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入刑:拿数据说话

【本文由“非说南北”推荐,来自《向朱列玉代表请教几个问题?》评论区,标题为非说南北添加】

一、实施酒驾入刑的现实压力和好处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醉驾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醉酒司机将受到刑事处罚。2011年前每年发生交通事故21万起,其中死亡人数在65000人以上。其中酒驾醉驾的占了相当多的比例。

500

图片来源于《你知道一年时间,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多少吗?》 作者DearAuto

而在入刑后,据2020年法制日报《“醉驾入刑”紧箍咒降服“马路杀手”》文中披露,2019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90.1万起,其中醉驾17.7万起,因酒驾醉驾导致死亡交通事故1525起,造成1674人死亡,分别同比减少20.7%、20.4%。血液酒精含量200以上(mg乙醇/100ml血液)占比下降,查处2.2万起,同比减少12.9%,占醉驾总数的比例由前年的18.2%降至16.1%。

全国在2011年后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基本保持在5万左右,而可以对比的2011年的全国机动车数量为全国机动车总保有量达2.17亿辆。 其中,汽车9846万辆,摩托车1.02亿辆。(2011年6月数据),2021年公安部12日发布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9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90亿辆,其中汽车2.97亿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4.76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39亿人。

就是说机动车大幅增长尤其是汽车保有量增了3倍的情况下,我们国家保持了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基本保持不变。等于每年多挽救了将近20万人的生命,无数家庭得以保全。醉驾入刑这是一件非常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大好事!

二、某人大代表的理由

这位人大代表按照网上简介善于处理房地产、合同、金融和公司领域的律师业务,是全国知名的房地产法律专家之一。基于自身交际圈子的了解,提出这个醉驾取消入刑的议案,因为商业精英或政界人士处于应酬喝点小酒是常态,一旦醉驾,毁了人大好前途事业,可惜可恨。基于为政经精英前途事业考虑,在醉驾入刑上撕出口子或豁免非常自然。至于醉驾可能伤亡的群众的视角,既然没有发生就是假设性问题。

三、警惕西方势力和代言人从法律制度上制造混乱

过去网络不方便,没有智能手机更不能上网,所谓民意民智均可操纵,于是乎叛国罪死刑取消,通奸罪取消、劳动教养取消等等,还美名其曰与国际接轨。如果新疆那些谋独分子得逞死伤无数,即使抓住首恶也就判个无期,真真大笑话!名为国为名,实谋国卖民。有必要对以往修改增补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行详细梳理,对于不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不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伦理、不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法条进行拨乱反正。过去香港、现在台湾等在法理上逐步搞独立搞社会割裂那一套一定要高度警惕!

法为先导,德为根基。要辨正对待西方法律在我国的运用,要借鉴而不是不假思索全盘照搬,培养人民的法律专家应该成为国策。对于掌握国家立法权的全国人大代表也要进行价值观审核,议案以利益集团导向而不是解决全国人民根本问题的,要审慎审议。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