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内,她必火上热搜第一

作者|   她姐

来源|    她刊

  今年一月的时候,《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迎来大修。

  修订草案对全社会公开,邀请全体人民去网站上提出意见。

  当时她姐也写了文章,呼吁大家多多扩散,提出自己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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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月过去,女性的地位有所提升吗?

  我很难给出肯定的答案。

  这段时间发生了很多事,一个母亲和一个勇敢的女孩已经在舆论场里消失了,她们成了房间里的大象,不被允许提及。

  河南有个妇女在怀孕期间被丈夫暴踹,起诉离婚法院却不同意。

  关键是男方也同意离婚,但法官却以“不愿意看到每桩案件都以离婚告终”的奇葩理由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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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一女子实名举报公职丈夫多次出轨多次家暴。

  之前警察一直不管,逼得受害者只好自报身份证并在网络上公开求救,视频里的她浑身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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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女孩已经举报南X大学一名副教授多年,她是又一位房思琪般的受害者,被教授诱奸折磨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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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刚因3.4万人联名反对从轻处理偷窥案而上热搜的学校,又出事了。

  该校一男性志愿者偷拍女生照片并在微信群里口嗨,被抓住后依然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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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多荒谬的事情被视作习以为常,这些都是长久以来女性所经历的、却无法言说的伤害。

  她姐最讨厌恶性事件发生后反问受害者的那些问题:

  你为什么不反抗?

  你为什么不离婚?

  你为什么不保护好自己?

  你为什么不快逃!

  女性从来不缺少自我反思和自保措施。

  女性缺少的是法律上、制度上、求助通道上、人身安全保护上——系统系的支持和帮助。

  现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到了二次审议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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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希望女孩们都去参与填写意见。

  别再放过为自己发声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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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参与法律修订

  因为世界不会自动变好。

  之前她姐讲过“性骚扰”这个词在上世纪70年代才被发明出来,美国第一起性骚扰索赔案(美驰联邦银行VS文森案)打了十年。

  后来职场性骚扰的处罚才被写进了法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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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反家暴法在2016年才正式施行,起因是李彦案,一个妻子遭遇无数次家暴、截肢,最后正当防卫却被判死刑的案子。

  当时郭建梅律师发起请愿轻判,呼吁信有136名律师、学者联署,还有348名民众参与签名。

  还有八个城市的法院同时出现“快闪”活动,女人们用层层白布缠成蛹状,她们说:“我不要成为下一个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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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才有了反家暴法。

  之前我们的法律中存在一条叫“嫖宿幼女罪”的恶法。

  就是说不满14岁的女孩被强奸后,只要给钱,哪怕性侵完甩给她一块钱,都可以把强奸罪从轻划归为嫖宿幼女罪。

  后来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海南校长开房案,这条恶法终于在实施十八年后,在2015年被刑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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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罗永浩的一个故事被转发了很多次。

  他所在的小区冬天取暖达不到规定温度,他就和小区论坛里的刺儿头一起天天找物业和开发商。

  一个月后物业和开发商不堪其扰,终于同意加锅。

  可是有不了解事情原委的人却在开始说:最近屋里好温暖,其实大家不必整天抱怨,要相信生活会慢慢变好。

  生活不会自动变好,除非有人为我们的生活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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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她姐已经写过一篇给妇女权益法案提意见的文章了,为什么我觉得还有有必要再呼吁一遍呢。

  因为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我不想被他人代表”的紧迫感。

  我发现,很多原本以为正确的大家达成一致无需解释的共识,不说出来,很多人并不知道。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出现就是要弥补性别歧视造成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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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在网络上搜索妇女权益保障法,绝大多数评论却成了,这个法案是女性压迫男性的证据,一开始就不应该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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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认为:在法案里出现性骚扰、PUA、女厕数量、家务赔偿、同工同酬、职场女性占比……都是女性在追求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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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们必须发声,必须加入到每一个公共事件的讨论里,必须参与这次的法案修订。

  此刻选择了沉默,你不说我不说就会有人替我们说。

  到时候错误的观念成为主流,我们就不得不为自己的懦弱和缄默食下恶果。

  所以请女孩们站出来吧,我们拥有决定自己命运的力量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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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参政论者》      

  我们要保持“在场”,不要把舆论场让给那些看不见弱者的既得利益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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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案应该看到哪些困境

  这些年我们不断提到张桂梅校长,因为她凭一己之力让无数女孩走出大山,从此改变命运。

  但世界不应只有一个张桂梅,或者说世界不应要靠张桂梅这样一个“神奇女侠”般的人物去拯救。

  如果她的时代过去了,下一次我们又要期待谁来解救早早辍学、嫁做人妇、沦为生育工具的农村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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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应该写进法律里,落实在执法的每一个环节。

  与阻止女性上学无缝衔接的,还有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

  最近她姐写过几篇职场性别歧视的稿子,关于女性在职场被边缘化,关于同工同酬。

  女性在工作中遭遇的困境远不只这些,还有很多明晃晃写在招聘书上的“限男”二字。

  还有暗戳戳把女性赶出工作岗位的“延长女性产假”。

  还有恶臭的职场酒桌文化,女性难以成为公司高层的玻璃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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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工作的权利,仍然道阻且长。

  上海团长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女性发挥了多大的力量,很多人却意识不到她们的功劳,疫情中需要个卫生巾都会被冷嘲热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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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克兰战争爆发,许多家庭在乌克兰代孕的事件重新浮现。


  这是一整条不断盘剥女性、把人沦为子宫的黑色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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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那篇《暖农村大龄男被窝工程》的文章,女性不仅被一些人看作子宫,还被更多人视为暖被窝的工具。

  要真正撬动重男轻女的根基,需要女性获得与男性一样的土地权、继承权、冠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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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全职太太付出了太多不被看见的劳动:家务、生育、抚养子女、照顾老人……

