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能放过生事惹事的“小区‘咬人’老太”

500法界大侠华哥说  12-02 19:16 投诉阅读数:169

20211202 郭卫华博士:法律不能放过生事惹事的“小区‘咬人’老太”|

法界大侠华哥说

人被狗咬不一定跳楼,但是人被人“咬”可能会跳楼。发生在武汉某小区的三十多岁女子跳楼事件,就是血淋淋的悲剧写照!狗咬人不可怕,但是人“咬”人真的太可怕!(此处“咬人”指的是对他人实施的不胜其烦的寻衅和滋扰行为)在平时生活中发生纠纷,得理不让人都令人讨厌,而本事件中的老太,更是“无理还不让人”,为老不尊,实在太过分!如果这个老太构成犯罪,就要按照犯罪处理;即便没有构成犯罪,那肯定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必须要按照处罚的顶格标准予以处理。跳楼女子的家属还可以对这个老太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题记

 最近华哥观察到关于“狗”的新闻频发,先是“安阳狗咬人”事件还没有完全画上句号,接着武汉一个正值如花年华的36岁女子从32楼跳下去摔死,原因竟然是被一个不牵狗绳遛狗的老太太没完没了地骚扰,而寻了短见。这引起了社会的一片哗然,华哥看到之后也是很悲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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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评论之前,先把事件回放一下:武汉一个小区里的36岁女子,在小区碰到一个老太没有牵狗绳遛狗,还被狗追赶。这个女子因为小时候被狗咬过,对狗有心理阴影,所以捡起路边的树枝来驱赶狗,没想到这样却和那个老太结下了梁子。从此,这个老太不仅自己上阵,还纠集了一帮其他老太在女子上下班的时段,在小区对其进行围堵、骚扰、攻击、辱骂。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两个多月,直到该女子不堪其扰而跳楼。

华哥在思考这个问题——就像安阳这个事件一样,狗咬人本身并不可怕,狗吓人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狗主人的行为,这比狗咬人可恶十倍!从这个角度讲,人有时候还真的不如狗。华哥说的难听一点儿,有时候人对人的行为甚至比狗咬人更可恶、更令人气恼,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人咬人”!

如今武汉警方已经针对该事件开始进行调查,华哥对此点赞。同时华哥建议,武汉警方可以通过走访小区的群众、调看监控以及走访物业等方式,从方方面面,把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清楚——从这个跳楼女子第一次被没有牵绳的狗吓着,以及之后的两个月是如何被其中一个特别可恶的老太太牵头进行严重的骚扰、吓唬、殴打、威胁。人永远比狗宝贵,但是为什么在有的人眼里狗比人宝贵、人不如狗?跳楼女子在年幼时被狗咬过,心里有创伤,怕未牵绳的狗咬到自己而用棍子进行防卫,但这个老太却不依不饶,对其进行没完没了的骚扰,更可恶的是还纠集其他老太来围攻,可见这个老太的行为多么恶劣!建议武汉警方把滋扰的过程彻底调查清楚!

当然了,这个武汉老太的行为与女子死亡在法律上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换作是其他女子,未必就一定跳楼。但是这个老太不停的骚扰、围攻与女子精神上受到刺激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在事件调查清楚之后,无非存在两种情况:其一,如果老太尚不构成犯罪,那肯定最起码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那要在这种处罚的幅度之内,作出顶格处罚,比如按照最大金额罚款、按最长时间予以拘留等;其二,如果老太的情节特别恶劣、足以构成犯罪的寻衅滋事行为,建议公安移送检察院,再由法院依法判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同时,跳楼女子的家属还可以对这个老太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华哥不禁陷入深思,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为什么这个老太会“咬人”?她的善良之心到哪儿去了?她的慈悲之心又到哪儿去了?华哥认为,这涉及到的是个人修养的问题。具体来说,这个“咬人老太”的身上反映出了这么几个问题:

第一,一些人缺乏社会公德意识。不要说政府明令禁止不牵狗绳在小区内遛狗,就是政府不禁止,作为文明的市民最好也是把狗绳牵上。狗毕竟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动物,存在咬人的可能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养狗人士还是时刻要有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第二,一些人缺乏守规守法意识。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已经就城市内养狗的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那为什么不遵守规定呢?据了解,这些老太太长期不拴狗绳就遛狗,可见她们是多么地无视这些规定?在她们身上看不到一丁点现代公公民应当具有的守规守法意识。

第三,某些老人倚老卖老、为老不尊。这几年这种情况还真不少见。曾经有一个老头在公交车上,因为有个女孩没让座,他先是辱骂,然后就一屁股坐在那个女孩身上……华哥在想,这个“咬人老太”年轻时可能就不是善茬,现在老了退休了,更是倚老卖老,上不怕天,下不怕地。她现在可能存有这样的心理:“老子老了谁怕谁,你年轻惹了我,哈哈哈,我又不上班,我天天骚扰你!骚扰死你!我是老人,你能怎么样呢?”那么在这个悲剧之中,如果这个老太太她还没有退休并忙于工作,她应该也不会这样。但事实上她实在是太闲了,又倚老卖老,所以才没事惹事、徒增事端。华哥认为,不管是谁、不论多大年龄,都要文明待人、礼貌待人,不可倚老欺负他人。

第四,一些人抱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遛狗不牵狗绳,大家心里想,反正大家都不牵,也没受到什么处罚。就像抽烟,有很多人在公共场合若无其事地抽烟,我抽了,又不是我一个人抽了,怎么着?这是同样的道理。

从以上这四个方面来看,提高居民们的社会公德意识,加强守规守法意识,切忌倚老卖老、为老不尊,切勿存有法不责众的心理,对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是多么的重要。

对于老太太的恶行,华哥概括为“小区咬人老太”真的不冤枉她。狗咬人,犹可恕;人咬人,太不该!在众多关于这个事件的文章里,其中一篇文章有这么一句话,令人沉默和深思:“所有狗的问题,背后都是人的问题。”正如华哥如上所述,当市民的公德意识、守法意识提升上来,当老人不再倚老卖老,当群众不再存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整个社会才能向文明迈出一大步,才能杜绝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关于养狗的问题,华哥还想再说几句。华哥认为,养狗或者不养狗、爱狗或者不爱狗,都是每个人的自由选择,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养狗的不能反对不养狗的,不养狗的也不能反对养狗的。但是,养狗的人一定要文明养狗,按照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来把狗看管好,不要因为养狗而骚扰他人、破坏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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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说一下那个跳楼的女子,她实在是犯不着为一个恶劣老太的恶行而自我了结生命。我们在谴责、追究老太恶行之时,也建议社会中像跳楼女子那样有脆弱心灵的人,要练就一颗铁打的心,用正确的方式同恶人作斗争,而不是因为负气、赌气而自己伤害自己,甚至自己了结生命。总之,跳楼实不可取。

 

郭卫华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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