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年后重读《波茨坦公告》 历史绝不允许篡改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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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波茨坦公告》(中文抄本,第一页)

这是收藏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波茨坦公告》(中文抄本,第一页)。1945年7月26日,德国柏林西南波茨坦,一份为构建战后国际秩序、确立亚洲和平稳定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文件——《波茨坦公告》诞生。76载流光易逝,国际局势风云变幻,世界各国人民携手维护战后和平与稳定的初心不变。

76年后的今天,凝结着千千万万生命和鲜血的正义言辞犹在耳畔。捍卫《波茨坦公告》,就是捍卫二战胜利成果,对维护东亚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防止日本重走军国主义道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波茨坦会议于1945年7月17日至8月2日举行。会议召开前,苏联红军攻克柏林,纳粹德国战败投降,欧洲战事已结束两月有余,但日本法西斯集团还在负隅顽抗。苏美英三大国为最终击败日本、安排战后国际格局,决定召开波茨坦会议。这次会议的代号被定为“终点”,即表明了这一涵义。这次会议上,商讨对日作战问题占据着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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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美国和英国三国首脑斯大林(右)、杜鲁门(中)和丘吉尔参加波茨坦会议的资料照片(新华社)

7月24日,杜鲁门就事先起草好的一份促令日本投降的最后通牒草案(即《波茨坦公告》草案)与英国首相丘吉尔协商,双方同意邀请中国参加签署,并将草案内容通过美国驻华大使转交中方征求同意。

7月26日,美方收到中方同意的答复;当晚,由中、美、英共同签署的《波茨坦公告》正式发表。8月8日晚,苏联政府发表声明,加入《波茨坦公告》签署,宣布对日作战。由此,世界反法西斯战线展开了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最后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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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茨坦会议资料照片(新华社)

中英美三国波茨坦宣言

——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发表

(一)余等美国总统、中国国民政府主席及英国首相,代表余等亿万国民,业经会商并同意对日本提出劝告,予以一机会以向三国无条件投降,免日本全体人民遭受战争之惨祸。

(二)三国陆海空部队已增强多倍,其由西方调来之军队及空军即将予日本以最后之打击。彼等之武力受所有联合国之决心之支持,对日本全面作战,不至其停止抵抗不止。

(三)德国无效果及无意识抵抗全世界自由人民之力量所得之结果彰彰在前,可为日本人民之殷鉴。此种力量,当其对付抵抗纳粹时,不得不将德国人民全体之土地工业及其生活方式摧残殆尽。但现在集中对付日本之力量则较之更为庞大不可衡量,吾等之军力加以吾人之坚决意志为后盾,若予以全部使用,必将使日本军队完全毁灭,无可逃避,而日本之本土亦终必全部残毁。

(四)时机业已到来,日本必须决定一途:其将继续受其一意孤行计算错误而将日本帝国陷于完全毁灭之境之军人统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

(五)以下为吾人之条件,吾人决不许更改,亦无其他另一方式。犹豫迁延,更为吾人所不容许。

(六)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权威及势力必须永久铲除,盖吾人坚持非将负责之穷兵黩武主义驱出世界,则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势不可能建立。

(七)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时,及直到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业已毁灭而有确实可信之证据时,日本领土须经盟国之军队予以占领,俾吾人在此陈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

(八)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可以领有之小岛在内。

(九)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其返乡,得以和平从事生产生活之机会。

(十)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判。日本政府必须将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趋势之复兴及增强之所有障碍予以消除,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必须成立。

(十一)日本将被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需及可以偿付赔款所需要之工业,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不在其内。为此目的,可准其获得原料(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可准许。

(十二)上述目的达到时,日本得依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保障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届时三国占领之军队即撤退。

(十三)吾人劝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并对此种行动诚意实行予以适当之各项保证。除此一途,日本即将迅速完全毁灭。

(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中文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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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德国柏林西南部的波茨坦会议旧址(新华社)

1945年8月15日,昭和天皇在终战诏书中接受了《波茨坦公告》。同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署的投降书中宣布,“代表日皇、日本政府与其帝国大本营接,受美中英三国元首7月26日在波茨坦宣布的,及以后由苏联附属的公告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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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天皇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国投降

