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鳄鱼犯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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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Damon的雨林

图文:审稿-蟹黄捞饭、制作-8

封面图:shutterstock

5月9日,一条“鳄鱼出逃至金沙江”消息在四川宜宾流传开来。随后,当地公安机关通报确有村民报警称养殖池的6条鳄鱼不知去向。而令吃瓜群众们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下午,出逃的宜宾“鳄鱼6兄弟”就全部“归案”,金沙江安全隐患彻底解除,游泳爱好者们又可以继续放心去浪了。

出逃的6条鳄鱼为暹罗鳄,由自称某烤全羊餐饮店股东的宜宾人康某从广西购买。5月8日,鳄鱼经物流运抵宜宾,这6条比葫芦娃还猛鳄鱼,当晚趁暴雨全部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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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报导

当事人康某微信名称叫“鳄龟鳄鱼娃娃鱼批发”,发布的朋友圈动态多与烧烤鳄鱼有关。但事发后,康某称自己没有饲养鳄鱼,也没有资质,其是从有资质的养殖场买鳄鱼进行中转销售,或卖到餐饮店做食材,鳄鱼池只是临时中转。

目前,出逃鳄鱼的“主人”康某正前往有关部门做笔录。看到这,大家可能心中有了个判断:嗨,这不就是吃野味吗?肯定得判他几年。但对我这种爬行动物爱好者来看,这事儿,在2020年那会儿的确很“刑”,放在今年其实不太好下结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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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对该事件的后续报导

首先,康某到底“刑”不“刑”?

放在两年前,平地一声雷的疫情在华南海鲜市场炸开,康某如果那时候犯事,肯定得被口诛笔伐,重判以谢天下。

但好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禁野令”之后,相关部门明确了,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物种,经检疫合格后可以继续食用。暹罗鳄、尼罗鳄、湾鳄等三种鳄鱼已经列入上述名录。

因此,就相关规定来看,人工繁育的暹罗鳄仍然是可以吃的,只要康某的卖家有合法手续,他就可以销售鳄鱼肉。

另外,牛蛙、鳄鱼和龟鳖是我国两爬类中人工繁育的最大类目。我国每年养殖中华鳖达32万吨、龟类超过4.7万吨(主要是乌龟、中华花龟、三线闭壳龟和黄喉拟水龟等),是农业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牵动大江南北无数养殖户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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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鳄鱼养殖基地场老板现场解说:

 也就几千条而已,占地也就几百亩。

bilibili@农场鳄鱼哥

但是话说回来,新闻中康某的卖家发的是六条活体鳄鱼,活的就得另当别论了。谁都能吃,可不见得谁都能养!

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买方肯定是不能擅自喂养鳄鱼的,且买方若是没有养殖证与许可证,卖家也不可以将鳄鱼进行活体发货。也就是说,如果康某购买的鳄鱼来源不合法,且未办理养殖证,一旦被查出将受到相应惩处;如果来源合法,商家屠、他买肉,他不违法。同时,如果康某的卖家明知康某没有养殖资质仍销售给康某活体鳄鱼,他也要为售卖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事情的走势来看,康某肯定是没有资质的,他只是个打着幌子的鳄鱼搬运工,那现在一定“刑”了。

也有的人认为鳄鱼是保护动物,肯定不能吃。可事实上,鳄鱼和鳄鱼可不一样。如果说到我国特有的扬子鳄,那是仅次于大熊猫的超一线保护动物,想都不要想;而暹罗鳄、尼罗鳄、湾鳄等三种鳄鱼,全部为外来物种,引入我国就是作为肉用繁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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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园中的暹罗鳄

图:Wikimedia Commons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于1993年开始大量商业性进口养殖鳄鱼。例如暹罗鳄,野生种群主要分布于东南亚的印尼、马来西亚、泰国以及越南等地,本在我国内并无分布,但是养殖量巨大,近年来常有如这次事件类似的养殖场“越狱”事件发生。

得益于人工繁育,这样一种野生种群岌岌可危的物种,虽然已经被列入CITES附录(一种国际贸易公约),并被我国法律直接套认为一级保护动物,但其实并不濒危,见诸报端也不用稀奇。受气候与市场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鳄鱼养殖场所主要集中在南方各省,以广东、海南、福建为主。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也曾指出,目前,我国养殖鳄类及加工企业1000余家,鳄鱼存栏量近100万条,产值超200亿元,吸纳就业人数超30万人。

总结一下,扬子鳄是保护动物,肯定不能吃;但暹罗鳄虽然也贵为保护动物,来源合法的却可以吃。也就是说,能不能吃,跟是不是保护动物并非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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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相关报导

那么又有朋友说了,鳄鱼这样的“冷血生物”毕竟跟我们平时吃的家禽家畜不一样,吃它们真的不会引发人畜共患疾病吗?

