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性侵案”分析
针对网络热议的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事,8月7日晚,阿里巴巴对媒体回应称:决不容忍,全力配合警方,涉嫌员工已停职接受警方调查。阿里巴巴的回应称,无论是猥亵还是性侵,都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阿里巴巴决不容忍。济南警方已对该案进行调查,阿里已对涉嫌员工停职,并将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密切关注警方调查进展和结果。
这种事情,如果不是事实,女员工哪儿敢拿到网上曝光?但因为类似性侵的实质性证据一般都较难获得,能不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是另一回事。再有,从女员工自称是“被男领导强制要求去出差”来看,这伙人事前有可能订立了攻守同盟,甚至有违法犯罪前科,因此,审讯难度确实有点大。
可因为是团伙犯罪,又有监控视频,警方会利用嫌疑人之间“互相猜忌”和“自保”的矛盾心理,进行分化瓦解,使犯罪嫌疑人之间互相猜疑、指责、仇恨而相互怨恨,互相揭发,达到各个击破之目的。对于该案件的侦破,公众还是可以预期的,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
“猥亵”和“强奸”都属于“性侵犯”,至于这伙人该当何罪?纵观本案,除了“男领导”涉嫌强奸会被判重刑,其余嫌疑人是否涉嫌强奸共同犯罪?需根据更多案情才能判断,但涉嫌构成猥亵犯罪是跑不掉的,而且因为是“聚众”,刑期可能会在5年以上。《刑法》第237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文/郑智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