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凤瀚:二里头文化晚期墓葬与二里岗下层文化墓葬的分析与比较

摘要:二里头文化晚期(三、四期)墓葬随葬器物(铜、陶器)组合形式中,有铜或陶爵、漆觚、陶盉的组合可能为男性专用,陶豆、盆(或盘)、罐的组合可能为女性专用,基本未见陶鬲。二里岗下层文化一、二期的陶器组合,皆以鬲为主要成分,已无陶盉,与二里头文化晚期墓葬的随葬器物组合有明显区别,且陶器形制特征亦多有不同,体现出两者在文化类型上的重要差异。

二里头遗址中已发掘的墓葬,分布较零散,具有所谓“居葬合一”(即墓葬与居址毗邻或分布在同一空间)与小面积聚合的特点,包括二至四期各时段的墓葬,而以三、四期(下文或统称“二里头文化晚期”)尤其是三期为多。据碳十四测年数据,二里头文化三期约在公元前 1615 年至前 1545 年间,二里头文化四期约在公元前 1565年至前 1530 年间。而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始建年代的测年数据约在公元前 1610 年至前 1560 年间,更具体而言,不早于公元前 1580 年。郑州商城二里岗下层文化一期早段约在公元前 1580 年至前1530年时段,一期晚段约在公元前1530年至前 1490 年时段,二里岗下层文化二期约在公元前1508 至前 1465 年时段。因此,二里头文化三期的后半叶可能已进入商纪年,二里头文化三期后半叶与四期大致相当于二里岗下层文化一期早段。

要具体认识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岗文化的异同,看看二者之间存在着怎样的类型差别,最主要的是应将二里头文化三、四期墓葬与二里岗下层文化一期做比较。但是迄今二里岗下层一期墓葬在郑州商城与偃师商城发现甚少(包括新郑望京楼二里岗期城址也仅有一座无随葬品的此期墓),鉴于同一类型不同阶段文化的内涵具有连续性,二里岗下层文化二期的墓葬当与一期有一定的承接性,可以部分反映一期墓葬的面貌,所以在下面的比较中较多采用了二里岗下层文化二期墓葬的资料。

早在 1986 年,刘绪先生即曾发表论文,分析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岗期商文化随葬陶器的差别,论证夏商文化的分界。此文发表距今已30 多年,在此期间又有若干新的发掘资料发表。本文缀刘绪先生文章余意,进一步补充近30 多年来发表的资料,对这一问题再作进一步的研究。

二里头文化三期墓葬的情况,可以统计如表一(被盗或扰乱严重、随葬器物多已不存的墓未列入表中。表内“墓室”栏内相乘数字是墓口长、宽,以下各表同)。

由表一可知,二里头文化三期墓葬皆长方形竖穴,多南北向,头多向北,以仰身直肢为主。有铜器的墓,墓室面积皆在 2.9 平米(接近 3 平米)以上,铜器墓墓底(实际是棺底) 皆有朱砂,随葬品中有较多玉器与绿松石饰品。墓室面积低于 2.9 平米的小墓,有少数墓底亦有朱砂,少有玉器。表一中,Ⅵ区M20、M23 皆成年女性墓,但东西并列,M28、M44 并列,M28 为成年男性墓,M44 由随葬器物组合看亦当是男性(详下文)。所以,二里头文化墓葬中并列埋葬的未必皆是夫妻并穴墓。在随葬器物组合上,可以看到如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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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三期墓中,铜容器中只见有爵。

二、未被盗扰的三期墓,其随葬器的组合存在着铜爵与陶盉等陶器合组的情况。就三期墓随葬器物组合(含铜、陶器)之主要或曰常见的形式,可以大致归为两大类。

第一类,即有爵、盉的组合,包括以下几亚类。

A:爵、盉、盆、罐(或有尊);

B:爵、盉、盆(或有鼎、尊);

C:爵、盉、罐(或有尊);

D:爵、盉(或有豆、盘)。

此类有爵、盉的组合,常伴出规整的小圆陶片。

按:1973ⅢKM2 陶器仅有一盉,但此墓被盗,不排除陶爵被损坏。

第二类,无盉而有豆的组合,有如下亚类。

A:豆、盆、罐;

B:豆、盆、罐、尊(小口);

