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对“阴阳合同”的科普视频看下来,让我懂了为什么有些明星要开火锅店?

微博@何青凌:

“阴阳合同”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先阳后阴”,即利用时间差,在签署阴合同的时候把阳合同里的某个条款给修改掉,或者是作废掉;另一种则是补充协议。

娱乐圈中常见的“阴阳合同”是第二种的升级版,即业务拆分。

一些会玩的明星艺人,不仅只是让钱款走工作室账本,还可以“把利润投到自己的火锅店里走一圈,那钱就更干净了”。

网友:我还以为开火锅店是想正正经经做生意,免得以后糊了没戏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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