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倡导的互助,和水滴互助有何区别?

【本文由“吃嘛嘛香”推荐,来自《水滴公司靠慈善赚钱?你低估它了》评论区,标题为吃嘛嘛香添加】

其他的不懂,但是所谓的“互助模式”并不是互联网所特有的!最早应该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初的20年代,工人革命时期,那时候工会就提出了“工人互助”模式。随着革命的扩大及发展,这种互助模式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到了建国后,这种大家都出一点儿钱,谁有困难都可以从资金里领取一部分的方式更是推广到全国各地!一般都是由各级“工会”部门统筹并由市级工会统一管理。到现在我们单位依然再执行“职工大病、困难互助保险”的政策,通常来说是每年缴纳70元保费(单位工会和个人均摊,个人缴纳35元),即可享受这种“互助”资格。前几年,我有个同事,患了癌症(早期),不但影响了工作,还影响了家庭生活,提供了相关材料,享受到“互助”资金的补贴(虽然不多1.2万元左右吧)。但是对于个人来说真的是属于雪中送炭的那种资助!当然还有住过院的,可以申请,大约可以报销5%的费用。

不过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体制的不断改革,这种由工会发起的互助模式,由大部分国有人员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则逐渐浓缩到了国有单位,而中国的大部分人都就业于私企,所以这个“互助模式”也就逐渐的被人遗忘。

所以文中所提的中央提倡的“互助模式”并不是“水滴互助”的那种模式,1.工会所管理的资金全部都有各种部门的相应监察,每一笔的资金的来龙去脉都要有大量的材料支撑,否则审计、监察部门必然不会放过你。2.互助的模式也有相应的条文支撑,比如生活条件困难的估计大约每个月就补助几十元没顶了。大病则按医疗费用的百分比(不超过10%)支付等等。3.单位内部你认识我,我认识你,想弄虚作假太难了。

中央所提倡的是恢复在本单位内“互助模式”!或者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监管的那种互助模式,而不是商业模式下的“互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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