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特异功能之八: 道教中的巫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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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中巫术气氛的浓厚,几乎是学者们人所共知的事实。道教中的神仙,都具有特异功能,或者说,一个人,或一个动物,修练成仙的通常标志,就是获得了某种特异功能,也就是获得了他(它)们的同类通常所不具备的功能。比如动物可以变成人形,具有人的智慧,能够预卜先知,能够隐形,能够遥视,能够给人治病或者使人得病,能够通过意念远距离地搬运物体,甚至能够呼风唤雨等等。这样的动物,就是成了“精”的动物。能够成为这种精的动物,后来多半给了狐狸。著名的小说《聊斋志异》中,最大量的故事,就是关于狐狸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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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人们,和西方一样,有了病,往往认为是鬼神的原因。而对付鬼神,则是道士们一项重要的工作。道士们往往“依法仗剑”,即用一口宝剑,通常是木头做的,依照法术即巫术,来驱除妖魔。而道士们之所以具有对付妖魔的本领,通常认为是由于他修练得好,道行高深,能够请来更大的神灵。或者自己就修得了更高的功能,成了神仙或者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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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代开始,在道教中出现了一个最为人们所熟悉的神仙,这就是吕洞宾。他和佛教的观世音菩萨一起,成为中国家喻户晓的神。他到处除暴安良,捉妖降魔,解除人们的痛苦,好像世上的侠客。和吕洞宾一起,还有七位神仙,通称“八仙”。他们都各有一套特别的本领,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特异功能。“八仙过海”的故事,对于中国人,也几乎是家喻户晓。而“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话,成为中国语言中的一个成语。这里的神通,就是今天说的特异功能,而特异功能,就是宗教和神话中的神通。八仙过海的故事因为其离奇优美,并且具有同恶势力抗争的意义,所以得到中国人民的喜爱,并被写成小说,今天还被摄成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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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中巫术气氛的浓厚,给道教带来的并不是荣誉。在唐代,皇帝经常组织佛教和道教两家辩论,并且规定,每次辩论的胜利者最后有权任意嘲骂对方。有一次,佛教方面骂道士,说他们“手把桃符,腰悬赤带,巡门厌鬼,历巷摩儿”,“不异淫祀邪巫”。[ 唐·释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丁。]意思是说,道士们手里拿个驱鬼的桃符,腰里拴着一条红腰带,挨门挨户地给人家驱鬼,走街串巷用抚摸给儿童医病,和祭祀野鬼野神、搞邪门歪道的巫师一样。佛教的抨击,说明了人为宗教对待巫术的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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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道教来说,他们确实有许多巫术的成份,但并不像人们讲得那么严重。他们最初兴起的时候,一面用符水治病这样的巫术聚集群众,一面把“以善道教化天下”[ 《后汉书·皇甫嵩传》。]作为自己的主要目标。后来,道教也是把主要力量放在修身养性上面。因而在教外的人们看来,道教的内容分为“道”和“术”两个部分,并且认为道是高级的,术是低级的东西。对道教中道和术的区分,不仅说明了古人对巫术的鄙视,更说明了巫术自身的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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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从唐代开始,人们就鄙视道教中的巫术成份;而至少从宋代开始,更是把肉体成仙作为最荒诞的行为的同义语,道教自己实际上也放弃了对肉体成仙的追求,只有个别顽固分子,还想入非非,梦想肉体成仙。我们看《红楼梦》,宁国府的老太爷贾敬,一心要肉体成仙,最后因为服用丹药,死于非命。贾府的人虽然也非常迷信,但对贾敬求仙却是普遍鄙视。《红楼梦》的描写,大体符合宋代以后人们对肉体成仙的基本态度。(李申,1999年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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