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医院节约成本,需要12个护士的病房,只雇了三个护士

【本文来自《我姥爷住院,我妈这辈的七个兄弟姐妹轮流照顾才安排得过来,独生子女咋办?》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重案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丈母娘这二天生病住院,因为我住在城里,就安排老人住在县人民医院。入院手续办好,医生要求有家人陪护,我提出我来陪,但医生要求24小时防护,我说做不到,我首先得上班,因为只有这样老板才能给你工钱,否则等到老人家出院了,我也被老板炒掉了。如果叫一个护工,一天300的工钱我也承受不了,住院可以报销一大部分,但护工的护理费无法报销。

    老人家住院有三天了,老家里的人连一个电话也不打,更别说来看望了。幸好老婆常常给我鼓劲,一直说感谢。我说,感谢二字也不用说了,丈母娘也是娘,养儿防老一直没有过时,作女儿的也有责任陪父母到老,这既是责任,更是榜样,毕竟每个人都会老。

现在老年病慢性病很多,医学的极限刚好是把人治得半死不活,如果你长辈在医院住两年怎么办?那就是24万,你觉得合适否?

我所在城市,一般工薪族收入只有三五千,请护工6000以上,意味着一个月工资不吃不喝全部孝敬给护工还不够,还要从以前的积蓄里拿。如果是独生子,父母住院两年,那几乎肯定完蛋,只能卖房,要是没房那就没有活路。

而医药费是有医保的,最后给护工的钱还远远多于给医院的钱。更讽刺的是,按照现行医疗规章制度,护工的活都是医院必须提供的,家属请护工只是随个人喜好的可选项,不是必选项。

我再强调一次:“按照现行明文规定,医院本身就提供护理工作”。而现实层面是医院为了经济利益把这个成本、这份苦差转嫁给病人了

我之前发过文章抱怨护工制度的变形,还遭到一些无知网民的讥讽。等到他们家自己出事,那就知道厉害了。

我再补充一下,以免那些阅读能力低下的人还是误会:

我不是对护士同志有意见,我很清楚问题出在医院,而不是在护士。现在的医院为了节约成本,就削减护士数量,本来需要12个护士的病房,它硬是只雇佣3个护士,或者在编6个,一半吃空饷。然后这3个人肯定忙不完,病人照顾不来。家属来抱怨,于是院方就轻飘飘地回一句“你们可以自己请护工啊”,病人居于弱势地位,不敢反抗。久而久之,全国各地潜规则都成了明规则。原本的护理制度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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