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虐童可以撤销监护权吗?

刚刚判罚的虐童事件,辽宁抚顺6岁女童佟某某,长期被离异亲妈男友陈某威采用各种暴力殴打、体罚、冻饿等手段实施的伤害及虐待。

2020年5月中旬的一天,陈某威给佟某某洗澡时,故意将水温反复调至最高和最低档位浇淋佟某某,将佟某某烫伤,直至伤口感染严重,二被告人才将佟某某送往医院救治。

事后,经过鉴定,6岁女童佟某某身体损伤程度为一处重伤二级、五处轻伤一级、五处轻伤二级、一处轻微伤。

作为6岁女童佟某某的法定监护人亲妈刘某彦不担不阻止男友陈某威,放任其虐待自己女儿,有时甚至还参与一起殴打和虐待。

最终,法院被告人陈某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佟某某人民币20余万元;

被告人刘某彦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主犯陈某威的判罚还算让人欣慰,但是亲妈刘某彦的判罚就明显过轻了,我最想看到的撤销监护权都没有,6岁女童佟某某的父亲还要继续打官方,才有可能要回监护权。

在中国,父母虐待子女有撤销监护权的法律,但现实中很少判处,导致很多悲剧一次又一次上演。所以法律不能停留在纸面上,执行到位才有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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