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业就业工作跨域协同的政策建议

香港青年事务发展基金会副会长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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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设计协同

一是制定大湾区青年创业就业顶层协同政策。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为基础,形成“1+N”大湾区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政策体系,出台大湾区“9+2”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业就业工作跨域协同行动框架协议》。

二是推动大湾区城市群公共协同合作平台。创建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群公共协商平台,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人才跨域协同发展联席会。签署青年专项人才合作协议与合作框架,重点推进劳务协作对接。联合推出青年人才流动合作计划,顺畅粤港澳大湾区内青年人才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扩大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资质互认范围。联合推出青年人才治理协同管理行动计划,建立健全青年人才劳动关系协作机制。组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公共协商平台下属专门委员会,就青年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医疗、税收、法律、人才认定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与香港、澳门有关机构部门接轨,形成政务协同,共同服务大湾区青年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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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范围 (网上图片)

(二)机制保障协同

一是设置大湾区青年服务机制保障机构。设立专门的大湾区青年服务机构,为大湾区青年跨域创业就业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发布引导、政务事项代办、法律咨询和培训等服务。建立全面规范的粤港澳青年群体大数据库和协作平台,打破“信息垄断”和“信息孤岛”。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业就业跨域协同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大湾区青年创业就业跨域协同评估指标体系,及时把握青年工作的变化,为政策调整提供依据。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共同投入的青年人才基金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三方监管、共享共赢”原则,由粤港澳三地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大湾区青年人才协同发展基金。

二是通过一个中心三项制度加强参政议政机制。探索建立大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中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调研视察制度,建立定期情况汇总制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充分调研,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或在各级“两会”期间提出建议、提案,推动青少年普遍性问题的解决。建设青年基层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接待、回馈、帮扶、议事、服务五种机制,为更好地了解民情、青年民意,创设载体。

(三)政策优化协同

一是探索政策法律衔接协同。政策“拆墙松绑”,推动湾区青年保障融合。建议在大湾区内实行资历标准与专业资格互认,推动人才“双向流动”。打造互联网信息平台协同,加强大湾区政策资讯融通。加强新媒体建设和推广,打造网上大湾区青年工作协同平台,推进媒体矩阵、人员队伍、内容建设,不断扩大青年工作的新媒体传播影响力。建立大湾区法律保障机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建立跨境商事仲裁、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互通、版权登记、司法协助合作、区际律师事务所等跨区域的法律服务组织与机构,为企业跨境创新与创业提供法律支持。

二是探索引才用才福利保障。探索大湾区青年柔性引才用才机制。特定岗位青年人才对标港澳薪级认定标准;要柔性引进人才,要视野要开阔,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唯学历引进人才。建立全面规范的粤港澳青年群体大数据库和协作平台。实施大湾区住房保障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愿申请、动态监管的原则。

三是探索教育职业合作联盟。加强大湾区间高校的合作,拓宽学历学位互认的范围。建立实体化的高校战略联盟,以服务湾区为旨归。制定湾区高校战略联盟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整体提升计划。高校联盟内设立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发挥聚集效应。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投入。搭建大湾区劳动力共同市场网络教育和在线教育平台。

(四)文化交流协同

一是增进三地多元化文化交流。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和交流、革命文化教育和交流。继承和弘扬岭南文化,开展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对话。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加强文化产业合作,扩大文化贸易,带动青年创业就业。加强志愿服务文化交流。

二是多渠道促进青年文化融合。搭建粤港澳青年交流平台,加强思想融合,培养家国情怀。发挥 “互联网+”和新媒体优势,为粤港澳青年创设无障碍沟通平台。巩固文化内核,发挥榜样效应,形成湾区认同意识。

(五)深圳主动作为、先行先试

一是制度先行,完善深港澳青年发展工作的顶层设计。完善深港澳青年常态化交流平台,推动青年交往交流、交心交融。建立常态化深港澳青年组织合作机制,探索建设大湾区青年社会组织总部基地。建立深港联合引才育才机制。

二是机制创新,联动深港澳三地和党政团社智。探索成立大湾区青年工作署,全方位升级整合湾区青年工作战略定位(主要对港),积极争取团中央政策、编制支持。探索建设青年大数据中心(大湾区)。探索在深圳成立青年大数据总部,寻求团中央政策支持,将全国团青数据基地落户深圳,争取与华为、腾讯等高科技企业合作。建立“大湾区青年人才工作智库”,充实青年工作专业指导力量。完善宣传推广机制,建设好大湾区青年融媒体中心。

三是政策协同,打破深港澳跨域壁垒。深化政策协同,加速港澳青年在深发展的国民待遇。要实施港澳青年出入境自由、执业从业自由、创新创业自由、投资兴业自由、智力交流自由、生活便利自由以及法律制度保障等措施。接轨国际营商环境,促进港澳青年在深创新创业。联动港澳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让港澳青年在深投资创业无忧虑。加大深圳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与港澳地区的合作力度,切实保护粤港澳居民跨境就业者的合法利益。

四是打造先行示范特色项目。推广复制“前海模式”,让在深所有港澳青年受益。借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文化,打造“中华文化创新示范区”。塑造湾区精神,增强粤港澳青年的凝聚力。打造雁阵式创新创业基地。在落马洲河套地区试点建设“港青邨”,达成湾区青年人际融合。探索“一网一号一平台”。即设置大湾区青年服务信息网,港澳青年服务专线号码,青年家园平台。共同探索建立科研经费跨境使用的制度,便于科研人员跨境开展科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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