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有个小区,它对业主就有协议要求:本小区不提倡养狗,一切后果由犬主承担

【本文来自《“女子以死对抗遛狗人”案被受理,警方:为重大疑难案件》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东苏诗画
  • 建议国家出台就像有专门的吸烟室一样的做法,以后卖房子的时候公开贴出来这是无狗小区,就是这个小区的所有住户,只要你在这个住户买房子就不能养狗,这样那些不喜欢狗的人就买这样的小区,再出台一个宠物小区,这个小区所有的人要买房子必须养狗,不养狗你在这里买房子你就不要投诉那些养狗的人,这样各走各的路各走各的道,也就相安无事了,相信那些养狗的小区肯定卖不出去,没有多少人买房子,而且物业也很差,环境也脏乱差,狗叫声不绝于耳。养宠物的人你们就自己嗨吧。

其实存在对养狗有约束的小区,我们这有个小区就在入住的业主协议中就有——“本小区不提倡养狗,犬只引起的一切纠纷和后果由养狗人承担”。我们小区规定狗主要捡狗屎,不得扰民。

如果有需求的话可以找找看。我们这这个比较严格,买房时就要签字,或者入住就表示接受了。违反业主大会的合法规定的话不会获得法律支持。

我是认为对非法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应该采取强硬态度。扑杀什么的。

养狗是住户权利,这个说法不对。法律上并不存在任何脱离义务的权利。

首先居民无权养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大型犬和烈性犬(有身份的警犬军犬工作犬除外),不准无证养犬,并且养犬人有义务约束犬只、处理狗的粪便,因为他们没有权利伤害别人的权利。

不承担对养犬人法定义务的人,就无权养犬。这叫权责一体。

有些人真的是,人都不学好,还养狗呢。虽然我个人比较喜欢狗,但是前阵有人主张狗权,我表示反对。

至少现阶段,我国还有相当多的穷人刚刚脱贫。这个国家最富有的狗的权利也不能比最穷的人的权利大,更不能允许有钱人和他们的的狗骑到人头上作威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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