  还有紫丝带妈妈,她们的孩子被恶意藏匿,最基本的母子亲情权都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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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我们更不能忘记那些周而复始、发生在社会暗角、学校、职场、酒桌、家庭内部、世界各处的性别暴力。

  那些离不了婚的绝望女性,还在遭受丈夫的毒打,反家暴法案不应沦为一纸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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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拐卖案揭开了女性苦难史的天幕一角,“买卖同罪”几个字应该入刑。

  我痛心高校女学生们还在一次又一次反抗学校对偷窥、偷拍事件的从轻处理。

  性骚扰事件一再发生、一再被姑息,说什么“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但世界应该选择不去做那个危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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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痛心还没有来月经就被性侵至孕的11岁少女,没能得到正确的帮助,堕入了被反复诱奸的黑暗里。

  什么时候“未成年人性教育”“提高性同意年龄”“性侵犯罪人员查询系统”能真的写进法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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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痛心的是林奕含,她留下字字含血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拯救了无数黑暗中的女性,却最终没能拯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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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下一个房思琪般的受害者还在出现,而她依然求助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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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每一次遭受不公,都要女性去网络升堂、去滚钉板,把自己掰开了揉碎了,抱着玉石俱焚的决心,才能换来一丝同情和一点公平。

  倘若呼救的声音不够大,是不是正义便不会降临?


  这些女性困境,舆论应该看见,法律制度更应该看见。

  只有真正写进法律条文里,才是世界走向男女平等、公平正义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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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参与草案的意见征集

  同样按照上次填写意见的方法,点击网页:

  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1817fd9859b01803fa7fcf65d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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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草案征求界面,填写右方登录信息(省份、职业),可不必填写姓名、电子邮件和联系电话。

  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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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

  1.要点击具体条款,填写相应的建议,草案全文可参考右方PDF。

  2.每条意见不超过1000字,填完输入验证码,提交后再进入下一条。

  3.她姐汇总了上次的意见参考,增加了关于拐卖、偷拍等事项的意见,但建议不要复制粘贴,避免遇到“大量重复建议,怀疑是刷机”的无效操作。

  4.建议不要发泄情绪,譬如直接死刑、化学阉割、不少于50%等不会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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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路:1、补充遗漏事项;2、将模糊概念规定明确;3、增添惩罚措施;4、变事后惩罚为事前预防……

  可供参考的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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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新闻媒体应提高性别平等意识,保护女性当事人隐私,不得以贬低女性、色情低俗标题侵害女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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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委员会女性占比应与居民、村民、职工中男女比例一致,建议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并逐步提高女性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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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应鼓励和培养女性管理者,逐步提高女性担任领导成员的比例,建议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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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禁止机构或个人实施代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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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拐卖妇女买卖同责。买卖女性遗体,视同拐卖妇女。人口买卖等犯罪不适用于最高十五年的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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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女厕、女浴室等场所偷窥、偷拍女性视作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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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未成年人性教育纳入就你那义务教育范围,不分男女,提高性同意年龄至16岁(或18岁),建立性侵犯罪人员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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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强迫妇女生育视作犯罪,妇女依法享有冠姓权,对农村地区随母姓家庭可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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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鼓励学校、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置女性教育发展助学金、奖学金,加大贫困地区女校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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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国家规定的特殊专业需由国家教育部审批。若专业存在体能等特殊要求,需公开明确考核标准并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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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明确国家另有规定的职业范围,特殊岗位规定男性优先,需经全国人大批准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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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鼓励用人单位男女同休产假,规定男性需强制休妻子产假天数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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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增加:在设计、生产涉及人身安全(汽车安全气囊、药品疫苗研发等)产品时,充分考虑妇女生理特点,开展安全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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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等不动产权利上,女性享有和男子同等权利,包括继承权。家庭成员以女性出嫁等原因迫使女性放弃权利应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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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医疗机构应对体检结果,尤其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梅毒等)对男女双方尽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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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家庭暴力案件必须受理,禁止有关部门对家暴行为进行违背女性主观意愿的调解。不能以婚姻关系为施暴者减刑。建议家暴入刑,或取消家庭暴力罪,改为故意伤害罪。降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难度,延长人身保护令的有效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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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家务补偿可适当参考市场同等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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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离婚争议期不得使用隐匿、转移未成年等手段,使女方实质丧失监护权利。抢夺藏匿孩子方不应获得孩子直接抚养权。8岁以下儿童直接抚养权优先归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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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国家机关将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纳入考核指标,设置奖惩问责条例,接受社会监督。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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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在最后:

  社会进步是艰难的,但社会倒退很可能就发生在一瞬间。

  要想守住阵营——

  唯有不断觉知,去意识到那些似乎从来如此,但不该如此的事情。

  持续发声,去振臂高呼,再弱小的声量汇聚起来也能形成声浪,荡漾到更多更远的角落。

  以及做出行动。

  不要祈祷,祈祷不会带来改变,行动才会。

  再微小的行动,都是一座照亮海面的灯塔,才是我们的希望和方向。

  “世界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是因为有人给世界带来了改变。”

  我们今天的每一丝觉知、每一次发声、每一点行动,不仅是为我们自己争取权利,更是为了我们的后代,我们的女儿。

  为了我们的女儿不必遭遇我们这一代必经的滚顶板、觉醒和抗争,为了她们能够与男性一样享有同样的机会。

  为了如上野千鹤子说的那般,把一个不用对他们说抱歉的社会交到下一代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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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再等待潮水改变方向了。

  我们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们要自己改变世界。

  意见征求截止日期在5月19日

  监制 - 她刊

  作者 - 黄瓜酸啤

  微博 - @她刊iii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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