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现低级错误,涉事单位通报:经办人工作不细致,已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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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一份名为《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的红头文件在网络疯传,该文件存在用句重复,落款和内容自相矛盾等低级错误。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此事回应称,该文件由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制作和出具。本次办理过程中,经办人工作不细致,出现严重工作失误,已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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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传图片显示,这份文件发布于5月13日,抬头是“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内容显示,今年4月29日,有市民提出申请公开长沙市岳麓区钰龙天下小区整体及各地块历次规划条件修改或变更的详情。

长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称,该机关并未检索到钰龙天下小区的相关情况,并称“本机关不是您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还这句话还被重复了一遍。

同时,文件里还写到:“建议您向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信息公开”。而文件的落款和印章却正是“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此事在网络引发热议,众多网友批评道,涉事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有问题,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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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通报回应此事。

通报称,这份红头《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系长沙一楼盘业主向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由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于5月13日制作和出具。根据市局授权,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以市局名义并使用“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等公章办理信息公开等工作。

通报称,本次办理过程中,经办人和相关责任人工作不细致、不认真,出现严重工作失误,导致答复内容与答复主体自相矛盾、文字重复等严重错误,暴露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的突出问题,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目前,该局向信息公开申请人、向关心和爱护长沙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社会各界真诚地道歉。同时,对相应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按照纪律要求,启动问责程序。

该局已经与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了沟通,后续将向申请人补充提供相关信息,并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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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通报全文:

5月15日上午,网上流传一份盖有“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其中出现了“本机关不是您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议您向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的不恰当表述,并且出现文字重复、把关不严的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和质疑。

经核实,上述《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系长沙某楼盘业主向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由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于5月13日制作和出具的。根据我局授权,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以我局名义并使用“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等公章办理信息公开等工作。本次办理过程中,经办人和相关责任人工作不细致、不认真,出现严重工作失误,导致答复内容与答复主体自相矛盾、文字重复等严重错误,暴露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的突出问题,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在此我局向信息公开申请人、向关心和爱护长沙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社会各界真诚地道歉。

目前,我局和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已下发内部通报,对相应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按照纪律要求,启动问责程序。同时与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了沟通,后续将由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商我局向申请人补充提供相关信息,并送达申请人。

吸取本次事件教训,我局和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完善制度并抓好落实,提高工作的严谨性、规范性和主动性。一是进一步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彰显为人民担当的情怀,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主动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做好相关服务。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担当。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加强内部工作沟通和衔接,坚决杜绝相互推诿。今后湘江新区管理范围内的规划信息公开申请均由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负责统一答复,涉及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作的内容需要公开的,由市局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配合提供。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以提升工作实效为目标,以提升工作能力为抓手,进一步树立认真、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四是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针对文字把关不严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文书、案卷等制作过程中审核与把关力度,提高工作的严谨性、规范性,避免类似错误发生。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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