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扶老人反被讹5000元,索赔5万反手捐给贫困山区,这个做法你怎么看?

想起我上中学的时候,作文题里老出现关于「扶不扶」的话题。仔细一查,现在这个话题已经被纳入百度百科成为了一种社会争议现象。我觉得还蛮值得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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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网络上也流传着一件有关于这个问题的事儿,因为这张图一直在各大社交平台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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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扶起了自己跌倒的老人,打了120,并陪同去了医院,拿出自己的生活费,垫付了1000多元的医药费,老人的子女到了医院后,老人却一口咬定是大学生撞倒了自己,于是老人的子女是恶语相加,不但拒还垫付的1000多元医药费,还要大学生赔偿5000元,大学生寒心了,立刻报了警,警察调取了事发地的监控,才还取了大学生的清白,

女大学生要求老人及其子女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万元,不然呢要求警察以敲诈勒索罪将其拘留,任何人劝说这位女大学生就是半步不让,态度坚决。

一时间引起网友的热议:如果没有监控还女大学生的清白,那么谁会还她清白?至于那些恬不知耻劝说女大学生不要追究敲诈勒索者责任的人,就是对敲诈勒索这种道德败坏行为的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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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您可能会问后续如何了?

有网友说,老人因年纪较大不予刑事处罚,其儿因为过于羞愧而拿出五万块钱精神损失赔偿款,但其儿媳因情节恶劣,女大学生拒绝原谅,警方将其拷走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女大学生拿到了五万块钱,立马捐给了慈善机构,以资助大山里的贫困儿童。不为拿钱,只为惩戒坏人,只为矫正早已沦陷的人心和社会风气。

知乎答主皮皮鲁认为现在坏人干坏事的成本太低了,让帮助他人的女大学生心寒也会让更多的好心人心寒。女大学生的做法即是「怎么也让这家人出点血」。支持女大学生的做法。

女大学生扶起跌倒的老人被讹人是一件十恶不赦的事,做了好事被诬陷,被自己帮助的人讹,会让很多好心人心寒。并且,这种事情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太大了。大到很多本来心地善良的人,不敢去扶需要帮助的老人。既然讹人的老人在作恶,对他进行应有的惩罚是正常的。

人不管多大岁数,都不能把年龄当做逃避惩罚的资本。不管上述后续报道结果是否真实,就女大学生的做法,这应该是首例在扶老人被讹,还原真相后不局限道歉同时要求赔偿的。即便最后赔偿比五万少得多,怎么也让这家人出点血。所以,我坚决支持女大学生的做法,有些人渣的心不疼一下,总归没有震慑力。希望以后女大学生这样的人,可以多一些。这种新闻多了,那些因为金钱产生讹人念头的老人就能三思而后讹了。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说,老人要求女大学生赔偿5000元并拒绝归还垫付的1000元的行为如何评价?

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刑律小陈在知乎为大家做了科普:

女大学生扶起跌倒的老人被老人明知自己没有请求权基础,仍然捏造事实,要求他人交付财物,涉嫌诈骗(未遂)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这类诈骗未遂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如果老人及其家属有暴力或者软暴力等情形的,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未遂),目前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这类案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碰瓷这一行为有明确的说明:

实施“碰瓷”,具有下列行为之一,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1.实施撕扯、推搡等轻微暴力或者围困、阻拦、跟踪、贴靠、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扣留财物等软暴力行为的;

2.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而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相要挟的;

3以揭露现场掌握的当事人隐私相要挟的;

4扬言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实施侵害的。

而女大学生索赔5万元的行为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依法维权,而不是敲诈勒索。

老人及其家属对女大学生的名誉权造成了侵害,因此女孩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但这件事情的真伪依旧有待考证。因为还看到有网友出来说,这5万块钱是可能是无法被满足的,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国际机场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张昭辉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释:

虽然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写,自然人人格权受非法侵害,可诉请赔偿精神损害。女大学生这么做,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但第八条中: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女大学生就属于第一款所称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一般来讲法院不会支持赔偿,更别说是这么大数额。

至于行政违法或刑事违法的可能性,虽然存在,但是如果难以证实摔倒的老人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就难以确认其涉嫌敲诈勒索(即碰瓷),毕竟还存在认识上的错误(误认)或明知但想着转嫁损失(道德沦丧)的可能。

看了一下网友的激烈讨论,赞同女大学生做法的声音非常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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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说,或许,这只是发财的踏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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