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统还能做的更好,哪怕只是和国际中下水平对比,中国可以进步的空间还很大

【本文由“海边缘”推荐,来自《最高法:对法官故意违法办案坚决依法追责》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能够承认现实中存在“法官故意违法办案”现象,就是中国法律系统的一个重大进步

但我希望法律系统还能做的更多更好,哪怕只是和国际中下水平对比,中国法律系统可以进步的空间,都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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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举个例子,按照全世界通行的规定,每个国家的法律从业人员的来源,都向全社会开放,只要能通过严苛的全国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就可以获得法律从业资格

例如在封建保守愚昧落后冲动盲目的韩国,其前总统卢武铉,就是从和法律八竿子打不着的专业出身,但即便是韩国,其法律圈也是向全社会人才开放的,卢武铉就是靠自己的勤奋考上了法律从业资格,进而踏上了其从政路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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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法制治国的伟大国家中国,和全世界都不同,中国法律界虽然假惺惺的在理论上允许全社会公民,都能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却在报考条件中做如下规定: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看懂了吗?就是说,要想得达到中国的法律准入门槛,要么是法律专业毕业,要么有三年法律工作经验

不过你不是法律专业毕业,你又该怎么在中国得到三年的法律工作经验这个小问题,就不是中国法律圈关心的事了,反正它们在理论上已经向全体公民开放准入门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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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中国法律圈所有从业者,全部都是那少数几所法律学院出来的人员,中国法律圈,也就成了这几个门派师傅师娘师兄弟外加小师妹关起门来胡天胡地的安乐窝

中国法律界,也和中国外交界、中国足球圈、中国相声圈,基本可以并列成为中国最近亲繁殖最严重四大天坑

彭宇案中法官敢于掷地有声的宣判“被告不能自证无罪所以我就要判他有罪”,也不是没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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