候很有可能事实上帮李某开脱了主要罪责,希望大事化小就此打住。
但谁也没想到李某在笔录的过程中肚子疼,送去就医发现肠破损做了手术。在因为当事女子帮忙开脱罪行而免于刑事处罚的前提下,李某的伤情必然导致赵某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 ̄m ̄),这件事情中还真的没有什么真正的大恶之人。有的只是多米洛骨牌一样,一次次小恶积累与放大。最后变成了一个非常颠覆人们三观的事件。
在这里我不在讨论事件中各个人物自身的对错,我只重提一个问题,积极备案。
事件中的赵先生如果当时主动去公安局参与备案,就可以阻止当事女子帮李某开脱罪行,也就不会再有后续的麻烦出现。
备案就好像一个司法快照,把事发当时的场景记录下来。最大的保障当事人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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