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肢解巴勒斯坦非常阴损,以色列早年经常用一种方法,来扩张犹太定居点

如果以色列人再这么搞下去,迟早有一天会让世人对纳粹德国种族灭绝的评价从“惨无人道骇人听闻的滔天罪行”变成“恶人自有恶人磨”“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以色列人有一项本事,就是自己吃自己的人血馒头,这些年来以色列和海外犹太人通过各种文化产品连篇累牍的高强度复读犹太人在二战期间的种种惨状,甚至通过把大屠杀本身变成一种贴在犹太人身上的文化符号,从而为自己获得了一种压倒一切的政治合法性。

这些文化产品恍惚间让人产生了这么一种错觉:犹太人是二战中最大的受害者,也是唯一的受害者。

然而实际情况是苏联人在二战中死的最多,中国人在二战中死的第二多,并且死的最惨。

苏联人很多好歹是战死的,中国人在二战中死的凄凉无比,同时连日本一个整建制师团都未曾消灭,死的又惨又窝囊。

而现在全世界所有舆论好像只知道犹太人死了很多,死的很惨,搞得好像全世界就剩下犹太人是受害者了。

然后犹太人在这种政治合法性的掩护下,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内对巴勒斯坦人犯下了比之当年纳粹德国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罪行。

另外要指出一点,以色列对巴勒斯坦的折磨不是某一个或者两个政客的事情,而是长达几十年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不因执政党派或者政客的变迁而变迁,这是有充分的政策惯性的,是一种基本政治伦理,就算内塔尼亚胡下台,以色列对巴勒斯坦的折磨还会继续下去。

以色列肢解巴勒斯坦的行为是非常阴损恶毒的,举个例子,以色列早年经常用一种方法来扩张犹太定居点。

以色列内有一种群体,叫“以色列巴勒斯坦人”,这类人指的是1948年以色列建国后,在以色列划定和圈占的领土范围内居住的巴勒斯坦人,在第一次中东战争结束时约有15.6万人,这些人经过这么多年的繁衍生息,人口已经达到了以色列总人口的20%,这些人持有“蓝色身份证”,即居住证,他们是以色列的二等公民,没有大部分公民权,只是有资格在以色列生活而已。

从90年代中期开始,以色列开始系统性的没收这些人的土地和不动产,具体流程如下:

以色列政府人员上门通知户主,表示户主的建筑物没有办理不动产证,必须拆除,要补办证件的话,必须通过不动产律师和以色列建筑师协会的认证。

按照当地惯例,为了避免房子被立即拆除,这些巴勒斯坦业主通常会选择先缴纳一笔罚款,金额通常为5-12万新谢克尔(按当时币值约合10万到24万人民币左右)不等的罚款,获得宽限时间,随后户主往往会在以色列政府人员的指导下,聘请犹太人律师事务所负责补办证件事宜,佣金通常是3-5万新谢克尔(约合6-10万人民币)。

然后骚的来了,这些“律师”通常都是政府人员假扮的,在收到佣金之后,他们会拖延着不去办理,等到证件办理宽限时间即将到期之时,这些假律师会迅速提桶跑路,人去楼空。

随后以色列政府人员会再次上门要拆房子,这一次往往会带着施工人员和机械一起来,为了再次获得宽限时间,巴勒斯坦人户主往往不得不再次支付罚款,这一次除了和上次一样的罚款外还要支付施工人员和机械的劳务费用,通常是1-2万新谢克尔(约合人民币2-4万),随后户主会继续想办法雇佣别的律师替自己办理。

但不论你找哪个律师,他总是会在宽限日期即将到点前精准跑路,让你求告无门。

而这些律师要么是以色列政府人员假扮的,要么就算是真律师,也是和以色列政府事先勾结好的,因为以色列政府通过律师协会和许可证发放制度与律师往往保持着极其密切的关系,要办这种事就是打个电话的事情。

在巴勒斯坦人户主交罚款交到倾家荡产之后,法院的传票就会上门,政府会起诉他非法营造建筑,如果你不出庭,那么就会被警察逮捕,同时还要缴纳数千到一万新谢克尔的罚款,如果你出庭,那么依然会罚款数万新谢克尔,同时还要面临徒刑指控,法院会要求你必须继续办理证件,如果你不办理,那么房子会被推倒,土地会被没收并分发给犹太人定居者,你本人会被驱逐出境,如果你继续办理证件,那么就会继续遇到跑路律师,如果你不通过律师办理,那么你连以色列政府大门都进不去。

如果你表示服从判决,愿意办证和交罚款,但你倾家荡产了,交不起,那么没关系,犹太人开办的银行工作人员立即出现,表示愿意替你交这笔贷款,随后法院会为你安排一份工作,通常是清洁工或者苦力一类的,有时候还会让你到犹太人的工厂农场做苦工,通过从工资收入以按揭的形式偿还这笔罚款贷款。

你看,以色列政府,犹太讼棍,以色列法院,犹太高利贷贩子,犹太资本家,他们所有人形成了一个完善的盘剥系统,成体系的盘剥、驱逐当地的巴勒斯坦人,把他们从头到脚安排的明明白白的。

为什么莎士比亚的戏剧《威尼斯商人》里那个坚持想要别人胸口上一磅肉的犹太高利贷贩子夏洛克会令欧洲人如此切齿痛恨?为什么主角安东尼奥的遭遇会令欧洲人如此感同身受?为什么用智慧手段斗倒夏洛克的鲍西娅会在戏剧中有如此伟光正的形象?

为什么犹太笑话总是和“法律”“高利贷”这两个关键词密切相关?

因为欧洲人对他们的犹太老邻居们的那些鬼把戏实在是太熟悉了,吃了太多亏了。

而以上这些行为,还是对拥有以色列合法公民身份的以色列巴勒斯坦人(尽管是二等公民)的所作所为。

你可以想象一下他们是怎么对待其它巴勒斯坦人的?

而他们这么做,已经持续了几十年了,从1948年以色列根据联合国181号决议建国之后开始就一直在这么做了,这比新中国的建国史还要长。

为什么巴勒斯坦人不惜去当人肉炸弹也要和以色列拼命?

时日曷丧,吾与汝偕亡!

至于美国的巴以方案?

这种与虎谋皮的擦屁股纸有什么看的必要吗?

1949年美国在以色列建国后的第一年就向以色列提供了1亿美元的援助,这可不是现代的绿纸,而是能换黄金的正儿八经的美金,这笔金额有多大你知道吗?它超过了当年英帝国(注意,是包括加拿大印度等海外领在内的整个帝国,不是英国)对外援助的总和。

1973年赎罪日战争,美国向以色列提供3亿美元援助。

1975年涨到3.5亿美元。

1985年之后,美国每年向以色列提供近30亿美元的赠款,从1980年到1988年,美国向以色列提供的援助总额达到252.06亿美元。

1992年到1996年,美国向以色列提供100亿美元的无息贷款。

按照旧金山大学政治教授斯蒂芬·朱恩斯的研究,美国每4美元的对外援助,就有1美元流向以色列。

而按照美国学者杰雷米·夏普的观点,以色列建立至2014年,美国总共向以色列提供了1182亿美元的援助,它从1974年到2004年,一直是美国对外援助最大的受援助国,也是二战后累计接受援助最多的国家,美国对以色列的援助,是美国对非洲所有援助之总和的6倍。

在这种卖肾援以的局面下,居然有人企图从美国制定的中东政策中寻求巴以问题的公正?

早点睡吧,梦里啥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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