C:豆、盘、罐、尊(矮领)。

此外有少数墓有如下组合,无盉,而有鼎或爵。

鼎、豆、盆、罐(或有尊、盘);

鼎、爵、豆、罐。

在第一类组合即有爵、盉组合的墓中,1975ⅥKM3 随葬铜戈、斧(战斧),1980ⅢM2 随葬有铜爵、铜刀、玉钺,1980ⅤM3 有玉钺,1987ⅥM28墓主人骨骼鉴定为“成年男性”,所以可以推测第一类组合,即有铜或陶爵、陶盉的组合为男性专用。(图一)有爵、盉组合的墓中,常出有规整的圆形小陶片,学者们已指出磨制规整的与漆器共存的圆形小陶片有的是漆觚的底座。所以墓中爵、盉的组合,实际应是漆觚、铜或陶爵、陶盉的组合。类似的由漆觚、陶爵、盉的组合形式,在二里头文化二期墓中已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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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类组合即无盉而有豆的墓中,1987Ⅵ M20、1987ⅥM23 与 1987ⅥM41 墓主人骨骼鉴定为“成年女性”,如此,则第二类组合即无爵、盉组合而有豆、盆、罐或豆、盘、(三足)罐的组合有可能属于女性墓。(图二)

少数其他组合形式中,有陶鼎的组合即鼎、豆、盆、罐组合之 1987ⅥM25 骨骼鉴定为“成年男性”,但因类似组合较少,还不好认为第二类有陶鼎的组合是男性墓所专有。但鼎出现在以上有爵、盉的组合中,除 1987ⅥM25出鼎外,ⅥM7与 1982ⅨM15 有爵、盉也有鼎,所以,鼎很可能也是男性墓才有的随葬陶器。伊川南寨三期墓相当于二里头文化三期,三期墓 M16 是成年男性墓,随葬陶器即有鼎及豆、盆、三足盘,亦是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被发掘报告定为二里头文化三期墓的 1982ⅨM9随葬有鬲、豆、盆各1,其组合形式未见于同期墓,而以鬲为组合成分的,是二里岗下层文化墓葬的特点。且此墓所出土鬲为联裆鬲,与二里头文化三期鬲多作分裆有所不同,特别是此墓出土的豆为粗柄豆,与此期二里头文化流行的细高柄豆形制有别,此墓所出盆的形制,亦见于二里岗下层文化二期。所以颇疑此墓非属二里头文化,似是二里岗下层文化一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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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头文化四期墓葬刊布较少,且多为较小型墓,其内涵可见表二。

四期墓葬形制与葬式基本上承继三期,头向亦绝大多数北向,随葬器物组合情况如下。

一、有铜器的墓,其组合中除仍有三期即见到的单爵的形制外,出现有爵、斝的组合,如Ⅵ 84M9。铜铃以外,镶嵌绿松石的兽面小牌饰亦在此时期有出土。

二、随葬器物组合形式仍存在有陶爵、盉组合(或铜爵与陶爵组合)与无陶爵、盉组合的区别两大类。具体而言,随葬器物的主要组合形式可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有爵、盉的组合,有如下形式。

A:爵、盉、盆、罐、簋、尊(爵为铜爵);

B:爵、斝、盉、罐、簋、尊(爵、斝为铜器),此种组合见 1984ⅥM9,陶盉有两件,似昭示着一铜爵配一陶盉,一铜斝配一陶盉;

C:爵、盉、豆;

D:爵、盉(爵为铜爵)。

此类组合也多伴出圆形小陶片。

其中具 A 类组合的 1987ⅥM57 有铜刀、玉戈、玉刀,D类组合的 1984ⅥM11 有玉刀、玉戚璧、兽面饰牌,墓主人皆应是男性。B类组合的1984ⅥM9有两件铜礼器,且有酒器漆觚,也以是男性墓的可能性大。所以,三期墓中爵、盉组合为男性墓的特征似在四期墓中仍保持。有爵、盉的墓,由于同时也多出有圆形小陶片,所以三期墓中实际是漆觚与爵、盉组合的方式仍存在。

第二类,豆、盆、罐。

此类有豆、盆、罐组合的有二墓,即 1984ⅥM3 与 2003ⅤM8,其人骨初步鉴定为成年女性,随葬陶器组合豆、盆、罐,也与三期成年女性墓所具组合形式同,可再证此种组合在四期仍当为成年女性墓所特有。

