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查警员旷工从刷脸改为轨迹定位抽检模式

给国家信访发的幼稚建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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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闻论坛看到一个大概是基层民警写的批评帖子,“人脸识别考勤,无人机查处民警,高科技应该是刀刃向内还是该服务民生?”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80777

大意是说,有的地方,如广州,人脸识别技术是用来科技赋能打击犯罪的,可以针对逃犯进行识别,然后让警方去抓捕。但是,他朋友所在地区,人脸识别是用来查警员是否旷工的,办案办到一半,要赶紧开车回警局,在人脸识别系统面前拍照;

熬夜处理文档或者审讯犯人之后,刚小睡一会儿,就被闹钟吵醒,也要赶紧去拍照,证明自己在单位,没有旷工……每天要这样拍照4次,否则就当旷工处理罚款,极大的增加了基层干警的工作疲劳度,伤害士气,增加怨气,因为只有坐班的文职民警才能每天及时去刷脸而不增加太多麻烦。

可惜帖子没说乱用高科技给官僚赋能的地区具体是哪里。但我在想,能否统一规定,对于经常要出警的刑警类的岗位,禁止用固定式装置对其进行查岗?譬如可以做成基于北斗导航系统的卫星定位手环,对其所在位置进行轨迹备案;

有条件的话,再结合执法记录仪的录音录像进行更全面的工作内容备案。最后每天由督察人员随机抽样查几个人在工作时间在哪里,用移动轨迹统计来分析是否旷工,但避免每天都要所有外勤干警回到警局的特定位置去拍照,这样可以减少无效的往返运动降低劳动强度和油耗及警车折旧成本。

对了,理论上定位手环也可以通过心跳次数,摆臂频率,分析佩戴者是在活动状态还是在睡眠状态,因此抽样统计过程中如果发现佩戴者在工作时间睡觉,应该再往前查一两天,分析其是否值过夜班,如果是,那就是调休补觉,不能算旷工。

抽检过程中若发生错误,确实没旷工的误判旷工,基层干警应该可以申诉,申诉时最好能随机抽样其他普通民警和督察人员,譬如各6人,参考红军时期的革命军人委员会(当然那时是选举士兵代表的,不过选举太麻烦没抽样科学),复查那几天的卫星轨迹定位和睡眠时间记录,每人正负10分对原来的判定结果打分评定是否正确。若真是误判,负责搞统计的督察要道歉,每月3次误判的要赔款给被冤枉者。

不能光罚基层干警不罚督察的错误。其实一线干警的执法记录仪要是能和云端人脸识别系统结合起来,帮助快速识别逃犯,应该更有意义。另外无人机查岗或可改为执法记录仪即时录像并上传视频到云端备案,事后抽检模式?不知哪种成本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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