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倾城之恋》文记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最脍炙人口的短篇小说之一。是一篇探讨爱情、婚姻和人性在战乱及其前后,怎样生存和挣扎的作品。

讲述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白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她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

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有些傻话,不但是要背着人说,还得背着自己。让自己听见了也怪难为情的。譬如说,我爱你,我一辈子都爱你。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 

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结婚若是为了维持生计,那婚姻就是长期卖淫。

一个女人,倘若得不到异性的爱,就也得不到同性的尊重,女人就是这点贱。

我们最怕的不是身处的环境怎样,遇见的人多么可耻,而是久而久之,我们已经无法将自己与他们界定开了

一般的男人,喜欢把女人教坏了,又喜欢去感化坏女人,使她变为好女人

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

你要我在旁人面前做一个好女人,在你面前做一个坏女人。你最高的理想是一个冰清玉洁而又富于挑逗性的女人。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一个知已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教书很难--又要做戏,又要做人。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最讨厌的是自以为有学问的女人和自以为生得漂亮的男人。

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例如丈夫对她冷淡,她就乱花钱。

中国人好吃,我觉得是值得骄傲的,因为是一种最基本的生活艺术。如插花与室内装修,就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而相形之下又都是小事。"民以食为天",但看大饼油条的精致,就知道"食"不光是填饱肚子就算了。

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年纪轻的时候,倒是敢说话,可是没有人理睬他。到了中年,在社会上有了地位,说出话来相当分量,谁都乐意听他的,可是正在努力的学做人,一味的唯唯否否,出言吐语,切忌生冷,总拣那烂熟的,人云亦云。等到年纪大了,退休之后,比较不负责任,可以言论自由了,不幸老年人总是唠叨的居多,听得人不耐烦,任是入情入理的话,也当做耳边风。这是人生一大悲剧。

对于大多数的女人,"爱"的意思就是"被爱"。

如果你答应帮一个女人的忙,随便什么事她都肯替你做:但是如果你已经帮了她一个忙了,她就不忙着帮你的忙了。所以你应当时时刻刻答应帮不同的女人的忙,那么你多少能够得到一点酬报,一点好处--因为女人的报恩只有一种:预先的报恩。

一个男子真正动了感情的时候,他的爱较女人的爱伟大得多,算到头来,每一个男子的钱总是花在某一个女人身上。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如果一个女人告诉了你一个秘密,千万别转告另一个女人--一定有别的女人告诉过她了。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女人取悦于人的方法有许多种。单单看中她的身体的人,失去许多可珍贵的生活情趣。以美好的身体取悦于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也是极普遍的妇女职业。为了谋生而结婚的女人全可以归在这一项下。这也无庸讳言--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其实也没有多大分别。

上海为了"节省天光",将所有的时钟都拨快了一个小时,然而白公馆里说:"我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

流苏气得浑身乱颤,把一只绣了一半的拖鞋面子抵住了下颌,下颌抖得仿佛要落下来。

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因为每天都是一样的单调与无聊。流苏交叉着胳膊,抱住她自己的颈项。七八年一眨眼就过去了。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希罕的。他们有的是青春--孩子一个个的被生出来,新的明亮的眼睛,新的红嫩的嘴,新的智慧。一年又一年的磨下来,眼睛钝了,人钝了,下一代又生出来了。这一代便被吸到朱红洒金的辉煌的背景里去,一点一点的淡金便是从前的人的怯怯的眼睛。

她那一类的娇小的身躯是最不显老的一种,永远是纤瘦的腰,孩子似的萌芽的乳。她的脸,从前是白得像瓷,现在由瓷变为玉--半透明的轻青的玉。下颌起初是圆的,近年来渐渐尖了,越显得那小小的脸,小得可爱。脸庞原是相当的窄,可是眉心很宽。一双娇滴滴,滴滴娇的清水眼。

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

世上的好人虽多,可没有多少傻子愿意在银钱上做好人。

因为精神恋爱的结果永远是结婚,而肉体之爱往往就停顿在某一阶段,很少结婚的希望。精神恋爱只有一个毛病:在恋爱过程中,女人往往听不懂男人的话。然而那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后来总还是结婚,找房子,置家具,雇佣人--那些事上,女人可比男人在行得多。

近三十的女人往往有着反常的娇嫩,一转眼就憔悴了。总之,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的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艰难的,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

三轮车夫披着方格子绒毯,缩着颈子唏溜溜唏溜溜在行人道上乱转,像是忍着一泡尿。红棕色的洋梧桐,有两棵还有叶子,清晰异常的焦红小点,一点一点,整个的树显得玲珑轻巧起来。冬天的马路,干净之极的样子,淡黄灰的地,淡得发白,头上的天却是白中发黑,黑沉沉的,虽然不过下午两三点钟时分。

高高在上的挂钟,黑框子镶着大白脸,旧虽旧了,也不觉得老,"剔搭剔搭"它记录的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表面上的人生,没有一点人事上的纠纷。

爱是热,被爱是光。

厨房里乌黑的,只有白泥灶里红红的火光,黑黑的一只水壶,烧着水,咕噜咕噜像猫念经。

从前她是个美女,但是她的美没有给她闯祸,也没给她造福,空自美了许多年。现在,就像赍志以殁,阴魂不散,留下来的还有一种灵异。

其实也用不着装,天生的她越是有一点激动,越是一片白茫茫,从太阳穴,从鼻梁以上--简直是顶着一块空白走来走去。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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