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权力滥用”的痛恨是一种“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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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株洲女教师被派出所副所长在关了7个小时的信息一度在朋友圈刷屏。综合近日的新闻报道,派出所副所长已被“火速从重”处理:记大过、免职、调离公安系统!

    其实,在当下的社会舆论环境下,教师的教育环境和警察的执法环境极其相像,很多教师在“体罚训戒”学生方面是不敢有所“作为”的,对蛮横家长撑腰的学生基本是放任自流。

    而警察的执法环境呢?当下的警察执法时考虑更多的是能否微笑着“露出八颗牙”,警察的“语言生硬”问题往往比执法本身更能压倒一条警察硬汉。

    警察和老师面对的舆论环境导致的结果是:孩子可能被溺爱的家长给害了,警察可能不敢作为了!

    这一事件之所以被热议,就是因为在舆论的引导下,将派出所副所长的行为引导到了“公权力的滥用”这一议题上来了。

    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

    老百姓对特权的痛恨是一样的,无论权力的大小。

    公权力绝不应该是任何人的“秀优越”和“报私仇”的工具。

    在此事件中,有媒体评论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在学校受到变相体罚,相信任何一个家长都不会无动于衷。老师有错在先,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动用公权力‘摆平’事端的理由。”

    很显然,媒体和舆论完全把派出所副所长的行为“定性”为“公权力的滥用”。

    在随后的处理中,有关部门也顺应了这一舆论导向。

    在此,笔者对该副所长的遭遇心有同情,但无意叫屈。

    人民警察在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这样的队伍,在群中眼里更容不得沙子。由此,舆论对派出所副所长近乎“一边倒”的“炮轰”也是必然和可理解的现象。

    可以说,老百姓对“权力滥用”的痛恨是一种“正能量”。

    在此,笔者想提出两个问题:一是怎样看待媒体对社会舆论的过度引导,导致公民意识被舆论裹挟?例如:将部分事件符号化,一旦公务员上新闻报道,一定是渎职或者腐败。官方渠道发布观点,必然和舆论的价值观相左。二是怎样更好地做到在涉及公务员舆情事件的处理中,对公务员的“快速从重”处理更体现“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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