第三类,无爵、盉有簋的组合。

第三类组合有无性别取向尚无资料证明。

综言之,由于已刊二里头文化四期墓的资料较少,以上分类是仅据少数墓的资料归纳出来的,虽只可供参考,但上述分析说明四期墓葬在随葬器物组合上多与三期墓有共同处,这与目前多数学者所认为的二里头一至四期是连续发展的同一种文化的看法还是契合的。当然,即从表二中亦可看到,四期墓在随葬器物上,有不同质料的新器类出现,特别是多有簋参与组合,这在三期墓是较少见的。而且还出现可能是爵、斝配双盉的情况,如 1984ⅥM9。

表二所列 1987ⅤM1 出土有二里头遗址目前唯一见到的铜鼎,此外尚有铜斝与可能是铜觚的残片。由于此墓在施工时被扰乱,现所知出土的铜器未必是原来的全貌,特别是随葬陶器均已被抛弃,所以这座墓的年代虽暂时可断在二里头文化四期,但其文化性质还是值得讨论的。随葬陶器既无,只有未来铜器资料出土更为丰富时,再依据随葬铜器的形制与工艺确定其文化属性。此墓所出铜斝(1987ⅤM1∶2)形制已基本同于登封王城岗 M49 所出约属二里岗下层二期的铜斝(T245M49 ∶ 1),这也反映出此墓年代在二里头四期的晚段或更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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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举二里头遗址中的二里头文化三、四期墓葬中的葬式与器物组合形式应不仅限于二里头遗址内的墓葬。2010 年—2012 年间发掘的新郑望京楼一 期 (相 当 于 二 里 头 文 化 三 期) 墓 葬 Ⅳ T605M53 是一小型竖穴土坑墓,墓室面积 1.85× 0.5平方米,无葬具,仰身直肢,头向东北,随葬陶器豆、罐、盆各 1 (图三),打碎置于头、胸部。据发掘报告,此墓墓主人为30岁左右女性。可知,二里头文化女性墓以豆、罐、盆为组合的形式在此遗址中亦被奉行,且此墓将陶器打碎置于尸身上的葬俗亦见于上举二里头遗址四期墓。

荥阳西史村一期墓M3、二期墓M1 约分别属于二里头文化三期、四期。M3 墓室面积 1.94× 0.48 (~0.6)平方米,仰身直肢,头向南,面西,身体撒有朱砂,随葬有陶豆、盆、罐各 1 与一块砺石。M1墓室面积2.2×0.5 (~0.6),仰身直肢,头向南,面西,全身亦有朱砂,随葬陶爵、盉、盆各 1 和罐 2。除朱砂不是铺在墓底而是撒在身上,以及头向南外,其随葬陶器组合形式,M3 同于二里头文化晚期女性墓,M1 同于二里头文化晚期男性墓,只是二墓骨骼未经鉴定。似可以认为二里头文化随葬器物组合的特点在二里头文化不同遗址墓葬中皆具有共性。

下面,来讨论一下二里岗下层墓葬的随葬器物组合形式,及其与二里头墓葬随葬组合形式的差异。

以往归于二里岗下层一期的墓已报道的资料甚少,仅有郑州商城遗址内的C1M23、C8M28 与偃师商城东城墙内侧的一座墓。其中墓室形制较清楚的是C8M28,为圆角长方形墓圹,此种形制的墓圹多见于上引二里头三、四期墓,且C8M28 随葬两件陶器爵、盉,其组合形式亦同于上述二里头四期墓,所以 C8M28 不排除属于二里头文化四期墓。其余二墓的随葬器物组合形式如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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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仅就此二墓而言,最明显的特点即是,陶器中陶鬲已成为必不可少的成分。为了说明此种组合特点是否确为二里岗下层一期墓所有,则可由资料较多的二里岗下层二期墓的情况予以证明,因为二期墓在陶器组合形式上有延续一期墓成份的较大可能。

下面先将郑州商城与偃师商城中已刊布的二里岗下层文化二期墓的情况统计如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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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四所统计的情况可知,二里岗下层文化二期墓的墓室形制亦皆长方形竖穴,与二里头文化晚期墓无差别,且部分墓见有打碎随葬陶器置于尸身上或置于墓圹一端,此种葬俗亦见于二里头文化晚期墓。

