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起源的进化论与遗传学

      观网日常三大撕:“除中国无文明、转基因是西方阴谋、西方文明历史考古造假”,其中关于转基因有“@鹰击长空”网友坚持科普、正本清源,先感谢鹰击长空传播科学的行动。 虽然每次《风闻》里面有关于历史考古方面的文章我都会和同一批人打嘴仗,当然这些人的观点出奇一致,但是最近关于人类起源的争论,我是真的被某些人、某些观点给惊到了。

       关于人类起源的假说,某人为了站台东亚起源说,直接把进化论宣布为尚未证实真实性的假说。这是我第一次在网络上看到非教徒否定进化论。

       为了确定是不是真有人推翻了进化论,我赶快把进化论和遗传学的出版书籍找出来复习了一遍。还好,世界还是原来的世界,上帝没有把进化论投进火刑柱。

       关于物种起源,在达尔文发表进化论之前,人类是怎么样的认知?在中国认为盘古开天地,死后血肉化为山川大地、花鸟鱼虫树木,人类是女娲娘娘捏土造人,所以万物是盘古而生。古人笔记中记载“腐草为萤”,就是认为萤火虫是由腐烂的草转化而来,无独有偶,欧洲人也有相似的认知,他们认为破旧的布匹会变成老鼠。而罗马天主教会则宣称,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之所以有老鼠,就是创造给猫吃,之所以有草,就是创造给羊吃。上帝在创造万物后,万物就是固定成现在的样子。在《圣经·创世纪》中,记载了神创造世界万物的过程,并把人类置于万物之灵的地位。

        一切原来都很平静,直到1831年~1836年达尔文随英国海军贝格尔号军舰环球考察之后都不一样了。达尔文先在南美洲东海岸的巴西、阿根廷等地和西海岸及相邻的岛屿上考察,然后跨太平洋至大洋洲,继而越过印度洋到达南非,再绕好望角经大西洋回到巴西,最后于1836年10月2日返抵英国。他在随环球旅行时,随身带了几只鸟,为了喂养这些鸟,又在船舱中种了一种叫草芦的草。船舱很暗,只有窗户透射进阳光,达尔文注意到,草的幼苗向窗户的方向弯曲、生长。1838年,他偶然读了T.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从中得到启发,更加确定他自己正在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想法:世界并非在一周内创造出来的,地球的年纪远比《圣经》所讲的老得多,所有的动植物也都改变过,而且还在继续变化之中,至于人类,可能是由某种原始的动物转变而成的,也就是说,亚当和夏娃故事根本就是神话。达尔文领悟到生存斗争在生物生活中意义,并意识到自然条件就是生物进化中所必须有的“选择者”,具体的自然条件不同,选择者就不同,选择的结果也就不相同。

          达尔文在1859年出版的《物种起源》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进化学说。达尔文自己把《物种起源》称为“一部长篇争辩”,它论证了两个问题:
第一,物种是可变的,生物是进化的。当时绝大部分读了《物种起源》的生物学家都很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进化论从此取代神创论,成为生物学研究的基石。即使是在当时,有关生物是否进化的辩论,也主要是在生物学家和基督教传道士之间,而不是在生物学界内部进行的。
第二,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动力。生物都有繁殖过盛的倾向,而生存空间和食物是有限的,生物必须“为生存而斗争”。在同一种群中的个体存在着变异,那些具有能适应环境的有利变异的个体将存活下来,并繁殖后代,不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就被淘汰。如果自然条件的变化是有方向的,则在历史过程中,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微小的变异就得到积累而成为显著的变异。由此可能导致亚种和新种的形成。

        马克思认为进化论提供了历史上的阶级斗争的“自然科学根据”;严复翻译了达尔文进化论最杰出的代表、英国生物学家赫胥黎的《天演论》,宣传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点,更是引发了清末中国精英对国家民族存亡的危机意识。

