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抢异教徒的财物,是安拉赋予的权利”?阿里木江:这是我听过最混账的话!

我是全国道德模范、感动中国十大人物阿里木江·哈力克,我常常对中国母亲心怀感恩之情,我一直为生活在中国这片热土上而感到骄傲和自豪,没有中国母亲就没有我今天的一切。我个人文化程度不高,但我一直坚信只有受教育有文化,人才会活的有尊严有价值有奔头。这些年来我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其中有苦有乐,有悲有喜,有爱有恨,有真有假,有善有恶,有美有丑。但是我一直坚信,一个人只有永远走在正道上,人生才是光明有希望的。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这里我要正告那些“三股势力”、两面人:如果你们一意孤行地走在历史的邪路上,只会自取灭亡!必将受到法律和历史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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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道德模范、感动中国十大人物阿里木江·哈力克

当我站在“中国网事·感动2010”颁奖典礼晚会上面对全国观众,我感慨万千百感交集,我一直再问自己,何德何能站在全国的舞台上接受这么崇高的荣誉,如果没有党和国家的关怀和帮助,这对于我一个普普通通买烤肉的来说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我当时控制不住自己内心对党和国家的感激,流下了激动的泪水,我对全国的电视观众说:“这是我应该做的事情,我在外面这么多年,吃了很多苦,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没有他们的帮助就没有我的今天……因为经历了这些事情,所以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也一定会帮助他们,金钱不重要,人只要活得有价值就行,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和谐。”

我们每一个人一生中,都会受到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各种各样的影响,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碰到的某些人会作恶多端,不断地做出伤害自己同胞,伤害养育他祖国的事情,我最终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他们受教育程度不高,容易受到“三股势力”、两面人的蛊惑,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盲目地跟从那些人干一些为非作歹的事情,我今天要敞开心扉地用我这些年来所见所闻的事情,向国家向社会向广大维吾尔老百姓说说我的心里话。

我一生中,首先要感谢的是我的部队生涯,我18岁时来到戈壁滩开始了军营生活,部队生涯让我系对了我人生的第一个纽扣,教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这是我一生最珍惜的时光。在部队里,我学会的第一首汉语歌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我才真正地知道了国旗上那五颗星星的含义,那代表着我们各民族的大团结。”我当兵时的老班长曾对我说过一句话:“是家小的国,国是大的是家。国家和人民需要你的时候能站出来的,都是英雄。”这些部队的言传身教已经深深地扎根在我的心底,永不磨灭。当我去义无反顾地做这些好人好事的时候,我就会觉得雷锋、黄继光、董存瑞这些英雄的事迹激励着我奋勇向前,不去计较个人得失,心里面只有国家和人民。

当我一个人只身闯荡内地的时候,我遇到了之前我很多不理解的事情,我们极少部分受到“三股势力”、两面人蛊惑影响的坏人给我们这个民族蒙羞,他们身上的各种恶习深受极端思想的腐蚀和蛊惑,我常常感到被孤立无助的感觉,我也经常受到他们的威胁,甚至被欺负,连生存的空间都没有。维吾尔族的一些家长不重视孩子的教育,一些本该在学校接受良好教育的青少年甚至儿童小小年纪便辍学进入社会,让那些坏人教着鸡鸣狗盗的玩意,任由他们打骂,被他们胁迫去偷去抢,当他们赚钱的工具,他们偷盗抢劫的理由竟然是那些“三股势力”教给他们的话“偷抢异教徒的财物是理所当然的,是安拉赋予的权利”,这是我听过最混账的话!这种拿国家法律当做儿戏的行为让我觉得十分愤慨和难过,我想要极力去阻止这些罪恶的行为,却被他们一次次的嘲笑和毒打,难道我们的族群竟然会被这么一群垃圾所绑架和胁迫,那么我们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又在哪里呢?但同事我又是幸运的我遇到了人生中很多帮助我的恩人。

我刚到毕节的时候,我身上只有10块钱和一个烤箱,住店花了1块钱,买馒头花了1块钱,买荞凉粉花了1块钱,用6块5毛钱买了1斤羊肉,穿成35串羊肉串,能卖17块5毛钱。但是卖了20串,因为没有经营执照,烤箱被没收了。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素不相识的酒吧老板刘老二给了我100块钱,还帮我在他的酒吧前摆起烧烤摊。饿肚子时一个农民工兄弟请我吃过一顿两块钱的豆花饭,我知道两块钱对他来说赚得更不容易,那是我这辈子最难忘的一顿饭。我没有钱、肚子饿的时候,捡垃圾吃,有好心人看到,就请我吃饭;来毕节的第一年,还有人邀请我去家里过年……还有很多感动的事情,我一下子也说不完。但是他们给予我的帮助,就像阳光一样温暖着我,我就想,社会上有这么多好人,那我也要做他们中的一份子,然后好好报答这个社会。