日本宣布接受了《波茨坦公告》,并无条件投降,标志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了最后胜利。同时意味着日本履行《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规定的相关条款,遵守以上相关文件,建立战后国际秩序。

2015年7月23日,国新办举行媒体吹风会,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所长金以林、日本研究所研究员吕耀东、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赵建文先生就《波茨坦公告》背景、内容及意义发表了看法,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吕耀东:日本政府违背《波茨坦公告》公告的行为是对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任意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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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耀东

战后日本右翼势力企图阻挠政府接受《波茨坦公告》,战后又有力图修改体现《波茨坦公告》的日本和平宪法的一些行动。随着日本政坛总体保守化的加剧,这种趋势变得愈加明显。

现在,日本的一些右翼势力又有企图破坏《波茨坦公告》的一些言行,第一,拒绝承认《波茨坦公告》精神对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定性。今年在5月20日的日本国会的就安保法案进行党首辩论中,日本政要竟然拒绝承认这一定性,声称没有看过相关内容,无法作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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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公然违反《波茨坦公告》的相关规定,《波茨坦公告》第8条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决定的其他小岛之内”。1943年12月1日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窃取于中国的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要归还中国。1972年的中日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第三条明确规定,日本政府要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但前几年,日本“野田内阁”时期进行了钓鱼岛非法“国有化”,侵害了中国领土主权,有悖于《波茨坦公告》的相关规定。

日本政府的上述行为违背了《波茨坦公告》公告的相关规定,是对以《波茨坦公告》为代表的国际性文件的公然藐视,也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任意践踏。

赵建文:中日关系只适用《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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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文

《波茨坦公告》对谁最重要,当然对中国最重要。因为中国是日本侵略的最大受害国,从甲午战争、九一八事变、卢沟桥事变、南京大屠杀、重庆大轰炸,一系列的日本战争罪行,我们是最大的受害国,我们理所当然维护《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的合法性和它的历史地位。

战后,美国操纵召开旧金山会议,在中国没有参加的情况下召开旧金山和会,《旧金山和约》违背《开罗宣言》、违背《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说日本‘窃取”中国的领土应该归还中国,《旧金山和约》说日本“放弃”过去战争中占领的领土,目的是为台湾地位未定制造法律依据。当时周恩来代表中国发表的声明说得非常清楚,“如果没有中国参加,对日合约是非法的、无效的”,与中国说《旧金山和约》是毫无根据的。

按照国际法,日本是《旧金山和约》的缔约国,它与《旧金山和约》的其他缔约国适用此和约,日本又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缔约国,它与中国的关系只适用《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

《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有效、无效,是中日关系正常化的过程中解决了的问题。当时日本坚持《旧金山和约》,我们坚持《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后来中日联合声明重申《波茨坦公告》第八条,也重申了《开罗宣言》的意义。

金以林:说《波茨坦公告》对日本没有约束力是毫无历史常识的“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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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以林

中央电视台记者:日本国内舆论认为,日本并不是《波茨坦公告》的签字国,因此《波茨坦公告》对日本没有约束力,您对此有何评论?

金以林: 这是完全没有说服力、毫无历史常识的“妄言”。

《波茨坦宣言》是中美英三国针对战后日本的处置,自然无需日本签字。但无法否认的是,1945年9月3日,由日本外相重光葵、陆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日本政府在美国战舰密苏里号正式签下日本《投降书》中即明确写道:“我们谨奉日皇、日本政府与其帝国大本营的命令,并代表日皇、日本政府与其帝国大本营,接受美、中、英三国政府元首7月26日在波茨坦宣布的,及以后由苏联附署的公告各条款。”

《投降书》清楚地表明,日本完全接受《波茨坦公告》,也就意味着日本政府承认同盟国战后对日本的一切处置,包括对日本本土的占领、领土范围及战犯审判等全部要求。

1972年9月,中日建交之际,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在北京和中国总理周恩来会谈,签署了《中日联合声明》。其中第三条确认:日本国政府“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波茨坦公告》第8条,即前述“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

无论是1945战争结束时的日本签订的《投降书》,还是1972年中日建交时签订的《中日联合声明》,都清楚地表明日本政府接受了《波茨坦公告》,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日本右翼政要的所谓没有约束力是根本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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