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麻袋财富:0成本占用出借人资金,清退方案成空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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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经九号院

作者:胖虎

如果有一个平台,告诉你买他们的产品可以获得7%-9%的收益,且告诉你自己是有央企背景背书、产品风控做的有多好。如此诱人的条件和过硬的的背景,你会不会投资?

但几年后,这个平台打着P2P治理的名义说要清退,在没有任何预先告知的情况下,产品到期兑付突然就停止了。投资者们等待了整整一个月,却等来了净本金的退出方案。

也就是说,这个平台将你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资金,白白用了几年之后,吃干抹净拍拍屁股走人,一分钱收益都没给。

而且还对外宣称:“平台高度重视清退工作,以‘合规’和‘公平’为原则高效推进,保障出借人净本金安全;同时,平台履行社会责任,清退期间将推出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实际利益的相应措施。”

合着你拿了我的钱白白用了几年之后,当初承诺的收益先不说,我能拿回自己的本金,还要感谢你?

我谢谢你全家哦!

这家平台就叫麻袋财富,运营主体是上海凯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背后的大股东是中信产业基金;

而中信产业基金背后则是中信证券、国投高新、伊利集团、银泰集团、北京华联等一众国内有头有脸的大企业;在中信产业基金的高管名单中,更不乏泛海控股的卢志强、银泰集团的沈国军、伊利集团的潘刚等商界大佬。

如果说,商场沉浮,有得有失也就罢了,现在连老百姓攒的辛苦钱,都变成了资本大佬镰刀下的韭菜,吃相未免也太过难看了。

1

 

心痛的结局:“0成本”占用资金数年

6月28日,出借人等了将近一个月,终于等来了麻袋财富清退方案的公告。而按照麻袋方面的清退安排,绝大多数的投资人都将只能收到净本金,也就是所谓的“充提差”方案。

这也让出借人大为不满。抛开麻袋财富当初通过协议承诺的收益不谈,在麻袋财富产品的推广说明中,麻袋财富不仅强调了自身的技术安全,还强调了自家产品及收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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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袋财富的风控信息显示,麻袋财富的产品,具备网络借贷行业合法性,产品的债权转让形式受法律保护,且重点强调了麻袋财富产品利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法律保护,麻袋财富自身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也是受到法律保护。

这一连串的合法性下来,发现出借人的合法收益权利并没有受到法律保护,麻袋财富的清退方案已经是单方面毁约了!

许多累计投入了几十万、100多万甚至几百万的出借人,几年的收益一朝清零,让他们实在难以接受。按照麻袋财富此前产品的利率,以100万出借额为例,一年可以有7.5-9.5万元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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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于是拿我的钱0成本给他们使用了几年,当初通过合同约定的收益全不作数了呗!如果这样还要合同法干什么?”一位出借人愤愤不平道。

什么叫借钱是孙子、还钱是大爷?大概就是如此吧。

据出借人反映,这份清退方案的出炉,并未与出借人沟通,而是麻袋财富方面单方面的意愿;即便是单方面的,也加了一个“强迫”出借人同意的期限,如果出借人不同意该方案,麻袋财富到期仍然有可能会单方面“强退”。

这哪里是方案呢?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出借人本来是债权人,麻袋财富是撮合中介,谁见过这么豪横的中介?

据作者了解,该份清退方案,也没有获得负有监管职能的嘉定区经济委员会金融监管科的审批或同意,作者多次拨打金融监管科公开电话02169989228则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投资人则表示,麻袋财富清退事件一出,就向上海市及嘉定区、中信集团、中信产业基金等诸多监管部门和主管单位进行投诉、信访,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不作为令人失望!

至今没有任何一部门表示会对此事进行调查或跟进,甚至在面对投资人的质问时,也仅以“是是是”、“对对对”为敷衍。

相关部门的敷衍塞责,或许会承担事态扩大后的后果。

2

 

清退实质性“打白条”,出借人或血本无归

尽管麻袋财富方面向出借人给出了单方面的清退方案,但在具体的协议中仍然埋下了暗雷,出借人一旦同意极有可能血本无归!

据麻袋财富《关于清退工作的进展更新》公告显示,清退工作将通过市场化的债权承接方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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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呢?即出借人作为甲方,麻袋财富仍然作为中介方,将出借人持有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承接债权后,由乙方支付款项给到甲方。

恰恰是这份方案,让出借人更加惶恐不安。在麻袋财富出借人确权页面的“确定”键下,有三分法律文书:《风险提示》、《债权转让协议》、《声明函》需要出借人同意。

其中《债权转让协议》文件中,显示了甲方即出借人、丙方即财富财富的详细信息,但债权承接人一栏的信息却是空白;受让价款一栏也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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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如果出借人同意了该清退方案,但这份三方协议却缺少债权受让方的签署,出借人甚至连承接债权的乙方都不知道,又如何保证自己出借的资金能安全回来呢?

麻袋财富的这份清退方案实际上是跟出借人“打了白条”。拖延了一个月,仍然没有解决谁来支付出借人资金这样一个根本问题!

对此,作者通过自称中信产业基金相关公司的人员对上述问题提出疑问,截至发稿仍未得到回复。

此外,在本次清退方案附加的《风险提示》中,麻袋财富表示,自己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将尽力协助向适当的债权受让方推介本次转让的债权权益,但是否受让该等债权权益最终由受让方自主决定,麻袋财富平台对本次债权转让是否成功以及转让成功所需的时间不提供任何保证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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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麻袋财富通过这份风险声明,将自己作为中介平台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而作为中介平台,债权受让方的信息却丝毫没有提供,还想寻求免责,这是将出借人当猴耍啊!

有出借人就表示,如果一旦同意了该清退方案,极有可能本金都是血本无归。“因为麻袋平台通过上述协议和声明进行了免责,而债券受让方信息不明,且是否能找到受让人也存在未知数,到时候我找谁要钱去呢?”

其实,按照一般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中介方面存在欺诈行为的,比如此前向投资者隐瞒投资标的为不良债权,此次隐瞒债权受让人信息等行为,实际上就属于隐瞒欺诈范畴。

对此,中介机构是要承担责任的,比如双倍赔偿、先行向债权人赔偿损失等等。

麻袋财富的事情发展到这一地步,作者还是建议债权人收集好证据,走民事诉讼途径。按照当初合同签订地点为上海虹口区中信广场来看,出借人可以向虹口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中介方对此承担责任。

至少,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麻袋财富及其实控人中信产业基金的相关资产和现金进行冻结嘛。

围绕在麻袋财富身上的其实还有太多疑问,比如究竟涉及多少投资人、涉及金额规模有多大;麻袋财富与同属中信产业基金旗下的中腾信、小花钱包之间的业务往来;麻袋财富及其背后中信产业基金的股东们是否分食了其中的利润等等,都有待探究。

END.

(免责声明:本文数据及信息均来自公司公告、投资人自诉等公开信息,如有遗漏,欢迎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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