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金融风波——从河南村镇银行事件想到的

最近发生了“河南省村镇银行”事件,很多朋友试图扒开其中的内幕。目前事件还未结束,我们不妨持续观察。实际上,回望历史,很多相似的事件早就发生过了,就在世纪之交,就曾经有过一场类似的金融风波。

那就是农村合作基金会挤兑风波。

其实农村合作基金会,已经可以算作一个历史概念了。它是在上个世纪8090年代,在我国广大乡镇农村进行的一场规模浩大的内部融资尝试。那时正是改革开放初期,很多地方刚刚完成集体公社改制,一些农民想扩大生产或者搞点特种经营,需要启动资金,可那个时候大家都不富裕,找亲戚朋友借钱很难,到银行去贷款,一方面手里也没有什么能拿来当抵押物的,获得担保的渠道也非常少,自然没有银行愿意放款。

另一方面,农村恢复农户个体经济之后,银行、信用社仍然以集体为单位建立银行账户,一直不把农户作为信贷对象。此外,受国家信贷规模和结构的严格控制,农业银行和信用社事实上无法满足2亿多农户及各种农村经济主体的小额贷款业务。

农民手里没有钱,又想搞生产经营,这种强大内生能动性,催生了农村合作基金会这种的资金互助组织。基金会并不是银行那样上下层级清晰的金融组织,县市以上都有银行、信用社的组织,基金会则设立于乡镇农村这一级,这可以说是咱们国家的最基层了。名称上一般称为“基金会”,也有的地方叫“互助会”或“储金会”,资金来源通常是农民集资、集体资金和相关的扶持资金,服务对象也基本都是本地的乡镇企业、承包户或者个体农户。

这里考证到的最早的农村合作基金会,是在1984年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芦家营乡正式建立的。到了1986年末,黑龙江、辽宁、湖北、江苏、浙江、广东、四川等地都逐渐产生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雏型。

到1992年,全国已建立以农村合作基金会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乡(镇)一级达1.74万个,村一级达11.25万个,分别占当时乡(镇)总数的36.7%和村总数的15.4%,到这年末,已经筹集资金164.9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基金会的股金,大部分来自于农民个人,比如河北省玉田县1987年开始建设农村基金会,到1994年,股金总额1.76亿元,其中集体股金4800万元,而农户会员个人股金则占到了1.28亿元。

这是一个关键的点,后边还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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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我们讲到了1992年,也正是在这一年,国家开放了具有投机特征的证券、期货和房地产这三个新领域,经济重新出现了高增长,全国上下兴起了新一轮的投资热潮。

这个时候,资金供给和需求的缺口在短期内急剧扩大,直接抬高了利率。在这个宏观背景下,已经初具规模的农村合作基金会也加速扩张。很多基金会都把办理业务的站点设在村里,农民找基金会存钱比去镇上、县城里的银行方便,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利息要比银行或者信用社高。据描写那个时代的文学作品记载,当时农村的金融投资方式很少,一般也就是买公债或者存定期,但是这些比起入股基金会的收益,都要少。入股基金会,分红率普遍都能够达到15%以上,而那时银行年利率也就接近10%(当然比现在高很多了已经是)。

在家门口就可以存钱,不用跑银行网点,收益高还省事,自然愿意把钱放到基金会的人就多了起来。

看到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融资规模越来越大,很多其他部门也参与进来了,甚至供销社、计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都创办了基金会、股金会,参与资金市场的竞争。

基金会是时代的产物,它的存在客观推动了当时的社会发展。

比如,山东省平度市,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地区。从1988年开始,到完成组建基金会的1992年底,全市累计入会资金26355万元,其中集体资金11231万元,农户家庭资金6610万元,代管资金8514万元。

在资金的投放中,当地坚持“取之于农,用之于农”,按照“小额、短期、高效”的标准,优先照顾资金所有者的优先使用权。累计投资24537万元,其中有83%的资金投向了农业生产、农田基建、更新改造农业机械和发展农电,而投向乡镇或村办企业的只有4036万元,约占16%。平度市由于保证了对农业的投入,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在建立基金会的1988至1992年,全市新增农业机械总动力达131762千瓦,新上农电线路2663.9公里,实现了村村通电;新上和修复水利设施2.3万项,土地有效灌溉面积达166.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4.3%,可以说切实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

再比如,广西玉林曾经的民间借贷有10多户,放款利率畸高,让一些个体户陷入了困境。后来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有效抑制了民间高利贷活动,帮助100多个困难户解决了资金困难。

但是,“基金会”的繁荣并没有持续太久。

一些地方政府由于迫切希望破解地方经济建设投融资困难,采取“饥不择食、寒不择衣”的策略,不当行政干预横空而出,“准入”关形同虚设,各种成分泥沙俱下;有的基金会甚至是被少数腐败分子当成了发财致富的手段,从一出生便是一个充满缺陷的“畸形儿”。

在内部管理上,基金会根本就没有一种监督机制,几乎所有的机构都是假股份所有而真非法集资、假互助合作而真高息揽储。而且,绝大多数基金会没有真正的会员和股东,巨额资金成了法人代表的“囊中之物”,基本上无人监督。在日常运营中,基金会放任自流,监管滞后,非法集资、高息揽储等行为畅通无阻,最后酿成巨额呆账死账和一本本“糊涂账”。许多基金会还在农村“圈钱”,然后投入证券市场“炒股”和到大中城市“炒房”。

同时,大多数的农村合作基金会都是以招股名义吸收农民存款,入股人不参加管理,不了解基金会实际如何运作,也看不到年报和财报这些东西。这同样隐含了巨大风险。

自身存在的种种问题,再加上管理不善,造成很多基金会总负债远远大于总资产,形成了事实上的资不抵债情况。由于巨大的资金缺口,造成农民“存”在基金会里的本金无法取出。(大多数农民并不清楚存款和入股的区别。)

一些乡镇的农民,因自己的钱从合作基金会取不出来,便用股金证抵缴统筹提留款。这里说的提留款是指向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所谓“三提”就是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五统”是指乡镇统筹的教育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民办交通费五项费用。不难看出,提留款尤其是后五项的统筹提留款,是当时基层政府的重要资金来源,用基金会股金证抵缴提留款,就造成了“资金空转”,就让基层行政机构难以正常运行了。

到了90年代下半叶,随着基金会的各种乱象持续积累,国家于1997年11月决定全面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由于政策突然趋紧,基金会乱象导致的各种矛盾也突然表面化。

历史上,任何金融组织突然被宣布关闭的时候都必然发生挤兑危机和动荡局面。前面提到,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大部分股金来自于农民个人。这时候国家宣布要关闭基金会,当初入股的农民自然第一时间想到要取出自己的那部分钱。

此时的很多基金会已经由于各种问题,根本拿不出多少现金。农民来取钱,实际就是退股,可是基金会无法兑付农民手中的股金证。就这样,农民们都知道基金会“没钱了”。消息传播出去,恐慌的氛围越是浓厚,大家越要赶紧取钱避险。1998年,全国各地的基金会普遍出现挤兑,四川、河北等地甚至出现了较大规模的挤兑风波,并且酿成了危及农村社会及政治稳定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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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文内容无关)

后来,各地的做法一般是,由地方政府筹措现金首期兑付基金会的农户存款,对于因现实条件制约而不能马上兑付的农户存款,政府承诺在几年内逐步解决。

据说,直到现在仍有个别地区还在进行对农民的兑付。

 

参考资料:

温铁军: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兴衰史

农村合作基金会兴衰反思,《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4

农村基金会应规范,《中国经济信息》1995,第七期

《侯卫东官场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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