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真正的意义在于遇见犯罪一定要去备案

500当事男之所以会陷入如此被动的原因,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受害女当时没有去备案。
警察来的时候只看到两男的在打架,而女方并未报案说自己被人性侵,警察也自然不会备案了。
被打伤那男子等了两个星期都没见到公安机关来找他麻烦。便可判断当事女子没去备案了。而且这时候十四天过去了,再想报警,啥性侵证据都没了。
所以他才敢堂而皇之的去告当事男子故意伤害,因为他自己手上有医院的伤检报告,有警察局的打架备案。
他敢这样做恰恰说明连罪犯都相信中国的司法公正,相信法院会依法,依证据来断案。
所以别把在无中生有的诋毁中国的司法机构了。
你们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只能是普通百姓潜意识中不信任中国的司法机构,远离法治。而真正的犯人却可以高举司法武器来打击他人。

最近更新的专栏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