       赫胥黎于1863年出版《人在自然中位置的依据》,从解剖结构上论证了人类与大猩猩和黑猩猩等灵长类动物存在密切关系,这一研究在全英国引起了轰动。当时一位虔诚的女教徒曾不知所措地说:“我的上帝!让我们祈祷这不是真的。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希望没有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情!”对此,达尔文曾不无愤怒地指出:“无知常常比知识更容易使人产生自信。正是那些什么也不知道的人,而不是那些懂得很多的人,才绝对地断言这个或者那个问题不可能由科学来解决。”,在《人类的由来》一书中,达尔文推测人类是从猿类的谱系发展而来,这些猿类当时依然具有小的脑子,但已双足直立行走,双手自由活动,以运用在增进智力的用途上。更进一步,他认为这种猿类是栖息在非洲大陆。

       这项预测是有洞察力的,在1871年几乎无法取得任何关于古代人属的人类化石。一直到将近五十年后,达尔文的猜测才获得支持,当时人类学家开始在非洲大陆几个地区发现许多脑子较小的古代人类化石。现代人类仅从东非这个地点起源(单一起源),已是今天科学社群所抱持的主流观点。

        我们国家科普读物中介绍进化论曾用过长颈鹿的例子,长颈鹿脖子因环境改变改食高树上的树叶而逐渐变长,它的生存优势大更容易存活。其实不是达尔文的观点,是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提出的。而且这个观点被证明是错误的。

          既然说到可进化,还要先请出另一位大神——来自奥地利的现代遗传学之父孟德尔以及他的豌豆遗传实验。孟德尔豌豆实验,是把一种开紫花的豌豆种和一种开白花的豌豆种结合在一起,第一次结出来的豌豆开紫花,第二次紫白相间,第三次全白。孟德尔从豌豆杂交实验结果,得出了相对性状中存在着显性和隐性的原理。虽然还有不少例外,但它仍然是一个原理。孟德尔根据自己在实验中发现的原理,进一步做了推想。他认为决定豌豆花色的物质一定是存在于细胞里的颗粒性的遗传单位,也就是具有稳定性的遗传因子。他设想在身体细胞里,遗传因子是成双存在的;在生殖细胞里,遗传因子是成单存在的。例如,豌豆的花粉是一种雄性生殖细胞,遗传因子是成单存在的。在豌豆的根、茎、叶等身体细胞里,遗传因子是成双存在的。这就是说,孟德尔认为可以观察到的花的颜色是由有关的遗传因子决定的。这就是我们初中生物课上显性基因和隐形基因的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印象的话,应该记得平舌头和翘舌头的照片。

        接着我们请出来自美国的遗传学家摩尔根和他的果蝇实验。从1909年开始,摩尔根开始潜心研究果蝇的遗传行为。他在一群红眼果蝇中发现了一只突变体——白眼雄果蝇,强迫白眼雄果蝇同红眼雌果蝇交配。结果出人意料地发现,在第二代果蝇中,白眼果蝇全都是雄性的。显然,决定白眼的基因与决定性别的基因是联系在一起的。遗传因子不都是独立存在和遗传的,它们之间存在连锁!多个连锁基因不可能游离存在,一定有一种物质载体将他们联系到一起,这应该是染色体。由于事先的试验已经证明了性别是由染色体决定的,因此摩尔根推断,白眼基因也一定在性染色体上,白眼-雄性,这种伴性遗传,正是对染色体作为基因载体这一推论所获得的第一个实验证据。1926年,摩尔根发表了《基因论》,把他完善的基因遗传理论公诸于世,也把孟德尔的性状遗传学推进到了细胞遗传学的新阶段。

        人类基因组的其中两个成分非常适合用来解析人类的历史:线粒体DNA与Y染色体。这是基因组当中,不受在每个世代产生多样性的演化机制所改组的唯一的两个成分;反之,这些成分完整地传递下去。依据这项假设,目前存活的所有人们都遗传来自距今约16万年前存活在非洲大陆的一位女性的同一个线粒体,她被称为线粒体夏娃。今天所有的男人都从一个存活在距今14万年前的男人们那里,遗传了相同的Y染色体。他已被命名为Y染色体亚当。目前据信,依据对于非关性别的染色体与性别特定染色体的比较分析,比起女人,为数更多的男人参与了这场源出非洲的早期人类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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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人类起源迁徙

       当然非洲起源说并没有下定论,关于东亚现代人的进化化石证据与基因研究并不能契合,对于走出非洲时间的争论都需要后续研究,但应有的态度是实事求是,而不是为了反对而反对。

资料来源——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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