已刊布二里岗下层文化二期墓有少数几座有铜器随葬,其中 C8YJHM1 随葬铜爵、盉,此种组合方式已近于二里头三期墓铜或陶爵与陶盉的组合。C8M32 随葬铜爵、斝,其组合方式见于二里头四期墓,而C8M32 同时 随 葬 陶 鬲 、 豆 、斝。所以就铜器组合而言,二里岗下层文化二期墓与二里头文化晚期墓有近同方式。

二里岗下层文化二期墓与二里头文化晚期墓在随葬器物组合方面的区别主要还是体现在随葬陶器的组合上,二里岗下层文化(主要指二期) 的陶器组合形式如下。

第一类,含陶鬲的组合,有如下几亚类。

鬲;

鬲、豆、盆;

鬲、豆、盆、簋、尊;

鬲、豆、盆、爵;

鬲、豆、簋、尊;

鬲、盆、簋、爵、尊、罐;

鬲、盆、钵;

鬲、爵、斝。

其中以鬲、豆、盆组合或再配以其他食、酒器为多。单鬲的随葬方式已见于二里岗下层一期墓。

第二类,不含陶鬲,而有豆、盆的组合,有以下亚类。

豆、盆;

豆、盆、罐;

豆、盆、斝。

以上第二类组合的三个亚类皆各只有一墓,其中豆、盆、罐(即偃师商城 1984ⅥT5M12 的组合),仅就器类来看,与二里头文化三、四期墓中女性墓的组合形式同。

这样看来,有陶鬲的组合占了二里岗下层文化二期墓的大多数,且也多有以单鬲为组合形式的,与已知一期随葬方式同。这自然可以证明上文所云,二里岗下层文化一期与二期墓确皆是以陶鬲为陶器基本组合中的必要因素,而在二里头文化晚期墓中则不见鬲。此外,二里头文化墓中最常见的陶盉在二里岗下层墓中则一件都未见,这和二里头文化晚期墓以陶盉为最重要组合成分也形成明显差异。对于上述区别,前引 1986 年刘绪先生的文章已指出,近 30 多年来的新资料进一步证明陶器组合中的这些重要区别。

在二里岗下层文化二期墓中,鬲、豆、盆为有陶鬲组合中较为常见的最核心的成分,有可能已在二里岗下层一期墓中即存在。

从现所刊布的资料看,二里岗下层文化的墓葬之葬式与随葬器物组合在不同遗址(或不同类型)中应该是以共性为主,而也可能存在着某些次要的差别。以新郑望京楼二里岗期城址内发掘的一批二里岗下层文化二期墓为例,这批墓葬皆小型长方形竖穴墓,均无葬具,比较重要的是,报告中给出了其中多数墓葬人骨鉴定的性别与年龄资料,现将有随葬器物的墓葬情况按性别分列如表五(性别不明者列在男、女性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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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中,新郑望京楼二里岗文化城址内的二期墓(相当于二里岗下层文化二期)仍以仰身直肢、头向偏北为主,但亦有南向;陶器或打碎置于尸身或墓室内。这些均与表四所示郑州、偃师两座商城中同期墓近同。在陶器组合形式上,望京楼墓以鬲、豆、盆,豆、盆、罐,盆、罐为常见的组合形式,其中鬲仍是最常见的组合器类,鬲、豆、盆三种主要成分与表四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同,但罐较多,与以上两座商城有所差异。除盆、罐组合外,其他组合形式亦皆见于以上郑州、偃师商城同期墓。所以,从总体上看,望京楼与郑州、偃师商城二里岗下层二期墓在陶器组合形式上有较多共性,或可以说以共性为主。

当然由此可以想到与二里岗下层文化有密切关系的下七垣文化墓葬随葬器物的组合形式。单就随葬陶器器类的形式而言,2005 年发掘的属下七垣文化(漳河类型)的鹤壁刘庄墓葬,以随葬单鬲为多,其次为单罐,其他常见的组合尚有:鬲、豆,鬲、盆,鬲、豆、盆等,这种以鬲为主要成分,以鬲与豆、盆相组合为常见形式的随葬组合与二里岗下层文化墓葬相当接近,应有源流关系。

