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一审宣判,刘鑫被判赔69万元

原定2021年12月31日开庭宣判的江歌母亲诉刘鑫(已改名刘暧曦)案,因审判长生病住院延期了。好在并没有延期多久,法院很快就决定在1月10日即今日宣判。

刘鑫曾在庭审中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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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案江歌母亲胜诉的关键在于刘鑫对江歌存不存在救助义务。

回顾案情,刘鑫和前男友陈世峰发生矛盾,借住在江歌家,期间,刘鑫多次受到陈世峰的骚扰。事发前,陈世峰威胁“将会不顾一切”。感到危险的刘鑫请求江歌去接她,但并没有对江歌透露陈世峰的威胁短信。江歌和刘鑫返回宿舍时,陈世峰已在宿舍楼里埋伏。走在后面的江歌将陈世峰拦住,刘鑫则进了房间,把门锁上。结果在外面的江歌被陈世峰杀害,刘鑫直到警察到来后才开门,最终江歌因失血过多死亡。

可见,江歌是为了帮助刘鑫才被杀害的。为了不让好人寒心,救助者因帮助被救助者而处于危险状态的,被救助者应当对救助者积极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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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1月10日的宣判,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就在判决书中指出:“基于民法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在社会交往中,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形成救助关系的情况下,施救者对被救助者具有合理的信赖,被救助者对于施救者负有更高的诚实告知和善意提醒的注意义务。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刘暧曦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虽然这个结果与江歌母亲主张的200多万元赔偿有不小的差距,但从说理部分看,仍不失为一个公正的判决。

那么,江歌母亲最快什么时候能拿到这笔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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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后,刘鑫还有15天的上诉期,而判决书规定的给付期限是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也就是说,如果刘鑫不上诉,她就该在25天内支付相关款项。

这个案子,社会影响大,江歌母亲得到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同情和支持,因此即使刘鑫上诉,大概率二审也是维持原判,上诉意义不大,只是多拖延一段时间罢了,而且还要多花不菲的上诉费用。

所以,刘鑫如果心中还有一丝愧疚,最好还是早点把钱赔给江歌母亲吧,让此事有个体面的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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