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小心吃了含有罂粟壳的食物,正巧遇到警察做毒品尿检呈阳性,是不是会很麻烦?

近日,江苏连云港,一顾客看到食品安全的宣传后,怀疑自己吃的凉皮里有罂粟,遂报警并送检了一份吃剩的凉皮。

经查,这份凉皮确实含有罂粟碱、那可丁等成分。随后民警在店主李某的店内和家中搜出了大量含有罂粟成分的辣椒油及粉末。

事情的起因是,这家凉皮店的店主因为生意冷清,便想到了往食材中添加罂粟壳的方式招揽顾客。

目前,警方已经对这家店铺进行了查封,并将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段时间食物中添加罂粟壳(粉)的新闻有点多,商家的理由还挺统一,疫情期间生意不好,想通过添加罂粟碱,让“回头客”多一点,增加收入。

不知道是傻,还是被人忽悠瘸了,罂粟壳(粉)哪有这么神奇,就那么一点量,再加上汤料稀释,大多数人偶尔吃一下并不会觉得有多香鲜。

旧社会的人用罂粟壳(粉)当调料,那是因为当时物质不丰富,没多少可以调味的东西,于是把家里割完浆的烟壳(罂粟壳)废物利用,一是当调料,二是用来止泻(罂粟有此作用)。

如今物质这么丰富,各种合法的增鲜调料应有尽有,根本就用不着添加违法的罂粟壳(粉),再说店家做得不好吃,就算加了也没多大作用,做得好吃就更不需要。

法律之所以禁止商家在食物中添加壳(粉),主要原因是其带来的调味效果不足以抵消带来的风险。而涉事店主需要承担的责任,一般根据查处的罂粟壳(粉)数量来决定,持有数量少,行政拘留,并罚款;持有数量多,那就是刑事犯罪,会进监狱,并罚款。

主要法律依据:

1、《治安处罚法》第71条: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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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偶尔或短期吃了含有罂粟壳(粉)的食物,也不需要太担心,由于剂量很小,进入人体很快就会代谢完。当然,长期还是对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会很严重,坚持一段时间不吃,基本就没什么事了。

尽管长期吃含有罂粟壳(粉)的食物有可能成为“回头客”,例如一段时间不吃,脑子里就开始念念不忘,有轻微不舒适的感觉,但跟吸毒成瘾还是有很大区别,至少不会有生不如死的戒断反应,同样是坚持一段时间不吃,基本就没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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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方面的影响有限,但值得注意的是,吃含有罂粟壳(粉)的食物,有可能“被吸毒”。因为含有吗啡成分,所以在做毒品尿检时呈阳性,这有可能断送别人的一生希望,例如征兵被拒。所以,喜欢吃火锅、麻辣烫的朋友,买点下面这种试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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