上举望京楼墓葬中墓主人虽多有性别鉴定,但由于已刊布墓数较少,在随葬组合上的差别尚不好明确归纳,大致而言:爵、斝类陶器不见女性墓;男女墓皆可有鬲;豆、盆、罐组合多见于女性,盆、罐组合多见于男性。其中女性多有豆、盆、罐组合,从形式看同于二里头文化。考虑到女性多可能出身于外族群(比如出身于二里头文化族群),其葬俗或有保留其出身族群习俗的可能。

由上述对郑州商城、偃师商城以及望京楼二里岗文化城址内二里岗下层文化一二期墓情况的分析,能够证明二里岗下层文化墓葬与二里头文化三、四期墓葬在随葬陶器组合上有明显的区别。

除了上述随葬品组合形式的差异外,在二里头遗址中,二里头文化晚期墓与二里岗下层文化一、二期墓共有的陶器器类,在形制上也有较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豆、盆、罐、簋、尊这几种器类上。(表六,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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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文对二里头文化晚期墓葬与二里岗下层文化墓葬所作的分析与比较,可以得出如下认识:

一、二里头文化三、四期是同一种文化类型的延续。三期多见的部分陶器器形,如三足盘、浅腹平底盘、细高足豆至四期不见或少见,陶盉的流口外偏、大口尊下腹收敛等,以及随葬铜器中出现爵、斝的组合,皆是同一类型的发展变化,且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与三期之间也有相类似的传承发展关系,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确实一脉相承,这一认识亦是此前学者们多所指出的。

二、二里头文化三期墓在随葬组合上有男性、女性墓的区别,就已发表的墓葬资料而言,有铜或陶爵、漆觚(多仅余规整的作为器底的小圆陶片)、陶盉的组合可能为男性专用,而有陶豆、盆、罐(或豆、盘、罐)的组合可能为女性专用,此特点在四期墓中仍然存在。随葬器物组合上的这一性别特征,与二里头文化墓葬在较高级别墓中体现出的礼制以及在所有墓葬中体现出的等级差别是同时存在的,应引起重视。二里头文化三、四期墓上述随葬器物的组合特点在该文化不同类型中可能具有共性。

三、二里岗下层文化一期墓葬资料尚少,但就现已发现的有随葬器物的墓中,在器物组合的重要特征上,如陶器无盉,以鬲为主要组合成分,已区分于二里头文化晚期墓,而这一组合特征,又被二里岗下层文化二期墓所承继,证明了二者为同一文化延续发展的性质。在二期墓中含有陶鬲的陶器组合中,鬲、豆、盆为常见的组合成分,亦不见陶盉,与二里头文化中不见陶鬲而以陶盉为重要组成器类,且爵、盉为常见的男性墓组合有了明显的不同,更明确地昭示了二里岗下层文化与二里头文化的类型差别。这说明,二里岗下层文化并非在总体上与二里头文化有直接的承袭关系。

四、二里岗下层文化一、二期墓随葬陶器中无陶鬲与有陶鬲的组合差异发生的原因,与性别无关。随葬青铜爵、斝、盉、漆觚是否为男性专有,尚需要更多的资料,特别是人骨性别鉴定的资料证明。

五、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岗文化在随葬组合上有可能发生的联系,一是二里岗下层二期墓随葬铜器的组合形式铜爵、斝见于二里头文化四期墓。二是二里头文化晚期墓以漆觚与爵组合的形式,在二里岗下层墓葬中亦偶有所见,如表四所列郑州商城 C8M7 有铜爵 1、盉 1、斝 1 与涂朱圆陶片1,郑州人民公园C7T16M27有陶爵、簋、斝各1,也有涂朱陶片1。但二里岗下层铜器墓发现较少,且有的铜器墓已被破坏,有铜爵的墓中不清楚是否必有漆觚。到了二里岗上层铜器墓中铜爵、铜觚组合成为较常见的现象(只是尚非等量相配),其渊源是否可追溯至二里头墓中爵与漆觚的相配,目前只能说有可能。

附记:本文提要曾以PPT 形式在2019 年10月19 日“纪念二里头遗址科学发掘60 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大会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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