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vie架构来保障中国公司数据安全

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s),即“VIE结构”,也称为“协议控制”,其本质是境内主体为实现在境外上市采取的一种方式。是指境外上市实体与境内运营实体相分离,境外上市实体在境内设立全资子公司(Wholly Foreign Owned Enterprise,WFOE ),该全资子公司并不实际开展主营业务,而是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运营实体的业务和财务,使该运营实体成为上市实体的可变利益实体。这种安排可以通过控制协议将境内运营实体的利益转移至境外上市实体,使境外上市实体的股东(即境外投资人)实际享有境内运营实体经营所产生的利益,此利益实体系指合法经营的公司、企业或投资。

 

通过vie架构可以将主体一分为二,经营主体和财务主体,经营主体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经营,数据和数据分析以及任何涉及数据安全的人或部门都放置在国内。经营的收益通过vie架构以协议控制的方式转移给境外的利益主体。这样资本市场既可以获得投资收益,又可以保证境内主体的数据安全,数据在境内主体闭环运行。

 

这个想法是排除在国内ipo不得已的方式,在国内ipo不存在以上的问题,企业为什么一定要赴美ipo呢?笔者自己的观点是美国股市资金量比较充裕,美国近现代经过几十年的去工业化,第一产业占gdp0.8%,第二产业占gdp18.6%,第三产业占gdp80.6%,美国的经济结构不像中国,中国有很多中小微实体生产机会,美国不具备这种中小微实体生产机会,去工业化帮助美国资本市场有更多的资金来源。因此一些中国企业选择赴美上市,也因此造成了对中国数据安全的威胁、不合规等,可以通过vie架构的模式,把所有涉及数据方面的,业务、人员、岗位、服务器设在国内,通过vie架构在境外的公司ipo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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