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英文写作更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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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外宣微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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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上篇文章曾谈及“colourful & lively writing”,提到要善用“listen-to-me words”,给英文写作添彩(参见旧文)。很多读者对这一点很感兴趣,文刀君今天再展开聊聊。

所谓“listen-to-me words”,就是更能勾起读者注意的词。在英文写作中,无论动词、名词还是形容词,都可以发挥“勾人”的作用。

不妨举几个例子。

说一个人穿了一双白鞋(white shoes),其实给人印象比较模糊,若能描写得再具体一点,比如“一双白色匡威板鞋(white Converse sneakers)”,则更能吸引读者。

外媒曾这样描写美国副总统Harris穿的一件外套:Harris wears a rainbow blaz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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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zer”比笼统地说“coat”或者“jacket”更具体些,也更能给读者留下印象。

说一个人跑上楼梯,可以说run up the stairs,若把“run”改为“clatter”,句子一下子带上了“响声”。说到“跑”,“run”一字略笼统,如果语境合适,能把“跑”描述地越具体越好,比如“dart”“dash”“sprint”“fling”......简单有力的词,往往既能传递信息,又能营造画面感。

一般的英文写作,“传递信息”是基础,在此基础上,如能善于在遣词造句中营造画面(image),勾起读者的联想,这样的文章就是“colourful writing”。

有人问,中国人从小背唐诗到底有什么用?其实大有用处。诗的语言最善于营造画面与意境。读诗的一个重要作用便是“丰富想象力”。若没有丰富的想象力,诗人绝写不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这样的诗句。

中文诗句里有“寒月”二字,英文诗里也有“the wintry moon”,“wintry”就比“cold”有诗意。

当然,写诗要求太高。但我们可以把写诗的“精神”用到写作中。

昨天读到美国娱乐周刊Variety关于《无依之地》的一篇影评。其中一句给文刀君留下深刻印象:

It can be as hard to escape the hamster wheel of working to pay one's mortgage as it is to pull off the highway and settle down.

这句话讲得是,让那些“流浪者(nomads)”停下来定居比较难,同样,让那些居有定所的“打工人”逃离“仓鼠滚轮( hamster wheel)”一样难。“打工人”得不停地干活还贷,好比那困在滚轮里的小仓鼠。

这里的“hamster wheel”就是“listen-to-me words”,画面感跃然纸上,读者可能会心一笑,亦或是发出一声无奈的长叹。

以上略举几例,好学者或能举一反三。

这些技法并无神秘可言,在实践中摸爬滚打,必然有所体会。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是最符合语言习得规律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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