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重庆公交坠江想到的我经历过的一件事

这位满腔怒火的司机,可能是故意打了方向盘。但今天我们更多讨论的是,他又该如何合理合法地控制住这样的局面。如果他稳住了车子,耐心同乘客解释,这位乘客想来会愈发来劲:“呵呵,车都停了,说什么不能停呢?果不其然就是不想为我从半路停车。”这种人,每座城市都有。

前些日子我去省图借书,回来乘坐一辆公交。途中略堵,然而车辆会时不时前挪,备不住哪会儿就要正常行驶了。一位五十岁左右烫发卷毛的大妈,立在前头,对司机(司机也是女的)说:“你把车门开开,我从这里下车。”

司机说:“公交车中途不能停车,老师。”

那人是知道这个规矩的,便加重语气道:“我有急事儿!”

司机又向她解释一遍:“公交车不到站不能开门,开门了罚我钱。”

那人一听司机没有开门的意思,便急得跳脚,说:“我家里有老人,快不行了,我得赶紧回家看看!”司机不回应她,有乘客说:“你家里有人快不行了,怎么不坐出租车呢?”

她见其他乘客说得有理,只好指着司机骂起来:“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呢?这么没有人情味呢?这么没有爱心呢?我家里老人要是出了事,你担得起责任么?你把门给我开开!”

这是声震公车的命令,如同司令员在战场上对属下安排任务。接下来是一番直入灵魂的辱骂,她喋喋不休的高音令人相信她家里真的快死人了。尽管司机非常克制,但终于不堪其辱,为她打开了车门。

那人下车后,立即躲在马路边深绿色冬青的后头,隔着车玻璃,扬着脸破口大骂起来,再也不提家里有人快不行了这回事。

她的左手提着个红布包,右手食指冲着车窗指点:“你不是说不能开门吗?你怎么又开门了?出门早晚撞死!你这个私孩子!”

车上的乘客也是义愤难平,不堪其辱,打开窗户对她喊道:“你家里不是快死人了吗?你还不赶紧回去看看?”“快走吧,万一真死了呢?”

那位见犯了众怒,再骂便讨不着任何便宜,红着脸,身体僵硬地走了,步伐不紧不慢。

事情最终以这位乘客达到目的作罢。然而,明眼人都看得出,她并不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后还总要怪公交车司机不近人情。她那天的心情肯定很差,原因是“碰上了一个不知道变通的傻毴司机”。

这位司机做到了有礼有节,但依然不堪其辱,使无礼的乘客达到了其无礼的要求。闹事者通过闹,总能或多或少地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就是“闹”字管用的原因。大事大闹,小事小闹,因为闹很管用,所以无往不利。然而一旦闹不出结果,就会老羞成怒,辱及令ta不能达到目的者的十八辈祖宗,用于纾解自己尴尬而又愤怒的情绪,进而以令人不堪的凌辱,迫使别人为其徇情,嘴里还要愤愤不平地说“怎么还有这样的死脑壳”。

重庆这位乘客便是这样的,她老羞成怒,直接用手机砸司机的脑袋,伴随着脏话和夸张的肢体动作,就是要为自己的“合理请求”遭到拒绝找回场子,迫停司机,然后下车。

司机想要保证乘客安全,只能秉持一个“忍”字。按照合理合规的做法,司机便要停下车,同乘客耐心理论。可停了车,其他危险也接踵而至。别的不好说,便是“让坏人得逞了”。现实中,司机将车停下,一番争吵后,基本上可以肯定是以这位乘客顺利下车为结果——你看,人家目的又达到了。

正常驾驶被攻击,反击便是“互殴”。司机正在驾驶,那么多条命都在车上,这时候反击一条疯狗,当然是有责任的。而民间认可的正确做法,是司机停下车再打她。但现实中这样做,工作就别想要了。我们对无赖太温柔,对守法者太苛刻。无赖之所以无所顾忌,是因为诸事无赖,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守法者之所以动辄得咎,是因为他怎么做都是错的。按照最正确的做法,他得平白吞下这口恶气,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其结果便是无赖的得寸进尺,伤害和牺牲守法大众。

人们更多地指责闹事乘客,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不可能像机器一样,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严格执行既定的程序。

重庆的这位司机,在行驶中被一名泼妇辱骂和殴打,最终失去了他的理智,葬送了十几个鲜活的生命,他是有相当一部分责任的。是非曲直,自有法律的定夺。然而法律不能只在出了大事才体现出它的公正和无情,这表面上是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实质上是教育小民平日里就该忍气吞声。

法律的威严体现在触犯即不可避免地受到惩罚,而不在于其本身的严酷惨烈。

同时,像公交车这样的场所,也应像出租车一样,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隔离司机与乘客。因为乘客殴打司机的事,出了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每一种防护措施和规定的颁布,都有着血淋淋的背景故事,这也提醒所有人要守规矩,否则害人害己。

人们对不守规矩者的容忍度越来越低,这正是文明程度提高的体现。就好比最前头说的非要半路下车的,搁以前,她想半路上下车,其他乘客往往会帮衬,抑或加入半路下车之行列,并劝司机说:“老师,你行个方便。”现在的情况是,她被公交车上的其他乘客无情地嘲讽,虽然是骂她咒她,但很明显这是文明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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