要是真买到上述我所提到的正规企业产出的鳄鱼肉制品,那所有的检验检疫都是可以让你放一万个心的,因为它们跟正规出厂的猪肉牛肉一样,也有严格的检疫流程,如果安全上无法保障,企业自然也无法生存(毕竟食品安全可是最重要的)。

这里我觉得有必要狠狠纠正一下大家对“野味”的错误看法:人工繁育作为食用的动物,经过了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就是再稀奇,再让你想不到,那也不是野味;而野鸡野兔子这些让你感觉司空见惯的东西,才是真的野味,它们都是被人用稀奇古怪的手法获取的,在安全方面根本没保障。

最近还有一个关于鳄鱼的事儿很火,就是盒马鲜生网购整条鳄鱼复活事件,尽管官方出面辟谣,但仍不断发酵,有人提到“现在养鳄鱼当宠物的人好多啊!”

的确,现在打开抖快也能看到很多标注为某地鳄鱼养殖户的账号,在平台上公开发布养殖视频(看了康某的事情之后,部分账号的真实度看来都要打一个问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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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上也有一些“养殖户”

这些账号的主页大多都显示着类似“鳄鱼均为合法养殖,人工培训”的介绍,还将“鳄鱼到家后如何饲养”“小鳄鱼到家后该如何驯养”等视频内容置顶。

我们已经知道,养鳄鱼是否违法,取决于是否有资质以及相关证件,既然如此,那买回家养,在事实上就并非没有可能。

有的个人买家为了避免鳄鱼被没收,会到当地林业局办理合规的养殖证件。注意,事实上能办下来合法证件的不算多,毕竟是以个人的饲养条件申请养殖证,这就像公厕想改成会所,那条件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对于非“养殖户”的个人来说,饲养不仅要有足够大的鱼缸,而且水要保持恒温,也必须注意安全防护。像我科普爬宠的时候讲能不能饲养毒蛇一样,新手就是不能养,养就是玩命,但圈子里的确有很多专业人士和资深爬友,既有合法的条件也有养的资本,也就不能说人家什么了。

纵观鳄鱼越狱事件,康某要是真的没有饲养和销售资质,那么他买活体还在网上大肆宣传的行为,就要负法律责任,更别说“六兄弟”还跑出去玩了一圈。而他的失误,也间接影响了卖给他鳄鱼的合法养殖户,毕竟国家让你卖的是肉制品,可不是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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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知识——网上可以买到鳄鱼肉罐头

去年7月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到标识化管理。

标识化管理就是由地方政府和企业进行动物标识录入。以后,所谓的“繁育资质”就从繁育人的身份证变成了动物的身份证,即合法身份跟着动物走,只要动物拥有了合法的身份证,大家也许未来真的可以养到自己之前不敢养也“没资质”饲养的动物。

鳄鱼也不例外。不过鳄鱼真的不是爬宠圈的主流选择。

这两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专用标识范围(第一批)的征求意见出台。其中,将多种人工繁育技术已极为成熟的鹦鹉、陆龟、绿鬣蜥、黑白泰嘉等动物都一并纳入。这些动物在国内和国际上饲养繁殖技术已相当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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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打开“征求意见”网页

专用标识的推出可以更好地保护野外种群,真正把盗猎野生动物卖做宠物的这条产业链堵死,达到壮大人工繁育并抵制野生动物贸易的终极目的。合法化推动后,更多的人能去认识更多的动物、理解更多的动物、爱上更多的动物,也就不会有人粗暴地认为“鳄鱼就是野味”了,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推动这次征求意见落地落实,很有必要。

在此,我也希望借助环行星球的平台向广大还不太了解爬宠或对两爬感兴趣的网友发出号召,希望大家在5月21日征求意见结束之前帮忙向有关部门提意见,如有不清楚情况,不知道应该怎么提的,可以在评论区讨论。让我们共同为了壮大人工繁育事业、保护野生动物、破除落后偏见、守护美丽中国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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