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闯课堂称曾被老师性侵,母校给30万息事,警方:当年认定无犯罪事实

4月7日,广州一女子闯课堂称15年前被老师性侵一事引发社会关注。事情发生于6日,女子黄某冲进高校课堂对台下学生称,正在讲课的男教师戴某曾于2006年在江西赣州一高校性侵她,并高喊“他是一个下药的”。

7日,广州从化警方回应称,2006年赣州警方已认定没有犯罪事实,撤销该案。黄某扰乱单位秩序,被依法进行治安处罚, 黄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

据大江网此前报道,黄某曾于2013年前往赣南师范学院(现为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就当年被“老师和院长轮奸”一事讨说法,当时该校曾发布声明称,黄某“无理取闹”,校方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封面新闻报道,4月6日,广东广州,女子黄某冲进高校课堂称,正在讲课的男教师戴某曾于2006年在赣州一高校性侵她。黄某对台下学生说,不要喝他给的水他会下药。

随后男教师一边拿电话一边叫同学们报警,边打电话边走出教室。黄某则拿出已经准备好的控诉材料分发给教室里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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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称,2006年4月18日,她在赣州一高校读大二时被讲台上的男教师下药迷奸。

黄某称,自己2012年第一次生孩子时身体剧痛,完整恢复了被老师和时任院长“轮奸”的记忆。黄某称曾与赣南师范学院签了“停诉息诉协议书”,为化解信访问题,学校愿意支付30万元,自己则保证不再以同一事由向任何单位信访,主动删除已在网络上发布的言论。

观察者网注意到,2013年3月,黄某曾前往赣南师范学院(现为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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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江网报道,2013年4月1日,赣南师范学院(现为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发布声明称,黄某原系赣南师院2004级法学专业本科班学生,2008年6月毕业离校。2006年4月24日凌晨,黄在学生宿舍割腕,学院得知后,立即组织师生送其到医院接受救治,并及时询问其割腕原因。

声明写道,黄称2006年4月18日晚在学院青年男教师戴某(时为聘用教师)的住处被戴强奸。对此,学院立即就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敦促其向公安部门报案,黄称另有隐情,不要报案,并于4月26日书面放弃刑事诉讼权利;但4月30日下午,黄又到学院保卫处,称戴某确实强奸了她,要求向公安部门报案。

赣南师院声明称:黄某毕业离校后,与学院没有任何联系。但2012年3月以来,黄自称“恢复了记忆”,多次在赣州大街上和校园内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在网上发布信息,称六年前被戴某强奸以及遭到领导、老师轮奸,并向学院师生群发恐吓信息,扬言要采取极端手段报复当事人、学院和公安部门。

赣南师院称,黄某属于“无理取闹”,对于侵害该院声誉的公民和法人机构,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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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学院2013年的声明

2013年4月7日,黄某告诉大江网记者,作为一个女人和母亲,此前多次来到赣州讨要说法,就是因为放不下多年前那件事情给自己造成的伤害和产生的仇恨。现在校方已经兑现了承诺,给她找到了一个放下自己仇恨的理由,所以这件事情就应该结束了。

黄某称自己在赣州期间,曾被限制人身自由。“当时我很绝望,后来学校跟我签了赔偿协议,赔了钱,我也想结束这个事情,开始新的生活。”黄某还一再强调,自己之前所说的均是事实,感谢网友对自己的声援。

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宣传部一工作人员称,黄某曾被赣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拘留期间,黄某主动反省,承认给学校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并进行了口头道歉。

今年4月6日,黄某闯入高校课堂后,此事再次引发关注。

4月7日,广州从化警方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经查证,2006年4月30日,在江西省赣州市某学院读书的黄某向当地警方报案,称2006年4月18日晚被其任课老师戴某在宿舍内下药强奸。赣州警方当日即立案侦查,开展询(讯)问、现场勘验、医院人身检查等一系列工作,2006年5月23日认定没有犯罪事实,撤销该案。

通报称,2021年4月6日上午10时许,黄某进入某高校从化校区一间戴某正在授课的教室,约100名学生正在听课,黄某在教室内穿行、喧闹,向学生派发投诉举报信,滋扰正常的教学秩序。黄某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从化警方依法对其作出治安处罚。黄某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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