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安全管理人员,来谈谈武汉吊篮撞楼死亡事件中的问题

昨天武汉突然遭遇极端天气,造成正在进行高空吊篮作业的两名工人在极端天气中吊篮不断撞击楼体而死亡。从情况通报来看,武汉气象台在1410就发布了大风黄色预警警告,而事故吊篮是1430因大风导致停电吊篮无法收起进而引发事故,到1450才由救援人员固定吊篮并进行救援,可惜为时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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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故中施工方存在什么问题呢?正好我现在的工作内容包含这些特种作业安全监管内容,就简单说说我的看法:

1.信息通报不及时,1410发布的大风黄色警告,到了1430还没有及时停止户外作业。

2.现场监管人员在大风来临时没有及时叫停高处作业。

3.施工组织显然有问题,进行高处作业显然要有极端天气时的应对措施,从迟缓的动作来看要么没有要么只是写写谁都不知道。

此类高空作业是非常典型的特种作业,需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要有专门的监管人员,要有施工证或者作业许可才能进行。

所谓的预警时间太短来不及停止作业,这在我看来是不成立的。以最近我这所经历的极端天气情况来看,气象台发布了蓝色、黄色预警后,最晚也是15分钟就通知到了基层一线岗位。而接到这些预警信息后,则立即终止一切户外作业,直到警报解除。就武汉吊篮亡人事件来看,起码信息传递不及时、信息通报不通畅是没得跑的。或者更恶劣:接到了预警依然不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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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截图举个今天的例子,1205发布的黄色预警,1220已经末端通知到位了

高空作业这种特种作业是要配置专职安全员的,负责进行现场安全监管。从开始大风到大风导致断电这是有一个过程的,这段时间里现场的安全监管人员在干嘛?在不在岗位上?有没有证?知道应急处置流程么?

再者,应急预案都没有么,有应急预案的话进行过演练么?如果没有的话那施工组织方这板子是逃不掉了。从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管理人员资质、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审批,一条龙查下来,估计能查出不少问题来。而从善后处理来看,很显然施工方没有做到妥善处置,就等着看湖北应急局的调查报告吧。

本次武汉吊篮亡人事故也是个惨痛的血淋淋的案例事故,这周末的安全例会我正好可以拿来进行案例教育敲警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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