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辅警许艳之悲

原创 林孤 林孤小姐 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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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拿这个考验干部?哪个干部经得起这样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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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臣虽窃柄,公道在人心。”——明・佚名《书记》二三

2021年10月15日,许艳敲诈勒索一案二审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改判许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依法处置。

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可以对许艳酌情从宽处理

原审判决定罪准确,但认定许艳敲诈勒索孙某某、刘某某财物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依法不予认定

原审未认定许艳构成自首和被害人存在过错,二审依法予以纠正

综上,根据许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作出上述改判。

当初一审判决,许艳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判刑13年,罚金500万。

如今二审宣判,有期徒刑7年,罚金30万。

许艳,1994年出生,江苏省灌南县女辅警。

网友戏称,这是人间“奇女子”,凭借一己之力,搅翻了灌南县的天,迷惑了半个县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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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能对比,故事不能重叠,否则满纸尽是荒唐言。

郭美美19岁开始北漂,南下谋生,傍上41岁的干爹王军。北京到深圳,打着飞机睡觉的那一晚,过夜费是3万。

女辅警许艳19岁开始上班,不知道是故意引诱,还是被人做局设计,总之身子也给了一个40多岁的老男人。

最后是陪了9个男人,其中7人,是公职人员,也就是后来法院一审判决文书里的“受害人”。

同样的5年时间,郭美美飞往深圳的过夜费,是3万起步,顺带着还从干爹那里弄了一个240万的玛莎拉蒂,加上外国男友和其他一些不具名的干爹和男友的“资助”,郭美美在北京一个高档小区里,买下了136平米的大房子。

5年光阴,小三、情人、炮友、嫖客,郭美美挣下了近千万的家产。

反观女辅警许艳,5年时光,7个公职人员,堕胎流产,共计捞钱370万,平均每人50万。

就这样,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副院长、小学校长等多名公职人员,全都拜倒在了许美人的石榴裙下。

一堆领导,全都被一个女辅警成功“敲诈勒索”了。

——“玩了一辈子的鹰,最后没想到却被鸡啄瞎了眼。”

最后的结局,敲诈勒索罪名扣下,370万追回,罚金500万,判刑13年。

出狱后的郭美美,北京房价升值了300万,整容换头继续当网红年入百万;一无所有的许艳,上哪儿去弄这500万?

年轻人不讲睡德,当小三也是个高风险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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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事,鱼水之欢,床笫之私。

一夜激情也好,身子换算票子也好,要么是双方你情我愿,要么是双方“不当交易”全部违法。

——何来“受害人”一说?

在这7名公职人员名单中,以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刘某乙最为“典型特例”。

发生关系后,许艳说自己怀孕了,她妈要来派出所找刘所长闹。

刘所长怕个人作风问题败露,不得已20万“封口费”了结了此事。

但是故事离奇的是,两年后,许美人却再度和刘所长发生了关系。

——当然,这个时候的刘所长也已经不是刘所长,而是刘副局长了。

(两个月后,刘副局长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随后移送起诉。)

故技重施,许艳声称自己又“神奇”的怀孕了。

接下来,怀孕流产、分手补偿,又是一笔“安胎费”,这一次,许美人共计索要108万。

也就是说,仅从刘所长一个人身上,许美人就榨出了128万。

从20万到108万,女辅警许艳居然能够对刘所长“敲诈勒索”两次...

吴秀波陈昱霖看了新闻,都得直呼一声“哥哥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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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封口费,刘所长“挤挤牙膏”也就掏出来了,108万的安胎费,刘所长上哪儿弄去?

——刘所长多次收受好处费、纵容其家人开设赌场,且存在工作作风等问题。

郭德纲名言金句:

“白天和他们吃饭,是为了挣钱;挣了他们的钱之后,晚上陪她们吃饭,是为了睡觉。”

床上都是激情,床下都是生意。

既然都是私下里见不得光的生意,谁又敢说谁的屁股更干净?

肉体换算金钱,肉体如果有罪,那么金钱必定肮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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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桃色事件的判决书出来以后,舆情热议之下火遍全网。

灌南县人民法院扛不住舆情汹汹,自行删除判决文书了。

——这玩意还能撤回删除?

撤回删除网友就不会截图保存了?

新华社也注意到事态的严重性了,对当地相关部门提出质疑:

“事发后这些公职人员是否受到查处?面对公众质疑,当地相关部门绝不能删帖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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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点评三小时后,灌南法院“情况说明”来了:

一审判决后,许艳提出上诉,案件进入二审审理,故而一审判决未生效,判决书不具备法律效力,故不适宜互联网公布,因此撤回。

——发布的时候,怎么没有考虑到判决未生效,而审慎发布?

网友骂街了,才想起来“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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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文严苛规定,女辅警许艳有罪,我没异议。

但是这个屎盆子,不应该只扣在许女一个人的头上。

一个女辅警被一棒子打死了,7个睡她的男人,屁事没有?

卖淫的犯法,嫖娼的犯不犯法?当小三的可耻,出轨偷腥的男人是正人君子?敲诈勒索的有罪,行贿受贿、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难道不是变相的“敲诈勒索”?

有罪的自然该罚,同罪的又岂能轻饶?

赖董当初养了100个情人,好歹还给人家安排了100套房子;陈清泉院长去山水庄园学外语,都知道叫高小琴先把补课费交了...

人啊,不能无耻到这种程度。

潘金莲都被武松一刀砍了,下一个,该轮到西门大官人了呀!

在这里,也提醒姑娘们,没权没势没干爹,莫拿青春赌明天。

不然的话, 5年一过,回头一看,青春尽数喂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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