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用“法律霸权”称霸世界

这些年来,国际社会对美国如何称霸世界的问题存在着“天大的偏差”:美国究竟是靠什么“霸权”世界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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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以来不少国际问题研究专家和社会公众人士都一致认为,美国“称霸”世界主要是依靠美元霸权,让它可以肆意妄为。当然,美国同时还有世界顶级军事力量,做为支撑点,才使得美元能够成为一种武器征服世界。所以,普遍的看法是美元和美军是保证美国霸权世界的“哼哈二将”。

这个看法是世界绝大多数人的共同观点。

现在看起来,这个看法并不完全准确(正确),久而久之,人们习惯把美国的霸权实力同美元挂钩,认为只要把美元削弱,就能够削弱美国的霸权。所以,不少国家努力“去美元化”,力求撼动或推倒美国独霸天下的地位。数十年的努力,虽然有些功效,美元的霸主地位有些晃动,但是基本大盘依然未变。

正在进行中的俄乌冲突,给世界太多的启示。人们除了进一步认清美国和西方的政治家们依然顽固不化的抱着殖民主义遗产不放,甚至变更加厉,把腐朽的殖民主义政策重新包装,成为更加险恶的殖民者。

事实上,保护美国霸权世界的“高手”是另有其人!

纵观美国在这次俄乌冲突中的所作所为,我们发现帮助美国“团结”西方各国统一对俄行动,真正让美国成为西方不二首领,所使用的武器(或工具)不只是美元或军力,还有一个被我们长期忽略的武器那就美国的法律。

我们对美国的霸权一直有一个天大的“误会”,就是认为美国靠军力打遍天下无敌手,靠美元独占鳌头横扫天下对手,而真正让美国“统治世界”的工具就是美国的法律。

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愿意不愿意,接受不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就是美国已经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不那么讲理而显得霸道十足,专为保护美国利益服务的法律体系。不管它们在外做些什么,包括做恶犯罪,包括在外杀人抢劫,包括侵略它国,掠夺别国财富,它们总会找到美国的法律依据。无论是上个世纪中的朝鲜战争,越南战争,和海湾战争,美国都会套用相关的法律条文,支持美国的对外干涉和侵略是事出有因,有法可以。为了掩盖美国在一个中国政策上留的的“后门”,美国又立法《与台湾关系法》,为美国玩火台湾问题提供所谓法律依据。

美国在计划实施一个罪恶时,一定会找到一个美国法律做靠山,如果没有合适的法律,就临时立法,以便做到师出有名,强占所谓道德,法制高地。

美国的做法具有很大的蒙蔽性和欺骗性,这是为什么不少西方国家盲目追随美国到处打打杀杀的重要原因。

在这次俄乌冲突中,美国使尽浑身解数,对俄罗斯发动了史上最惨烈的“制裁战”,也是依照美国的一部旧法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颁布的《与敌国贸易法》而行动。西方不少国家都有类似的法律。这个法律为美国近几十年中采取的对它眼中的“敌国”实行制裁时的法律依据。在朝鲜战争期间,美国政客扬言“凡是中国想要得到的,我们一个都不能给。”不仅美国不给,整个西方国家都和新中国没有贸易关系,困死,饿死,累死中国是西方的最终目标。这和现在的俄罗斯处境是否十分相似?

美国的法律条款多如牛毛,没有人能弄清楚美国究竟有多少有效法律或无效法律,因为美国的库“库存”法律实在太多,有的一直“沉睡”中,有的被偶尔“唤醒”,这次对俄罗斯的全面围堵制裁,除了沿用了臭名昭著的“与敌国贸易法”之外,还包括《出口管理法》,《出口管制条例》,《反贪污受贿条例》,《塞班斯法》,近年更是频繁使用《国家紧急状态法》和《国家紧急经济权利法》来处理国际贸易纠纷,为维护其霸权寻找法律理由。美国的做法遭到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欧盟理事会更是在上个世纪末出台《反对第三国立法域外使用的条例》,就是直接针对美国的霸道行径。

美国为了和中国打贸易战,也是煞费苦心,除了在库存法律故纸堆中寻找什么法律依据外,还临时增加不少法律,如总统行政令等更是花样叠出,层出不穷。

国际社会有一句皆知的怨言:世界苦美久矣!指的就是美国的霸道法律害苦了世界!

