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想让台湾县市政府从大陆买疫苗,违反中国法律!

近日台湾岛内疫情日趋明显,岛内多地爆发新冠确诊病患,台北等地以宣布学校停课两周等措施。

由于台湾的疫苗短缺,接种数目前很低,截至5月14日,仅约18万6千人接种(可能多数只是第一剂),不到人口1%。

去年台湾的东洋制药公司本来取得了3千万剂BNT辉瑞疫苗合约,但因为该疫苗是中国上海复星医药集团代理大中华区供货,于是台湾民进党当局以“中国公司代理供货”为理由取消了该合约。

去年起,蔡英文就吹牛台湾本土疫苗研发世界领先,结果到今天还只有一款仍在二期实验中,离三期和上市还遥遥无期。

针对疫苗短缺的困境,台湾民进党当局突然想起了一个恶毒招数,说疫苗可以由台湾各县市地方政府自行决定如何采购。其实就是幻想由台湾县市地方政府和中国大陆商洽购买疫苗

其实这样做是违法中国法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法制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12月1日实施)

“第五章 疫苗流通: 

第三十二条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统一采购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外的其他......疫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采购。"

“第三十四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组织采购疫苗的部门报告 ......."

因此,台湾当局,作为省级地方政权,是唯一可以与中央商量疫苗流通的政治实体台湾县市地方机构无权单独向中央和大陆各省级地方政府商量疫苗采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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