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教考试因散光被拒?可以肯定,又是一个苟晶事件。

风闻又现热帖《女子招教考试笔试第一未被录取,称区教育局说她眼睛散光》,不出意外,又有大批网络义士路见不平一声吼,为文中齐女士鸣不平。笔试第一、综合成绩第五,居然因“眼睛散光有问题”不被录用,如此不公,那还了得?肯定是黑幕、肯定是被关系户顶了!更何况,区人社局都发出《接收函》了,教育局凭啥不给录?眼睛散光就不能当老师了?“这比招飞行员都严格啊,厉害!!!”、“散光带眼镜就可以了,什么时候公务员还对眼睛要求这么高了?归根到底还是关系户太多了,不得不淘汰一个没背景的”,是可忍,孰不可忍?

可是,且慢,“在她向区教育局寻说法时,对方称没录用的原因是她眼睛散光,体检没过”,这是齐女士自称的,经过核实了吗?难道只要有人诉说遭到不公待遇,她(他)说的就都是实话不会说假话?只要对招录工作稍微了解,就应该能知道,这是假话。按照招录规则,招聘有正式事业编制的老师,教育部门只能提出招用计划,招多少人、招哪些岗位、学历和专业要求,然后报给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发布公告,然后笔试、面试、体检均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教育部门是不插手的。笔试、面试后,人社部门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根据需要人数1比1比例确定拟招录人员,然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以后政审,合格的予以录用。体检合格与否,是人社部门认定的,教育部门根本就无权认定。齐女士都收到人社部门的接收函了,表示她成绩、体检、政审都合格,已经被录用,怎么可能会有教育部门出来说齐女士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另外,我查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府官网,查到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一共招聘230名教师。齐晶晶报的是小学英语老师,招录13名,笔试入围40名。齐晶晶准考证号18010201407,笔试成绩77.7,排名第一。面试成绩没查到。从招聘公告上看,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标准进行。查了《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对于视力的要求是第十二条“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不合格”,没有其他要求。体检表上也只有裸眼视力、矫正视力、辨色力三栏,没有散光这一栏。这就是说,散光与否根本就不是体检项目。既然都不是体检项目,体检不检查眼睛散光与否,又有谁会知道她是不是散光?又怎么可能发生“散光拒录”?

从招录规则以及体检标准来看,是不可能发生散光拒录的,更何况齐女士的接收函,是表示她已经被录用,表示她成绩和体检都合格的。那为什么岗前培训没有了她?那只有一种可能,她没有去报到。作为应届生,招录被录用,发给接收函以后,该生应该回校办理派遣单,凭派遣单和接收函到录用单位报到。现实里,应届毕业生骑驴找马,多处应聘是常见的,如果该生觉得有更好的去处,招录被录取以后又放弃的,并不罕见。我身边就发生过这样的事,齐女士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只不过,两年多后她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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