这些年来,我常常在想好人和坏人的区别究竟在哪里?哪些因素决定着好人做好事和坏人做坏事,想来想去我还是觉得根子在我们民族的国民教育上,在国民教育上我们丢掉太多太多的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道德,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些人文化水平低导致的,才会让我们的族群被那些“三股势力”蛊惑和捆绑。

我的想法很简单,我不能让想读书的孩子上不起学,要尽力帮他们!让那些学成归来的人带领大家改变观念,要读书,要有文化,对自己好,对别人好,对国家好。

这些年来我一直用尽全力实现我的教育梦,我只要有点钱我就想着去帮助那些家庭困难受不到良好教育的孩子,我一直渴望着攒钱为那些被“三股势力”胁迫的少年儿童办一所留守儿童学校,让那些得不到父母温暖的孩子能接受好的教育。我做了这么多事情,心中一直都是坚守着这些信念。当年,我在路过贵州镇远县,恰逢山火爆发,我参与了扑灭了山火,当地政府奖励我300元现金。我心里想,我不是冲着钱才去救火的,这笔钱我不能花,一定要送给有需要的人。于是将这笔奖金连同自己身上的200元钱,捐给了毕节学院一位因贫困濒临辍学的女生。我第一次感到,500块钱对很多人来说,只是个很小的数目,对贫困生却帮得上大忙。我揣着5000元钱,来到毕节学院,提出想资助一些困难学生,当时毕节学院决定再配套5000元,将这笔全校金额最小的助学金命名为“阿里木助学金”。有一次我去医院看望朋友,见到邻床有一个男孩脸肿得吓人,他叫周勇,11岁,患有肾病,由于父母交不起医药费,只好提前出院。我马上把他们拦下来,掏出身上仅有的200多元,先垫付了些医药费。后来我又找到周勇就读的学校,说服学校发起募捐,一毛、两毛、10元、20元,全校师生共捐了1万多元。2005年,我得知就读于中央民族大学的彝族学生李英因家庭贫困利用假期到煤矿当矿工挣钱,我坐了4个多小时的摩托车找到李英,为李英在银行开了账户,每个月打入100块钱,直到李英毕业。2007年11月,我得知大方县达溪镇聚河小学大部分学生没有书包后,就从批发市场买了181个新书包。翻山越岭2个多小时后,把新书包递到每一个孩子手中。事先得知聚河小学长时间没举行过升旗仪式,我还特意带来了一面五星红旗。架竹竿、穿旗绳,我和师生们站在狭窄的操场上唱起国歌,一起注视着五星红旗在山沟里冉冉升起,迎风招展,那一刻我再一次深深感到了作为一个中华儿女的自豪和荣耀。

捐资助学已经成为我这一生的神圣使命和职责,回到家乡新疆后,我仍然继续着这一神圣使命,我的家乡和静县委还设立了以“阿里木·哈里克”命名的助学基金,聘请我为“民族团结一家亲助学基金”的名誉理事长,由政府先行铺底基金30万元,一些当地企业和投资商也为基金捐款。在我的婚礼上,我和妻子帕提古丽决定把婚礼收到的1万元礼金全部捐给当地教育部门,用于帮助鄯善困难家庭的孩子。一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但是我愿意用我的微薄之力去激励更多的人投身于捐资助学上来,我始终坚信只有受到良好教育才会让我们的民族和新疆越来越好,而不是任由“三股势力”去把我们民族带到封建宗教专制桎梏下的愚昧落后倒退的中世纪。

现在党和政府专门为那些受到“三股势力”毒害的人开办了教育培训转化班就是对他们人生的挽救和再生,党怀着伟大的仁爱和期许让他们好好学习,提高职业技能,让他们将来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作为一名普通的维吾尔老百姓,我由衷地拥护党的英明领导和决定,我也将继续做好我认为对的事情,永远沿着库尔班.吐鲁木大叔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和祖国统一的精神指引阔步前进!

作者:阿里木江,全国道德模范、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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