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昭告全社会“车闹”、“机闹”、“高铁闹”者后果自负

作者:  吕景胜

日前发改委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指出2019年春运全国旅客发送量将达到29.9亿人次,其中铁路4.13亿人次,民航7300万人次。要依法严惩“车闹”“机闹”“高铁霸座”等不文明行为。对在上述高危交通运输工具上闹事者惩戒措施有:

【1、民航、铁路部门要对严重扰乱运输秩序、危害运输安全的失信人分别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乘坐飞机、火车的惩戒措施;
2、鼓励乘客参与运输安全保障,勇于制止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侵扰公共运输安全的旅客违法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3、民航、铁路部门要依法依规对严重扰乱运输秩序、危害运输安全的失信人分别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乘坐飞机、火车的惩戒措施】

笔者认为,仅有上述措施不够,一是该《意见》虽然是对全社会发布的,但作为行政规章其重点内容主要针对交通运输企业和管理部门,一些“车闹”、“机闹”的人渣并不一定看到机知晓该行政规章;二是上述处罚措施多为事后处罚,即对肇事者、违法者加强失信记录,以后限制乘车、乘机,那现场如何处置?闹事的人渣人杂现场违规违法阻挠高铁发车、大巴发车和飞机起飞怎么办?可否强制带离现场、强制徒手制服?看看相关法律法规如何规定:

【铁路法第五十五条: 在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危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铁路公安人员可以予以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适用治安处罚法或刑法制裁。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干扰机组人员正常工作而不听劝阻的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治安处罚法第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上可见,对在高危交通运输工具上的闹事者、肇事者可以采取强制带离、强制制服手段。但问题是执法人员或公众协助对闹事者、肇事者采取强制手段导致其人身伤亡责任由谁承担?不明确、不解决这个问题如何让执法人员及公众大胆放心执法或协助执法?近年变态或过度“维权”的奇葩案例、事例见诸舆论间,似乎弱势有理,伤亡有理,搞的细思极恐、人人自危。

老人在公园上树摔下来伤亡要向公园索赔;在电梯抽烟被邻居阻止生气死亡要向邻居索赔;失主追小偷,路滑小偷摔倒死亡,小偷家属要向失主索赔,检察院还曾起诉失主后撤诉;警察抓赌,赌犯逃跑摔下楼梯死亡,家属向警局索赔;警察传唤洗头房嫖娼嫌疑人,嫌疑人两次抗法逃跑,剧烈对抗中嫌疑人胃内容物倒流意外呛死,警察被开除丢了饭碗;警察摆脱暴力抗法者导致抗法者颈椎断裂死亡警察被判刑。

如果在上述高危交通运输工具上发生执法者与被执法对象的强制制服之对抗出现伤亡,责任由谁承担?在输送29.9亿人次,其中铁路4.13亿人次,民航7300万人次繁忙海量的春运期间遇到闹事者、肇事者能否耐心等待闹事人渣自省、自律?现场不能说服教育时能否强制离场?能否“文明执法”?

2018年1月5日四个壮年男人乘警与“高铁霸门女”在合肥车站高铁门前僵持近5分钟,如果再有人渣闹事者与高铁乘警僵持6分、7分钟、8分钟……后果如何?重新调整车次运营计划工作量、风险巨大,任何铁路系统一旦出现晚点就要调度重新排时刻表,组织重新恢复运输秩序,在车辆越密集的线路上难度就越大。列车和列车之间又不是无限可以塞车的,线路上也不是只有你一个方向的车在跑,调度还要考虑要不要让暂时没有收到影响的车次先走还是尽量让受到影响的车次先走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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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号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可以为高铁自动生成行车许可,告诉高铁列车前方多少公里是没有车的,这个距离可以达到32公里。从时间上看高铁之间的最小运行间隔是3分钟。“高铁霸门女”导致列车运行时间改变了5分钟,在这短短5分钟之内,200公里时速动车可以开16公里;350公里时速高铁可以开近30公里。

因为这五分钟的延误,可能导致调度员要为后续列车变更接车站台,车站接发车人员、其他车次的旅客要紧急从原定计划的站台转移到变更后的站台,对车站运输秩序带来极大的干扰。如果重新调整过程中出现差错,如此短的瞬间一旦发生事故就是不可逆的血案。你以为你的任性仅是10秒或几分钟的小事,高铁高速,高风险高危害性后果,涉及公共安全,哪有小事,哪有侥幸? 2018年1月案例没出事不代表将来案例不出事。高铁出事可就不是抢大巴方向盘车坠江中死亡15人的悲剧。

闹事者可以违法拦高铁,警察为啥不敢拦闹事者?闹事者之手如鹰爪紧紧而有力抓住高铁车门,警察之手代表国家作为法律的化身为啥绵软无力犹如兰花指,与“高铁霸门女”玩起了太极推手。警察的“文明执法”、“说服教育”、“态度和蔼”在下一个案例中让僵持如何延续? 高铁在时间延续中何以等待?危险危机在时间延续中何以酝酿?

为什么会出现铁路乘警不敢执法的尴尬局面? 乘警签于以往的教训,多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执法心态,怕被该“高铁女”讹上说乘警耍流氓欺负女人,怕媒体、舆论、网络上传视频污蔑乘警,到时跳进黄河洗不清,怕“高铁霸门女”饭后过饱,如果制服动作激烈意外“胃内容物倒流”呛死,或伤筋断骨,或突发心脏病、高血压、癫痫、脑梗-----等等,说不清道不明,总之怕事后被处理丢工作或被判刑。

老百姓自己阻止高危运输工具上的闹事者或协助执法人员也这个问题,如公民对殴打公交大巴司机的闹事者实施紧急隔离、击打手段,网上已有视频有见义勇为的市民对殴打公交司机的闹事者一脚飞踹踢开歹徒,避免了重庆大巴那样的悲剧。如果这一脚飞踹踢伤、踢死闹事者,这位勇士或更多勇敢之士承担责任否?意外伤亡事后让老百姓负责将是英雄流血又流泪的闹剧,对见义勇为也是毁灭性的打击。

综上,国家层面应大张旗鼓公开向全社会昭告,公民或执法人员对高铁、大巴、飞机上的人渣闹事者实施徒手制服等强制手段造成的意外伤亡只要属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合理限度应不负法律责任,昭告的方式可以是新闻宣传报道、普法教育、典型案例宣示、车站机场电子屏显示,客票表面文字陈述-----等等。预警性昭告社会有助于让闹事者事先知晓自己行为的后果,相对比较事后限制乘车乘机的处罚力度,构建这一法制威慑力是有效防范各种闹事者的有效治本手段。

“文明执法”在很多场合是伪命题,对文明守法的公民当然是礼貌、亲和、人性化执法,对在高危高压场合的闹事者、抗法者当然是强制执法,强制手段必含强制力,现场谁也无法保证实施强制力完全合理不出伤亡,尤其在抗法者激烈反抗时,所以公民见义勇为和执法者基于合法执法,不承担意外伤亡责任,刚刚出台的公安部新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也明确规定了这一原则,警察合法执法引发意外伤亡警察个人免责。只有如此,公民和警察才能放心大胆解除后顾之忧地见义勇为及勇敢执法,在现场采取强制手段带离或制服闹事者,保证繁忙的春运及平时的交通运输正常秩序的维护和国家法治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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