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上海松江,“农民自己种的拿出来卖,城管就不让放”,这咋整?

【本文来自《南通警方通报城管拎摔卖菜老人:涉故意伤害,行拘15日罚1千元》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需要对摆摊卖农产品,尤其是卖自种农产品有长效管理普遍的管理方法,卖自种农产品的农户大多应该没有固定摊位、经营执照等,属于有余就拿来卖的那种,随地摆放摊位使他们成为城管的执法对象也就成了正常。

我妈就跟我反应“农民伯伯自己种的,拿出来卖,城管就不让放”,坐标上海松江。从城管的角度,城市整洁有序肯定是管理的重点,要让人威慑到不敢放,肯定要有狠手段,但这样的事被报道出来对城管也不是好事,不管报道与否,对农户都不是好事。

我觉得:对于种花家的普遍艺能(种菜、小吃),要有针对性的优化。大家愿意出来卖,一味打压不是出路。城管的目的也就是整洁和不影响环境(包括交通顺畅、扰民、油烟味等)。

需要各地都适用的、普遍的管理方法,这和中国处在什么经济阶段无关,不是疫情失业就促进夜市,经济好了就认为老百姓没需求了。毕竟这其中有我们传统艺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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