我们除了谴责美国和西方政客对中国的诬陷抹黑外,必须认真研究美国如何玩弄法律武器的。应当承认,美国和西方是制定和玩弄法律的超级高手。它们的所谓话语权,控制权,基本受益于它们建立的一套“法网”,时刻,处处,事事可以把对手套进它们设的法律陷阱之中,确保它们自身可以干完坏事还能冠冕堂皇的逃之夭夭。美国军事人员在境外犯罪不受当地国家法律制裁的美国“例外”法案,就是十分典型的滥用法律的证据,而关键在于其它国家无法推翻和改变这种“法律霸权”现象。

正是这样的“法律霸权”,保护和维持了美国的世界霸权地位。美国的“法律霸权”保证了美元,美军的霸权实力。

所以,要削弱美国的霸权,仅仅靠“去美元化”,削弱美元的影响力是不够的,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如果依靠军事对抗,也不能根本上动摇美国的霸权实力。这是过去近百年来人们的努力都失败的重要原因,从苏联时代至今多少次悲壮的拼搏和奋斗,都没有从法律层面动摇美国体制和美国思想的合理性, 合法性。

中国要维护中华民族复兴大业不受干扰,特别是来自美国的干扰,中国要不断的立法,给世界特别是西方国家立规矩。在立法卫国方面,决不能有如何松懈。中国只有依靠法律,才能制止美国的“长臂管辖”。美国之所以习惯于长臂管辖,就是因为有国内相关法律支持,特别是类似“ 301调查”等所谓法律为保护美国利益发挥了不少法律力量。

平心而论,美国的许多法律,包括上面提到的各项法律在维护国际秩序和经贸领域正常发展起到过一定正面,有效的作用 ,在完善国际法律层面具有一定的积极榜样作用。可是当这些法律工具放在一些心术不正的政客手里时,这些法律工具就变脸为“杀人越货”的凶器。这正是自认为代表公正的法律无法摆脱的尴尬:它固有的两面性。例如最近又被美国政客炒热的《租借法案》,成为美国大肆给乌克兰提供各种武器的法律依据,凸现美国法律体系在不同人手里会被捏成各种形状,失去其严肃性,可靠性,可信性。

由此可知,如用好“法律武器”,可以起到无法估量的效果。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否强大,是否受到尊敬,不仅看它的宗旨是否正确,还要看它们是否得到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得到充分和公正透明的展现,是法律立威立信的关键。

中国也制定了不少关联法律,维护中国主权和核心利益,关键要执行,对违法的外国政府,企业照罚不误。威信由此而立。因为任何法律,都不是用来吓唬稻田里麻雀的“稻草人”!

如何制定和建立中国的“法律防护网”是刻不容缓的大事,特别需要国内法律界专家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美国的法律体系构成,核心内涵及相互关系,寻找其法律漏洞与不足,尽早完善中国的“法网”。

只有当中国法律,和国际法律,与发达国家的法律同样发达时,享有同等尊严时,只有当美国的国内法对国外不再具有恐吓力时,只有当美国政客和商人在国际上游荡时受制于当地法律管辖时,便是美国霸权真正消亡之时!

中国一定要努力突破美国建立的“法律围墙”,让美国的违法违规犯罪事实失去法律的保护外衣,它就可以站在国际法庭上受审!近百年来,还没有哪个国家,国际法庭把美国的种种罪恶绳之以法 实在是对法律本身的巨大讽刺!因为就是套用美国本身的法律,美国政府的许多行为也够送上法庭审判了!

因为我们的法律力量还不够发达强大!

中国要成为真正的发达国家,首先而且必须先成为“法律发达”的国家!

努力啊,中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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