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台记者在香港警校附近被捕:身上搜出仿真枪与对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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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作为港区国安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特区政府高度重视,并举办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向市民宣传国家安全的重要性;香港五大纪律部队的训练学校也对外开放,欢迎市民前往参观。

不过,香港电台一名兼职记者前往采访报道时却试图带枪入场,引起不小的恐慌。

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受访表示,自己对此感到震惊,并认为后果可以非常严重,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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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星岛日报》4月15日报道,位于黄竹坑的香港警察学院于今日举办开放日活动,并表演中式步操。警方铁路警区的员警上午8时10分许,在附近的港铁海洋公园站进行巡逻时截停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并在其背包中找到两支怀疑仿制手枪和一部对讲机。

因涉嫌“藏有仿制枪械”和“没有适当牌照而管有或使用作无线电通讯之用的器具”,该男子当场被带回香港仔警署接受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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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吃惊的是,据警方介绍,员警现场询问时,男子自称是香港电台的兼职记者,上个月入职,正准备前往香港警察学院采访。他没有能够出示记者证,但是提供了香港电台临时聘用合约的照片,员警第一时间致电他的上司确认了身份。

男子21岁,姓洪,本地人,除兼职记者身份外,还报称自己在香港知专设计学院就读电影相关的高级文凭课程,所谓怀疑仿制手枪只是“昨晚拍摄微电影时使用的道具”,没来得及收拾。

香港电台确认,一名兼职初级记者于15日上午涉嫌刑事罪被捕,并表态会全面配合警方调查,即日起停止该名兼职员工的职务。目前,相关案件交由西区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跟进,两支怀疑仿制手枪和一部对讲机则已送检。

对此,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受访表示,被拘捕记者藏有物品与他宣称用途不符,他曾在2019年所谓“修例风波”现场涉嫌袭警被捕,后来法庭审讯判处其无罪。

邓炳强还称,今天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香港警校内安排有反恐演练,如果有人利用记者身份进入会场,利用仿制手枪做一些事情,情况不堪设想,他对此感到震惊,并认为后果非常严重,幸好员警及时制止避免。

根据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弹药条例》,枪械的定义包括任何可发射子弹或投射物,而枪口能量超过2焦耳的气枪(包括长枪型气枪、气枪或手枪型气枪)。除了另有规定外,任何人管有仿制火器,均属于犯罪,可处监禁2年。

根据香港法例第106章《电讯条例》,管有或使用任何作无线电通讯之用的器具,或产生并发射无线电波的任何种类器具,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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