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被明星起诉,能有几分胜算?
作者| PikaLee
来源| 法律先生
吴亦凡还在挣扎。
他或许觉得,「一切用法律解决」可以让自己「硬」气许多。
关于该案的种种,目前尚无定论,今天咱们只讨论一个事:
明星起诉普通人,普通人有几成胜算?
01.
骂明星?小心被发律师函
杨紫「侵害名誉权」的胜诉喜报
明星们「微博办案」不是一两天了。
心情不好,随机抽几个网友杀鸡儆猴,在「反黑」这件事上,内娱明星的法律素养不可谓不高。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报告,仅在2019年一年内,就有125例「明星名誉权侵犯案」,涉及共34位明星。
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的报告
翻阅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结果,可以看到明星们名誉权纠纷案的胜诉概率极高,近乎100%。
绝大多数被告网友在一审宣判后,几乎都选择息事宁人,该道歉的道歉,该删帖的删帖,该赔钱的赔钱。
普通网友,哪是明星的对手?
02.
明星告素人,就这么容易?
《本能》女演员莎朗·斯通
别看国内的明星百战百胜,可在美国,想告网友可没那么容易。
2004年,美国演员莎朗·斯通起诉一名整形医生恶意诽谤,因其在文章中声称「曾帮斯通整过容」。
然而,法院并不这么认为。得知自己胜诉无望,斯通很快撤诉。
2019年,某宝卖家称Angelababy整容,
AB以「侵害名誉权」控告该卖家,最终胜诉
为什么美国明星起诉诽谤那么难?这还得从上世纪美国的一桩案子说起。
1960年,为支持马丁·路德·金,纽约时报曾刊载关于某市「警察阻挠民权运动」的信息,但部分内容失实。
彼时,诽谤罪已经让许多美国媒体栽了跟头,因此他们在涉政报道上如履薄冰,可纽约时报还是被盯上了。
当时负责监督警察的官员沙利文,认为该报道对自己造成了污蔑,立即起诉纽约时报「诽谤」。
这个官司兜兜转转历经四年,从地方法院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
最终,大法官裁定纽约时报胜诉,该案也对往后的判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84年,当事律师W. 罗格斯(中)和H.韦斯勒(右)
参加该案20周年纪念的纪念活动
美国最高院确立了著名的「真实恶意」原则,为此后所有的诽谤案建立了严苛的标准:
所有公众人物,不得单纯因为他人言论、报道中部分内容失实,而提出「诽谤」起诉。
除非,能够证明对方存在「真实恶意」。
由于证明「真实恶意」非常困难,美国公众人物在起诉诽谤时,极少胜诉。
为什么要针对公众人物?
因为公众人物社会影响力较大,完全可能威胁到老百姓「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权利。
被美国网友和媒体「黑」得体无完肤的川普,
曾发推抱怨「立法者们为什么不修改一下诽谤法?」
川普在推特上为黑粉言论犯愁,无计可施;国内明星在微博上大发「律师函」,对网友重拳出击。
网络确实不是法外之地。
但相比之下,中国的明星想要告赢普通人,是不是过于简单了?
03.
不想「被沉默」的人们
凡凡的加拿大同胞贾斯汀·比伯
在美国,公众人物起诉诽谤很难,但贾斯汀·比伯偏偏要尝试这种「高难度操作」。
去年6月,比伯在美国法院对两名女孩发起诉讼,控告她们恶意诽谤,并索要2000万美元的天价赔偿。
原因是两名女孩在推特上控诉「曾遭到比伯性侵」。
时至今日,该案没有任何实质进展。
美国各大媒体也认为,该案难度很大,因为当地法律倾向于保护素人的「言论自由」。
但是,比伯的起诉也带来了另一问题。
大多数勇敢说出遭受的性侵经历,却被起诉诽谤的女性,根本没钱打官司,这也使得更多「潜在受害者」望而却步、保持沉默,不再敢挺身而出。
——INSIDER
无论比伯是否清白,一定程度上让很多人选择沉默,都是此事带来的必然影响。
吴亦凡起诉都美竹,也是这样。幸运的是,吴亦凡的起诉,并没有沉默掉所有人。
越来越多人像都美竹一样站了出来,与这位顶流直接对抗。
事实上,纵观整个娱乐圈,明星起诉网友的行为,影响的不只是#MeToo运动中的女性。
「被动沉默」的人,可能是任何一个、普普通通的网友。
明星告网友,本就是一场不公平的战争。
以明星掌握的财力、人脉、媒介资源,普通网友想跟他们争个高下,犹如鸡蛋碰石头,一碰就碎。
且不说平民百姓打一场官司下来,要花多少钱;又有多少人愿意花这么多钱,打这场飞蛾扑火的仗?
明星本身作为强大的「信息输出机器」,想要通过各类渠道给自己立人设、博好感,就犹如探囊取物。
就算出了事,强大的危机公关团队也不是吃干饭的。
被「嘲」后吴亦凡团队将计就计,玩梗以博好感,操作堪称流量明星公关范本
而很多普通网友,在遭遇困难时,常常无处发声、无门求助,最后只能自己一人承担。
普通人的话语空间本就日益狭窄,如果批评明星也成为「高危行为」,日复一日,请问:
是不是我们以后见面,只能问「你吃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